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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

三國志·崔毛徐何邢鮑司馬傳出自《三國志》,由西晉陳壽所著,記載中國三國時代歷史的斷代史,同時也是二十四史中評價最高的「前四史」之一。三國志最早以《魏志》、《蜀志》、《吳志》三書單獨流傳,直到北宋咸平六年(1003年)三書已合為一書。《三國志》是一部紀傳體三國史,書中有440名三國歷史人物的傳記,全書共65卷,36.7萬字,完整地記敘了自漢末至晉初近百年間中國由分裂走向統一的歷史全貌。[1]

目錄

原文

崔琰字季珪,清河東武城人也。少樸訥,好擊劍,尚武事。年二十三,鄉移為正,始感激,讀《論語》、《韓詩》。至年二十九,乃結公孫方等就鄭玄受學。學未期,徐州黃巾賊攻破北海,玄與門人到不其山避難。時谷糴縣乏,玄罷謝諸生。琰既受遣,而寇盜充斥,西道不通。於是周旋青、徐、兗、豫之郊,東下壽春,南望江、湖。自去家四年乃歸,以琴書自娛。

  大將軍袁紹聞而辟之。時士卒橫暴,掘發丘隴。琰諫曰:「昔孫卿有言:」士不素教,甲兵不利,雖湯武不能以戰勝。『今道路暴骨,民未見德,宜敕郡縣俺骼埋胔,示憎怛之愛,追文王之仁。「紹以為騎都尉。後紹治兵黎陽,次於延津,琰復謙曰:」天子在許,民望助順,不如守境述職,以寧區宇「。紹不聽,遂敗於官渡。及紹卒,二子交爭,爭欲得琰。琰稱疾固辭,由是獲罪,幽於囹圄,賴陰夔、陳琳營救得免。

  太祖破袁氏,領冀州牧,辟琰為別駕從事,謂琰曰:「昨案戶籍,可得三十萬眾,故為大州也。」琰對曰:「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二袁兄弟親尋干戈,冀方蒸庶暴骨原野。未聞王師仁聲先路,存問風俗,救其塗炭,而校計甲兵,唯此為先,斯豈鄙州士女所望於明公哉!」太祖改容謝之。於時賓客皆伏失色。

  太祖征并州,留琰傅文帝於鄴。世子仍出田獵,變易服乘,志在驅逐。琰書諫曰:「蓋聞盤於游田,《書》之所戒,魯隱觀魚,《春秋》譏之。此周、孔之格言,二經之明義。殷鑑夏後,《詩》稱不遠,於卯不樂,《禮》以為忌,此又近者之得失,不可不深察也。袁族富強,公子寬放,盤游滋侈,義聲不聞,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熊?

  羆?壯士,墮於吞噬之用,固所以擁徒百萬,跨有河朔,無所容足也。今邦國殄瘁,惠康未洽,士女企踵,所思者德。況公親御戎馬,上下勞慘,世子宜遵大路,慎以行正,思經國之高略,內鑒近戒,外揚遠節,深惟儲副,以身為寶。而猥襲虞旅之賤服,忽馳騖而陵險,志雉兔之小娛,忘社稷之為重,斯誠有識所以惻心也。唯世子燔翳捐褶,以塞眾望,不令老臣獲罪於天「。世子報曰:」昨奉嘉命,惠示雅數,欲使燔翳捐褶。翳已壞矣,褶亦去焉。後有此比,蒙復誨諸。「

  太祖為丞相,琰復為東西曹椽屬征事。初授東曹時,教曰:「君有伯夷之風,史魚之直。貪夫慕名而清,壯士尚稱而厲,斯可以率時者已。故授東曹,往踐厥職。」魏國初建,拜尚書。時未立太子,臨菑侯植有才而愛。太祖狐疑,以函令密訪於外。唯琰露板答曰:「蓋聞《春秋》之義,立子以長,加五官將仁孝聰明,宜承正統。琰以死守之。」植,琰之兄女婿也。太祖貴其公亮,喟然嘆息,遷中尉。

  琰聲姿高暢,眉目疏朗,須長四尺,甚有威重,朝士瞻望,而太祖亦敬憚焉。琰嘗薦巨鹿楊訓,雖才好不足,而清貞守道,太祖即禮辟之。後太祖為魏王,訓發表稱讚功伐,褒述盛德。時人或笑訓希世浮偽,謂琰為失所舉。琰從訓取表草視之,與訓書曰:「省表,事佳耳!時乎時乎,會當有變時。」琰本意譏論者好譴呵而不尋情理也。有白琰此書傲世怨謗者,太祖怒曰:「諺言『生女耳』,『耳』非佳語。『會當有變時』,意指不遜。」於是?罰?琰為徒隸,使人視之,辭色不撓。太祖令曰:「琰雖見刑,而通賓客,門若市人,對賓客虬須直視,若有所瞋.」遂賜琰死。

  始琰與司馬朗善,晉宣王方壯,琰渭朗曰:「子之弟,聰哲明允,剛斷英跱,殆非子之所及也。」朗以為不然,而琰每秉此論。琰從弟林,少無名望,雖姻族猶多輕之,而琰常曰:「此所謂大器晚成者也,終必遠至。」涿郡孫禮、盧毓始入軍府,琰又名之曰:「孫疏亮亢烈,剛簡能斷,盧清警明理,百鍊不消,皆公才也。」後林、禮、毓咸至鼎輔。及琰友人公孫方、宋階早卒,琰撫其遺孤,恩若己子。其鑑識篤義,類皆如此。

  初,太祖性忌,有所不堪者,魯國孔融、南陽許攸、婁圭,皆以恃舊不虔見誅。而琰最為世所痛惜,至今冤之。

  毛玠字孝先,陳留平丘人也。少為縣吏,以清公稱。將避亂荊州。未至,聞劉表政令不明,遂往魯陽。太祖臨兗州,闢為治中從事。玠語太祖曰:「今天下分崩,國主遷移,生民廢業,饑饉流亡,公家無經歲之儲,百姓無安固之志,難以持久。今袁紹、劉表,雖士民眾強,皆無經遠之慮,未有樹基建本者也。夫兵義者勝,守位以財,宜奉天子以令不臣,修耕植,畜軍資,如此則霸王之業可成也。」太祖敬納其言,轉幕府功曹。

  太祖為司空丞相,玠嘗為東曹掾,與崔琰並典選舉。其所舉用,皆清正之士。雖於時有盛名而行不由本者,終莫得進。務以儉率人,由是天下之士莫不以廉節自勵,雖貴寵之臣,輿服不敢過度。太祖嘆曰:「用人如此,使天下人自治,吾復何為哉!」文帝為五官將,親自詣玠,屬所親眷。玠答曰:「老臣以能守職。幸得免戾,今所說人非遷次,是以不敢奉命。」大軍還鄴,議所並省。玠請謁不行,時人憚之,咸欲省東曹。乃共白曰:「舊西曹為上,東曹為次,宜省東曹。」太祖知其情,令曰:「日出於東,月盛於東,凡人言方,亦復先東,何以省東曹?」遂省西曹。初,太祖平柳城,班所獲器物,特以素屏風素馮幾賜玠,曰:「君有古人之風,故賜君古人之服。」玠居顯位,常布衣蔬食,撫育孤兄子甚篤,賞賜以振施貧族,家無所余。遷右軍師。魏國初建,為尚書僕射,復典選舉。時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玠密諫曰:「近者袁紹以嫡庶不分,覆宗滅國。廢立大事,非所宜聞。」後群僚會,玠起更衣。太祖目指曰:「此古所謂國之司直,我之周昌也。」

  崔琰既死,玠內不悅。後有白玠者:「出見黥面反者,其妻子沒為官奴婢,玠言曰『使天不雨者蓋此也』。」太祖大怒,收玠付獄。大理鍾繇詰玠曰:「自古聖帝明王,罪及妻子。《書》云:」左不共左,右不共右,予則孥戮女。『司寇之職,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於春稿。漢律,罪人妻子沒為奴婢,黥面。漢法所行黥墨之刑,存於古典。

  今真奴婢祖先有罪,雖歷百世,猶有黥面供官,一以寬良民之命,二以宥並罪之辜。此何以負於神明之意,而當致旱?案典謀,急恆寒若,舒恆燠若,寬則亢陽,所以為旱。

  玠之吐言,以為寬邪,以為急也?急當陰霖,何以反旱?成湯聖世,野無生草,周宣令主,旱魃為虐。亢旱以來,積三十年,歸咎黥面,為相值不?衛人伐邢,師興而雨,罪惡無征,何以應天?玠譏謗之言,流於下民,不悅之聲,上聞聖聽。玠之吐言,勢不獨語,時見黥面,凡為幾人?黥面奴婢,所識知邪?何緣得見,對之嘆言?時以語誰?見答云何?

  以何日月?於何處所?事已發露,不得隱欺,具以狀對。「玠曰:」臣聞蕭生縊死,困於石顯;賈子放外,讒在絳、灌;白起賜劍於杜郵;晁錯致誅於東市;伍員絕命於吳都:斯數子者,或妒其前,或害其後。臣垂齠執簡,累勤取官,職在機近,人事所竄。屬臣以私,無勢不絕,語臣以冤,無細不理。人情淫利,為法所禁,法禁於利,勢能害之。

  青蠅橫生,為臣作謗,謗臣之人,勢不在他。昔王叔、陳生爭正王廷,宣子平理,命舉其契,是非有宜,曲直有所,《春秋》嘉焉,是以書之。臣不言此,無有時、人。說臣此言,必有徵要。乞蒙宣子之辨,而求王叔之對。若臣以曲聞,即刑之日,方之安駟之贈;賜劍之來,比之重賞之惠。謹以狀對。「時桓階、和洽進言救玠.玠遂免黜,卒於家。太祖賜棺器錢帛,拜子機郎中。

  徐奕字季才,東莞人也。避難江東,孫策禮命之。奕改姓名,微服還本郡。太祖為司空,闢為掾屬,從西征馬超。超破,軍還。時關中新服,未甚安,留奕為丞相長史,鎮撫西京,西京稱其威信。轉為雍州刺史、復還為東曹屬。丁儀等見寵於時,並害之,而奕終不為動。出為魏郡太守。太祖征孫權,徙為留府長史,謂奕曰:「君之忠亮,古人不過也,然微太嚴。昔西門豹佩韋以自緩,夫能以柔弱制剛強者,望之於君也。今使君統留事,孤無復還顧之憂也。」魏國既建,為尚書,復典選舉,遷尚書令。

  太祖征漢中,魏諷等謀反,中尉楊俊左遷。太祖嘆曰:「諷所以敢生亂心,以吾爪牙之臣無遏奸防謀者故也。安得如諸葛豐者,使代俊乎!」桓階曰:「徐奕其人也。」

  太祖乃以奕為中尉,手令曰:「昔楚有子玉,文公為之側席而坐;汲黯在朝,淮南為之折謀。《詩》稱『邦之司直』,君之謂與!」在職數月,疾篤乞退,拜諫議大夫,卒。

  何夔字叔龍,陳郡陽夏人也。曾祖父熙,漢安帝時官至車騎將軍。夔幼喪父,與母兄居,以孝友稱。長八尺三寸,容貌矜嚴。避亂淮南。後袁術至壽春,辟之,夔不應,然遂為術所留。久之,術與橋蕤懼攻圍蘄陽,蘄陽為太祖固守。術以夔彼郡人。欲脅令說蘄陽。夔謂術謀臣李業曰:「昔柳下惠聞伐國之謀而有憂色,曰;『吾聞伐國不問仁人,斯言何為至於我哉』!遂遁匿灊山。術知夔終不為己用,乃止。術從兄山陽太守遺母,夔從姑也,是以雖恨夔而不加害。

  建安二年,夔將還鄉里,度術必急追,乃問行得免,明年到本郡。頃之,太祖闢為司空掾屬。時有傳袁術軍亂者,太祖問夔曰:「君以為信不?」夔對曰:「天之所助者順,人之所助者信。術無信順之實,而望天人之助,此不可以得志於天下。夫失道之主,親戚叛之,而況於左右乎!以夔觀之,其亂必矣。」太祖曰:「為國失賢則亡。君不為術所用;亂,不亦宜乎!」太祖性嚴,掾屬公事,往往加杖;夔常畜毒藥,誓死不辱,是以終不見及。出為城父令。遷長廣太守。郡濱山海,黃巾未平,豪傑多背叛,衰譚就加以官位。長廣縣人管承,徒眾三千餘家,為寇害。議者欲舉兵攻之。夔曰:「承等非生而樂亂也,習於亂,不能自還,未被德教,故不知反善。今兵迫之急,彼恐夷滅,必併力戰。攻之既未易拔,雖勝,必傷吏民。不如徐喻以恩德,使容自悔,可不煩兵而定。」乃遣郡丞黃珍在,為陳成敗,承等皆請服。夔遣吏成弘領校尉,長廣縣丞等郊迎奉牛酒,詣郡。牟平賊從錢,眾亦數千,夔率郡兵與張遼共討定之。東牟人王營,眾三千餘家,脅昌陽縣為亂。夔遣吏王欽等,授以計略,使離散之。旬月皆平定。

  是時太祖始制新科下州郡,又收租稅綿絹。夔以郡初立,近以師旅之後,不可卒繩以法,乃上言曰:「自喪亂已來,民人失所,今雖小安,然服教日淺。所下新科,皆以明罰敕法,齊一大化也。所領六縣。疆域初定,加以饑饉,若一切齊以科禁,恐或有不從教者。有不從教者不得不誅,則非觀民設教隨時之意也。先王辨九服之賦以殊遠近,制三典之刑以平治亂,愚以為此郡宜依遠域新邦之典,其民間小事,使長吏臨時隨宜,上不背正法,下以順百姓之心。比及三年,民安其業,然後齊之以法,則無所不至矣。」

  太祖從其言。征還,參丞相軍事。海賊郭祖寇暴樂安、濟南界,州郡苦之。太祖以夔前在長廣有威信,拜樂安太守。到官數月,諸城悉平。

  人為丞相東曹掾。夔言於太祖曰:「自軍興以來,制度草創,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時忘道德。夔聞以賢制爵,則民慎德;以庸制祿,則民興功。以為自今所用,必先核之鄉間,使長幼順敘,無相逾越。顯忠直之賞,明公實之報,則賢不肖之分,居然別矣。又可修保舉故不以實之令,使有司別受其負。在朝之臣,時受教與曹並選者,各任其責。上以觀朝臣之節,下以塞爭競之源,以督群下,以率萬民,如是則天下幸甚。」太祖稱善。魏國既建,拜尚書僕射。文帝為太子,以涼茂為太傅,夔為少傅;特命二傅與尚書東曹並選太子諸侯官屬。茂卒,以夔代茂。每月朔,太傅入見太子,太子正法服而禮焉;他日無會儀。夔遷太僕,太子欲與辭,宿戒供,夔無往意;乃與書請之,夔以國有常制,遂不往。其履正如此。然於節儉之世,最為豪汰。文帝踐阼,封成陽亭侯,邑三百戶。疾病,屢乞遜位。詔報曰:「蓋禮賢親舊,帝王之常務也。以親則君有輔弼之勛焉,以賢則君有醇固之茂焉。夫有陰德者必有陽報,今君疾雖未瘳,神明聽之矣。君其即安,以順朕意。」薨,諡曰靖侯。子曾嗣,咸熙中為司徒。

  刑顒、字子昂,河間鄚人也。舉孝廉,司徒辟,皆不就。易姓字,適右北平,從田疇游。積五年,而太祖定冀州。顒謂疇曰:「黃巾起來二十餘年,海內鼎沸,百姓流離。

  今聞曹公法令嚴。民厭亂矣,亂極則平。請以身先。「遂裝還鄉里。田疇曰:」刑顒,民之先覺也。「乃見太祖,求為鄉導以克柳城。

  太祖辟顒為冀州從事,時人稱之曰:「德行堂堂刑子昂。」除廣宗長,以故將喪棄官。有司舉正,太祖曰:「顒篤於舊君,有一致之節。」勿問也。更辟司空掾,除行唐令,勸民農桑,風化大行。人為丞相門下督,遷左馮翊,病,去官。是時,太祖諸子高選官屬,令曰:「侯家吏,宜得淵深法度如刑顒輩。」遂以為平原侯植家丞。顒防閒以禮,無所屈撓,由是不合。庶子劉楨書諫植曰:「家丞刑顒,北王之彥,少秉高節,玄靜淡泊,言少理多,真雅士也。楨誠不足同貫斯人,並列左右。而楨禮遇殊特,顒反疏簡,私懼觀者將謂君侯習近不肖,禮賢不足,采庶子之春華,忘家丞之秋實,為上招謗,其罪不小,以此反側。」後參丞相軍事,轉東曹掾。初,太子未定,而臨菑侯植有寵,丁儀等並贊冀其美。太祖問顒,顒對曰:「以庶代宗,先世之戒也。願殿下深重察之!」

  太子識其意,後遂以為太子少傅,遷太傅。文帝踐阼,為侍中尚書僕射,賜爵關內侯,出為司隸校尉,徙太常。黃四年薨,子友嗣。

  鮑勛字叔業,泰山平陽人也,漢司隸校尉鮑宣九世孫。宣後嗣有從上黨能泰山者,遂家焉。勛父信,靈帝時為騎都尉,大將軍何進遣東募兵。後為濟北相,協規太祖,身以遇害。語在《董卓傳》、《武帝紀》。建安十七年,太祖追錄信功,表封勛兄邵新都亭侯。辟勛丞相掾。

  二十二年,立太子,以勛為中庶子。徙黃門侍郎,出為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弟為曲周縣吏,斷盜官布,法應棄市。太祖時在譙,太子留鄴,數手書為之請罪。勛不敢擅縱,具列上。勛前在東宮,守正不撓,太子固不能悅,及重此事,恚望滋甚。會郡界休兵有失期者,密敕中尉奏免勛宮。久之,拜侍御史。延康元年,太祖崩,太子即王位,勛以駙馬都尉兼侍中。

  文帝受禪,勛每陳「今之所急,唯在軍農,寬惠百姓,台榭苑囿,宜以為後。」文帝將出遊獵,勛停車上疏曰:「臣聞五帝三王,靡不明本立教,以孝治天下。陛下仁聖惻隱,有同古烈。臣冀當繼蹤前代。令萬世可則也。如何在諒暗之中,修馳騁之事乎!

  臣冒死以聞,唯陛下察焉「。帝手毀其表而竟行獵,中道頓息,問侍臣曰:」獵之為樂,何如八音也?「侍中劉曄對曰:」獵勝於樂。「勛抗辭曰:」夫樂,上通神明,下和人理,隆治致化,萬邦咸乂.移風易俗,莫善於樂。況獵,暴華蓋於原野,傷生育之至理,櫛風休雨,不以時隙哉?昔魯隱現漁於棠,《春秋》譏之。雖陛下以為務,愚臣所不願也。「因奏:」劉曄佞諛不忠,阿順陛下過戲之言。昔梁丘據取媚於遄台,曄之謂也。

  請有司議罪以清皇朝。「帝怒作色,罷還,即出勛為右中郎將。

  黃初四年,尚書令陳群、僕射司馬宣王並舉勛為宮正,宮正即御史中丞也。帝不得已而用之,百寮嚴憚,罔不肅然。六年秋,帝欲征吳,群臣大議,勛面諫曰:「王師屢征而未有所克者,蓋以吳、蜀唇齒相依,憑阻山水,有難拔之勢故也。往年龍舟飄蕩,隔在南岸,聖躬蹈危,臣下破膽。此時宗廟幾至傾履,為百世之戒。今又勞兵襲遠,日費千金,中國虛耗,令黠虜玩威,臣竊以為不可。」帝益忿之,左遷勛為治書執法。

  帝從壽春還,屯陳留郡界。太守孫邕見,出過勛。時營壘未成,但立標埒,邕邪行不從正道,軍營令史劉曜欲推之,勛以塹壘未成,解止不舉。大軍還洛陽,曜有罪,勛奏絀遣,而曜密表勛私解邕事。詔曰:「勛指鹿作馬,收付廷尉。」廷尉法議:「正刑五歲」。三官駁:「依律罰金二斤」。帝大怒曰:「勛無活分,而汝等敢縱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當令十鼠同穴。」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並表「勛父信有功於太祖」,求請勛罪。帝不許,遂誅勛。勛內行既修,廉而能施,死之日,家無餘財。後二旬,文帝亦崩,莫不為勛嘆恨。

  司馬芝字子華,河內溫人也。少為書生,避亂荊州,於魯陽山遇賊,同行者皆棄老弱走,芝獨坐守老母。賊至,以刃臨芝,芝叩頭曰:「母老,唯在諸君!」賊曰:「此孝子也,殺之不義。」遂得免害,以鹿車推載母。居南方十餘年,躬耕守節。

  太祖平荊州,以芝為菅長。時天下草創,多不奉法。郡主簿劉節,舊族豪俠,賓客千餘家,出為盜賊,入亂吏治。頃之,芝差節客王同等為兵,掾史據白:「節家前後未嘗給繇,若至時藏匿,必為留負。」芝不聽,與節書曰:「君為大宗,加股肱郡,而賓客每不與役,既眾庶怨望,或流聲上聞。今條同等為兵,幸時發遣。」兵已集郡,而節藏同等,因令督郵以軍興詭責縣,縣掾史窮困,乞代同行。芝乃馳檄濟南,具陳節罪。

  太守郝光素敬信芝,即以節代同行,青州號芝「以郡主簿為兵。」遷廣平令。征虜將軍劉勛,貴寵驕豪,又芝故郡將,賓客子弟在界數犯法。勛與芝書,不着姓名,而多所屬託,芝不報其書,一皆如法。後勛以不軌誅,交關者皆獲罪,而芝以見稱。

  遷大理正。有盜官練置都廁上者,吏疑女工,收以付獄。芝曰:「夫刑罪之失,失在苛暴。今贓物先得而後訊其辭,若不勝掠,或至誣服。誣服之情,不可以拆獄。且簡而易從,大人之化也。不失有罪,庸世之治耳。今宥所疑,以隆易從之義,不亦可乎!」

  太祖從其議。歷甘陵、沛、陽平太守,所在有績。黃初中,人為河南尹,抑強扶弱,私請不行。會內官欲以事托芝,不敢發言,因芝妻伯父董昭。昭猶憚芝,不為通。芝為教與群下曰:「蓋君能設教,不能使吏必不犯也。吏能犯教,而不能使君必不聞也。夫設教而犯,君之劣也;犯教而聞,吏之禍也。君劣於上,吏禍於下,此政事所以不理也。

  可不各勉之哉!「於是下吏莫不自勵。門下循行嘗疑門干盜簪,干辭不符,曹執為獄。

  芝教曰:「凡物有相似而難分者,自非離婁,鮮能不惑。就其實然,循行何忍重借一簪輕傷同類乎!其寢勿問。」

  明帝即位,賜爵關內侯。頃之,特進曹洪乳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共事無澗神系獄。

  卞太后遣黃門詣府傳令,芝不通,輒敕洛陽獄考竟,而上疏曰:「諸應死罪者,皆當先表須報。前制書禁絕淫祀以正風俗,今當等所犯妖刑,辭語始定,黃門吳達詣臣,傳太皇太后令。臣不敢通,懼有救護,速聞聖聽,若不得已,以垂宿留。由事不早竟,是臣之罪,是以冒犯常科,輒敕縣考竟,擅行刑戮,伏須誅罰。」帝手報曰:「省表,明卿至心,欲奉詔書,以權行事,是也。此乃卿奉詔之意,何謝之有?後黃門復往,慎勿通也。」芝居官十一年,數議科條所不便者。其在公卿間,直道而行。會諸王來朝,與京都人交通,坐免。

  後為大司農。先是諸典農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人。芝奏曰:「王者之治,祟本抑末,務農重谷。《王制》:」無三年之儲,國非其國也。『《管子區言》以積穀為急。方今二虜未滅,師旅不息,國家之要,惟在谷帛。武皇帝特開屯田之官,專以農桑為業。建安中,天下倉廩充實,百姓殷足。自黃初以來,聽諸典農治生,各為部下之計,誠非國家大體所宜也。夫王者以海內為家,故《傳》曰:「百姓不足,君誰與足!』富足之由,在於不失時而盡地力。今商旅所求,雖有加倍之顯利,然於一統之計,已有不貲之損,不如墾田益一畝之收也。夫農民之事田,自正月耕種,耘鋤條桑,耕熯種麥,獲刈築場,十月乃畢。治廩系橋,運輸租賦,除道理梁,熯塗室屋,以是終歲,無日不為農事也。今諸典農,各言『留者為行者宗田計,課其力,勢不得不爾。不有所廢,則當素有餘力。』臣愚以為不宜復以商事雜亂,專以農桑為務,於國計為便。」明帝從之。

  每上官有所召問,常先見掾史,為斷其意故,教其所以答塞之狀,皆如所度。芝性亮直,不矜廉隅。與賓客談論,有不可意,便面折其短,退無異言。卒於官,家無餘財,自魏迄今為河南尹者莫及芝。

  芝亡,子岐嗣,從河南丞轉廷尉正,遷陳留相。梁郡有繫囚,多所連及,數歲不決。

  詔書徙獄於岐屬縣,縣請豫治牢具。岐曰:「今囚有數十,既巧詐難符,且已倦楚毒,其情易見。豈當復久處囹圄邪!」及囚至,詰之,皆莫敢匿詐,一朝決競,遂超為廷尉。

  是時大將軍爽專權,尚書何晏、鄧颺等為之輔冀。南陽圭泰嘗以言進指,考系廷尉。颺訊獄,將致泰重刑。岐數颺曰:「夫樞機大臣,王室之佐,既不能輔化成德,齊美古人,而乃肆其私忿,枉論無辜。使百姓危心,非此焉在?」颺於是慚怒而退。岐終恐久獲罪,以疾去官。居家未期而卒,年三十五。子肇嗣。

  評曰:「徐奕、何夔、刑顒貴尚峻厲,為世名人。毛玠清公素履,司馬芝忠亮不傾,庶乎不吐剛茹柔。崔琰高格最優,鮑勛秉正無虧,而皆不免其身,借哉!《大雅》貴」既明且哲「,《虞書》尚」直而能溫「,自非兼才,疇克備諸!

譯文

(崔琰傳、毛玠傳、徐奕傳、邢顒傳、鮑勛傳、何夔傳、司馬芝傳)

  崔琰傳,崔琰字季皀,清河郡東武城縣人。年少時性格樸實,言辭遲鈍,喜好擊劍,熱衷於武功。二十三歲時,鄉里按規定將他轉為正卒,才開始感慨發奮,研讀《論語》、《韓詩》。到了二十九歲時,與公孫方等人結交,到鄭玄門下求學。學了沒有一年,徐州的黃巾軍攻破了北海,鄭玄與其弟子到不其山躲避兵難。那時買進的糧谷十分缺乏,鄭玄只好停止授學,辭謝眾學生。崔琰既被遣散,又到處都是盜寇,西去的道路不通,於是周旋於青、徐、兗、豫四州郊野,向東到過壽春,向南也幾乎到了長江、洞庭湖地區。自離開家鄉四年後才歸,在家中以彈琴讀書自娛。大將軍袁紹聽說後徵召崔琰。當時袁紹的士兵專橫暴虐,挖掘墳墓,崔琰規勸說:「昔日荀況有過這樣的話:『對士兵平素不進行教訓,戰鬥力就不會強大,即使是商湯、周武王那樣的人,也不能憑藉他們作戰取得勝利。』現在道路上屍骨暴露,百姓未見到您的德政,應該命令各個郡縣掩埋屍骸,以顯示您的為死者傷痛的愛心,追隨周文王的仁慈之舉。」袁紹讓崔琰作了騎都尉。紅潮網

  後來袁紹在黎陽縣帶兵,將部隊駐紮在延津渡口,崔琰又規勸說:「天子現在許昌,百姓的願望支持順從朝廷的一方,我部不如謹守治境,向天子述職,以便安定這一地區。」袁紹卻不聽從,於是在官渡大敗。等到袁紹死後,他的兩個兒子互相爭鬥,爭着想得到崔琰。崔琰說自己有病,堅決推辭,因此獲罪,被關進了監獄,依靠陰夔、陳琳營救,才免於一死。太祖打敗袁氏後,兼任冀州牧,徵召崔琰任別駕從事,對崔琰說:「昨天查核戶籍,可以達到三十萬之多,冀州可稱得上是大州了。」崔琰回答說:「現在九州分裂,袁尚、袁譚兄弟二人大動干戈,冀州地區的百姓屍骨遍野。沒有聽說王師以仁政為先導,訪問民風民俗,救民於水火,反而卻算計甲兵多少,把它當成頭等大事,這難道是我們這個州的男女百姓所期望於明公您的嗎?」太祖肅然動容,向他表示歉意。

  當時賓客都大驚失色。太祖征討并州,留下崔琰在鄴城輔佐文帝。文帝照舊外出打獵,改換服裝、車輛,興趣全在追逐獵物上。崔琰上疏規勸說:「曾聽說周文王不敢以打獵為樂,《尚書》記載此事以為後人借鑑;魯隱公外出觀魚,《春秋》因其非禮而譏刺之。這是周公、孔子的格言,兩部經典所闡明的大義。夏桀無道,成為商朝的一面鏡子,《詩經》說『殷鑑不遠』;王者的疾日不該舉樂,《禮記》記載此事作為忌戒。這又是比較切近的得失成敗的事例,不可以不深思明察啊。袁氏家族富強,而其公子放縱,遊玩作樂,極為奢侈,正義之舉天下不聞,明哲君子,頃刻間便欲離去,勇武壯士,不肯為其盡爪牙之用。這就決定了袁氏雖然擁有百萬民眾,地跨整個河北,卻沒有立足之地。現今國家衰敗,恩惠的施予尚不普遍,男女百姓企望、想念德政。況且您父親親自參與戎馬征討,上上下下,操勞辛苦,世子您應當遵循正道,謹慎地使行為端正,思慮治國的最高戰略,對內有所鑑戒,對外發揚高遠的節操,深加思索你太子的責任,寶貴你的身份。而您卻失了身份地穿着管理山澤園囿者的卑賤的服裝,急急地四處奔馳,身臨險地,志向只限於獵獲野雞兔子這類小小的娛樂,忘了國家社稷才是最重要的,這實在使有識者痛心啊。希望世子您燒毀獵具,捨棄行旅戎服,以滿足眾人的願望,不讓老臣獲罪於天。」

世子答覆說:「昨天奉悉您諄諄的教誨,要我燒獵具、棄戎服。現在獵具都已焚毀,戎服也已脫去了。以後再有類似的錯誤,還望您再次給我教誨。」太祖作了丞相,崔琰又作了東西曹掾屬征事。起初授予他東曹職務時文告說:「您具有伯夷的風範,史魚的耿直,貪夫因敬仰您的大名而變得清廉,壯士因崇尚您的名聲而更加勉勵自己,這是可以作為時代表率的。所以授予東曹之職,你去履行職責吧。」魏國剛剛建立,任命崔琰為尚書。這時尚未立太子,臨菑侯曹植有才華而且有愛心。太祖懷疑猶豫,發出信函命令在外地秘密訪探。只有崔琰信不封口答覆說:「我知道《春秋》有長子當立的大義,並且五官中郎將曹丕仁孝聰明,應當承繼大統。崔琰將用死來堅守這個原則。」曹植,本是崔琰哥哥的女婿,太祖十分讚賞崔琰的大公無私和高風亮節,喟然嘆息,調其職為中尉。崔琰體態雄偉,聲音洪亮,眉目疏朗,須長四尺,很有威重的儀態,朝廷中人很是敬仰,而太祖對他也有幾分敬畏。崔琰曾經推薦過巨鹿人楊訓,說他雖然才能不足,卻清廉貞潔,遵守正道,太祖於是以禮徵召了楊訓。

後來太祖作魏王,楊訓上表稱讚太祖功績,夸述太祖的盛德。當時有人譏笑楊訓虛偽地迎合權勢,認為崔琰薦人不當。崔琰從楊訓那裡取來表文的草稿一看,寫信給楊訓說:「讀表文,是事情做得好罷了!時代啊時代,總有變化的時候。」崔琰的本意是諷刺那些批評者好譴責呵斥而不尋求合於情理。有人卻報告說崔琰這封信是傲世不滿怨恨咒罵,太祖發怒說:「諺語說『不過生了個女兒罷了』。『罷了』(譯按:原文為「耳」)不是個好詞。『會有變的時候』,意思很不恭順。」從此罰崔琰為徒隸,派人去看他,崔琰言談表情一點也沒有屈服的意思。太祖的令文說:「崔琰雖然受刑,卻與賓客來往,門庭若市,接待賓客時鬍鬚捲曲,雙目直視,好像有所怨忿。」於是賜令崔琰死。

原先崔琰與司馬朗友善,晉宣王司馬懿正值壯年,崔琰對司馬朗說:「你的弟弟聰敏明哲公允,剛強果斷英勇,幾乎不是你能比得上的。」司馬朗認為不是這樣,而崔琰總是堅持這個看法。崔琰的堂弟崔林,年少時沒有名望,即使是親戚也大多輕視他,崔琰卻常說:「這是個所謂大器晚成的人,最終必定有遠大的發展。」涿郡的孫禮、盧毓剛剛進入魏王軍府,崔琰又評論說:「孫禮誠信耿直,剛毅果斷,盧毓清醒機警,深明事理,百折不撓,都是可做三公的人才。」後來崔林、孫禮、盧毓都官至宰輔。還有,崔琰的朋友公孫方、宋階早逝,崔琰撫養他們的遺孤,那份恩愛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他的明鑑卓識,篤於情義,大都像這個樣子。

  本來,太祖性格忌刻,凡是他所不能容忍的人,如魯國人孔融、南陽人許攸、婁圭,都因仗着自己是太祖的老朋友,有所不恭被誅殺。而崔琰最被世人所痛惜,至今為他抱冤。

  毛玠傳,毛玠字孝先,陳留郡平丘縣人。年輕時為縣吏,以清廉公正著稱。他本想到荊州躲避戰亂,尚未到達,聽說劉表政令不嚴明,於是改往魯陽縣。太祖治理兗州,徵召他為治中從事。毛玠對太祖說:「現今國家分裂,君主流離,民眾失業,飢餓流亡,公家沒有能維持一年的儲備,百姓沒有安定的心思,這種狀況是難於持久的。現在袁紹、劉表雖然兵民眾多,力量強盛,卻都沒有長遠的考慮,沒有樹立基礎、建設根本的人。用兵之事,合乎正義的才能取勝,保守權位需要財力,因此,應當擁戴天子以命令那些不肯臣服的人,致力於耕植業,積蓄軍用物資,這樣,稱霸稱王的大業就可以成功了。」太祖鄭重地採納了他的意見,轉任他為幕府功曹。太祖任司空、丞相時,毛玠曾做過東曹掾,與崔琰一起主持選舉,他所推薦任用的都是清廉正直的人士,那些在當時有盛名而行為虛浮、不務根本的人,始終沒有得到引薦任用。

他力求以儉樸作風為人表率,因此全國士人無不以廉潔的操守自我勉勵,即使是寵臣,車馬服飾也不敢超越制度。太祖感嘆說:「用人能做到這樣,使天下人自己治理自己,我還有什麼可做的呢!」魏文帝作五官中郎將時,親自去見毛玠,托他任用自己的親屬。毛玠答覆說:「老臣我因為能夠恪守職責,才幸而得以免於獲罪。現在您所提到的人不合升遷的次第,因此我不敢奉行您的命令。」大軍返回鄴城,商議撤併官職。毛玠對以私情向他求官的一概拒絕,當時一些人很害怕他,都想要撤除東曹。

於是他們一起稟告說:「依舊制,西曹為上,東曹為次,應該撤銷東曹。」太祖知道其中實情,下令說:「太陽出於東方,月亮明於西方,凡人說到方位,也是先說東方,為什麼要撤東曹?」於是省棄了西曹。起初,太祖平定柳城,分賞所繳獲的器物,特意把素色屏風、素色憑几賜給毛玠,說:「您有古人的風範,所以賜給您古人的用具。」毛玠居顯要之位,卻常常穿布衣吃素菜,撫育哥哥的兒子盡心盡意,所得的賞賜用來救濟貧苦族人,自己家裡沒有多餘的財物。毛玠後來升任右軍師。魏國剛剛建立時,毛玠作尚書僕射,又主持選舉。當時太子還沒有確定,而臨菑侯曹植受到恩寵,毛玠秘密地勸告太祖說:「近來袁紹因為嫡子庶子不分,導致家破國亡。廢立太子是件大事,廢長子而另立,可不是我所願意聽到的消息。」後來群臣聚會,毛玠起身去廁所,太祖用眼睛看着他說:「他正是古人所說的國中正直之士,是我的周昌啊!」崔琰被殺之後,毛玠心中不高興。後來有人檢舉毛玠說:「毛玠出門看見臉上刺字的造**犯人,那人的妻子兒女被籍沒為官家奴婢,就說:『使老天不下雨的原因大概就是這個吧。』」太祖大怒,把毛玠逮捕下獄。大理寺卿鍾繇責問毛玠說:「自古聖明帝王懲治犯罪,都連及妻兒。《尚書》說:『車左不盡車左的職責,車右不盡車右的職責,我不但要殺了你們,還要罰你們的妻兒為奴。』《周禮》所記司寇的職分:將犯罪的男人沒入官府為奴隸,女人沒入官府作舂米的苦役。

  漢朝法律:罪人的妻子兒女沒入官府作奴婢,臉上刺字。漢朝法律所實行的臉上刺字的刑罰,在古代經典中已有記載。現今真的奴婢祖先有罪,即使經歷百代,還是要接受臉上刺字供官府役使的懲罰,一則可以寬減良民的勞役負擔,二則饒恕犯人死罪,這怎麼會違背神明的意志而導致旱災?按照《尚書》經典的說法,法令峻急,則天氣寒冷,法令平緩,則天氣炎熱,法令寬鬆,則陽氣過盛,所以造成旱災。毛玠你說這樣的話,是認為魏王的法令過寬了呢,還是過嚴了呢?如果是過嚴了,應當導致陰雨連綿,怎麼會反而天旱?成湯時代可稱聖世,可田野不生青草,周宣王是好的君主,但當時也是大旱成災。


眼下的大旱發生以來,已有三十年之久,歸罪於給犯人臉上刺字,這聯繫得上嗎?春秋時衛人征伐邢國,本來是乾旱天氣,但剛出兵天就下雨,要不是邢國罪惡確鑿,怎麼會感應上天?你毛玠譏刺誹謗的言論已流傳到百姓當中,心懷不滿的聲音,魏王已有所聞。毛玠你說出這樣的話,肯定不是自言自語,當時你看見的臉上刺字者,總共是幾個人?那些黥面的奴婢,你認識嗎?為什麼能夠見到那些人,對他們嘆息談話?當時你這些話是對誰說的?他是怎樣回答的?是在幾月幾日?在什麼地方?事情已經暴露,不得隱瞞欺騙,要原原本本地寫出供狀。」毛玠說:「我聽說蕭望之自殺,是因為石顯的陷害;賈誼被流放,是因為周勃、灌嬰的讒言中傷;白起被賜劍自刎於杜郵,晁錯被斬首於東市,伍子胥命斷於吳都。這幾位人士的遭遇,都是由於有人公開妒忌,或是由於有人在背後暗害。我自年少時就作縣吏,積累勤勉取得官職,我的職務處在中樞機要之所,牽涉複雜的人事關係。

  如有人以私情請託,他再有權勢我也要加以拒絕,如有人將冤屈告訴我,再細微的事件我也要審理。人的本心是想無限制地追求私利,這是法律所禁止的,誰要按照法律去禁止非法求利,有權勢的人就可能陷害他。進讒言的小人就像青蠅一樣一哄而起,對我進行誹謗,誹謗我的肯定不是其他人。過去王叔、陳生與伯輿在朝廷上爭辯曲直,范宣子進行評斷,他叫雙方舉出證詞,這樣使是非曲直各得其所。《春秋》稱許此事,因此加以記載。我並沒有說過那樣的話,也談不上什麼時間、對象。說我說過,則必須有證據。我請求得到范宣子那樣的評辨,和王叔那樣的誣陷者對質。如果曲在於我,行刑的日子,我就會像得到安車駟馬的贈予那樣安然就死;送來讓我自殺的賜劍,我將把它比作重賞的恩惠。謹以此狀作為申訴如上。」當時桓階、和洽進諫營救毛玠。毛玠於是被免刑、廢黜,後來死在家中。太祖賜給棺木、祭器、錢和絹帛,授給他的兒子毛機郎中的官職。

  徐奕傳,徐奕字季才,東莞人。曾經到江東避難,孫策以禮聘任他。徐奕更名,身着平民服裝回到原郡。太祖任司空,徵召徐奕為掾屬,隨從西征馬超。馬超敗,太祖軍返回。當時關中剛剛被征服,還不很安定,太祖留下徐奕任丞相長史,坐鎮管理西京,西京人稱頌他的威信。後轉任雍州刺史,又恢復為東曹掾。丁儀等人在當時很受寵信,都設法陷害徐奕,而徐奕的地位始終不為其所動。又出任魏郡太守。太祖征討孫權,調徐奕為留府長史。太祖對他說:「您的忠貞亮節,古人也不能超過,但稍微過於嚴峻了。

過去西門豹佩帶皮繩以緩解自己的性急,能以柔弱克制剛強的策略,是我們希望於您的。現在讓您統管留守大事,我就不再有後顧之憂。」魏國建立之後,徐奕任尚書,又掌管選舉事宜,調任尚書令。太祖征討漢中時,魏諷等人謀反,中尉楊俊因此被降職,太祖嘆息說:「魏諷之所以萌生叛亂的心思,是因為作為我的爪牙的大臣們沒有能遏制內奸防備陰謀的人。怎樣能得到像諸葛豐那樣的人,讓他們替代楊俊呢?」桓階說:「徐奕就是這樣的人。」太祖於是用徐奕為中尉,手書令文說:「過去楚國有子玉在,晉文公為此席不安坐;漢朝有汲黯在,淮南王因此不敢謀反。《詩經》有『國家的正直之士』的說法,說的就是您啊!」徐奕任中尉職幾個月,病重請求退職,被授為諫議大夫,不久去世。

  何夔傳,何夔字叔龍,陳郡陽夏人。曾祖父何熙,漢安帝時官做到車騎將軍。何夔幼年就死去了父親,和母親、哥哥住在一起,以孝順母親友愛兄長而著稱。身長八尺三寸,容貌莊重嚴肅。他避亂到了淮南。後來袁術到壽春,徵召他,何夔不肯應召,但卻被袁術扣留。過了很久,袁術和橋蕤一起圍攻蘄陽,蘄陽被太祖牢固防守。袁術因為何夔是蘄陽那個郡的人,想要脅迫他去遊說蘄陽投降.何夔對袁術的謀臣李業說: 「過去柳下惠聽到要征伐別國的圖謀就臉上帶有憂慮的神色,說『我聽說征伐別國是不用詢問仁德之人的,這樣的話為什麽問到我這裏來呢』!」於是逃走躲到潛山.袁術知道何夔終究不會為自己效力,就中止了脅迫他去蘄陽。袁術的堂兄山陽太守袁遣的母親,是何夔的堂姑,所以袁術雖恨何夔卻不加害於他。

  建安二年,何夔打算返回家鄉,估計袁術一定會急忙追趕,於是就從小路走得以逃脫,第二年回到了家鄉所在的郡。不久,太祖徵召他為司空掾屬。當時有傳聞說袁術軍隊發生變亂,太祖問何夔說:「您認為可信不?」何夔回答說。.「上天佐助的是順應天意的人,人民幫助的是取信於民的人。袁術沒有取信於民和順應天意的實際作為,卻希望得到上天和人民的幫助,這是不可能在天下實現自己的願望的。失去正道的君主,親戚都要背叛他,何況是他左右的人呢!照我看來,袁術的軍隊發生變亂是一定的了。」太祖說:「統治國家失去了賢才就會滅亡。您不被袁術所任用;發生變亂,不也是本該這樣的嗎!」太祖性格嚴厲,掾屬辦理公務,常常受杖刑;何夔經常帶着毒藥,決心寧死也不受侮辱,因此終究沒有遭受杖刑。出任城父令。

又升任長廣太守。這個郡依山靠海,黃巾軍還沒有平定,當地強橫有勢的人大都反叛,袁譚隨即授給他們官職。長廣縣人管承,糾集部屬三千多家,成為結夥搶劫的禍害。議事的人想帶兵攻打他。何夔說: 「管承等人不是生下來就喜歡作亂,習慣於作亂,不能自行悔改,沒有受到仁德的教化,所以不知道回心從善。現在軍隊逼得他們太急,他們害怕被消滅,必定會合力作戰。攻打他們既不容易攻下來,即使獲勝,也一定會傷害官吏百姓。不如慢慢用恩德開導,允許讓他們自行悔改,就可以不用煩勞軍隊來平定他們。」於是派遣郡丞黃珍前去,給他們講述成敗得失的道理,管承等人都請求降服。何夔派遣官員成弘兼任校尉,長廣縣丞等人帶着牛和酒到郊外迎接,把他們送到郡治的所在地。牟子的賊寇從錢,部屬也有數千人,何夔帶領郡裏的軍隊和張遼一同討伐平定了他。束牟人王營,部屬有三千多家,脅迫昌陽縣的人作亂。何夔派遣官員王欽等人,授給他計謀,使王營的人馬分離逃散了。一個月的時間全都平定。

  這時太祖開始制訂新的法令下達到各州郡,又徵收租稅和絲綿絹帛。何夔認為長廣郡剛開始建立,近來又用兵打過仗。不能倉猝用法令來約束,於是上疏說:「自從喪亂以來,人民流離失所,現在雖然稍稍安定,但是歸服教化的時間很短。所下達的新法令,都是用嚴明的刑罰來整飭法令,統一國家的教化。我所管轄的六縣,轄界剛剛劃定,加上鬧饑荒,如果一律用法律禁令來整治,恐怕會有不服從教化的人。有不服從教化的人就不得不誅殺,那麽就不是觀察民情設立教化順應時勢的意圖了。古代帝王把京都以外的地區劃分為九等徵收賦稅來區別遠近,制定三種輕重不同的刑法來平定治理社會混亂的局面,我的愚見認為這個郡應該遵從邊遠地區、新封王國的法律,這裹的民間小事,派主管官員臨時根據情況靈活處理,對上不違背公正的法度,對下順應百姓的心愿。等過了三年,老百姓安居樂業。然後用法令整治他們,那麽就沒有什麽地方行不通了。」太祖聽從了他的意見。徵召他回京,參與丞相府軍務。海盜郭祖在樂安、濟南轄界內劫掠作亂,州郡裏的官吏百姓受到困擾。太祖因為何夔過去在長廣很有威信,授任他為樂安太守。到任幾個月,各城全都被平定。

  邢顒傳,邢顒,字子昂,河間國鄚縣人。曾被舉薦為孝廉,又被司徒徵召,都沒有接受。更姓名,到了右北平郡,與田疇交往。過了五年以後,太祖平定了冀州。邢顒對田疇說:「黃巾軍起來二十多年,海內鼎沸,百姓流離失所。現在聽說曹公法令嚴明。民眾已經厭惡了動亂,動亂到了極點就要平定了。請讓我先行一步。」隨即整裝返回故鄉。田疇說:「邢顒,是平民中首先覺悟的人。」於是拜見太祖,請求作為嚮導去攻克柳城。太祖徵召邢顒為冀州從事,當時人稱讚他說:「德行堂堂邢子昂。」任為廣宗縣長,因為原先的郡太守死去,他棄官不做,官署舉報糾正這件事,太祖說:「邢顒對舊友情誼深厚,有前後一致的節操。」沒有追究。邢顒後又被徵召為司空掾,任命做行唐縣令,他勉勵百姓從事農桑,風化大行於世。入京,任丞相門下督,遷到左馮翊,患病,辭官。這時,太祖的各個兒子大選官屬,詔令說:「侯爵家的官吏,應該得到淵深像邢顒那樣的人。」於是邢顒就成了平原侯曹植的家丞。邢顒嚴守禮儀以防備禁阻,一點也不屈服,因此二人關係未能融洽。

曹植的家臣、庶子劉楨寫信勸告曹植說:「家丞邢顒,是北方俊彥,少年時即秉持高尚的節操,性情高遠虛靜淡泊,言少理多,真是一位雅士。劉楨實在不足以和他為伍,並列您的左右。但劉楨受到的禮遇很是特殊,邢顒反被疏忽簡慢,私下裡恐怕旁觀的人將會說您習慣於接近不賢之人,而對賢者禮遇不夠,採摘了春天的花朵,忘卻了秋天的果實,顧了庶子,忘了家丞。為聖上招來誹謗,罪過不小,因此輾轉反側不能自安。」邢顒後來參丞相軍事,轉任東曹掾。當初,太子尚未確定,而臨..侯曹植受到寵幸,丁儀等人一同贊助他的美譽。太祖就這事詢問邢顒,邢顒回答說:「以庶子代替嫡子,是前代的禁戒。希望殿下深入地思慮這件事!」太祖知其心意,後來終於讓邢顒做了太子少傅,又升為太傅。文帝即位後,邢顒任侍中尚書僕射,賜爵為關內侯,又出任司隸校尉,調任太常。刑顒在黃初四年(223)去世,他的兒子邢友繼承了他的爵位。

  鮑勛傳,鮑勛字叔業,泰山郡平陽縣人,是漢朝司隸校尉鮑宣的第九代孫。鮑宣的後代有人從上黨縣遷移到泰山,於是就在那裡安了家。鮑勛的父親鮑信,漢靈帝時任騎都尉,大將軍何進曾派遣他東去招募士兵。後任濟北相,協助規諫太祖,遇害身亡。鮑信的事跡記在本書《董卓傳》、《武帝紀》中。

  建安十七年(212),太祖追記鮑信的功績,上表封鮑勛的哥哥鮑邵為新都亭侯,徵召鮑勛為丞相掾。建安二十二年(217),確立了太子,鮑勛任中庶子。遷黃門侍郎,出任魏郡西部都尉。太子郭夫人的弟弟是曲周縣吏,被判定偷盜官府布匹,按法應於鬧市砍頭曝屍。太祖當時在譙縣,太子留在鄴縣,幾次親自寫信替那人請罪。鮑勛不敢擅自釋放,全部寫明上報。鮑勛先前在東宮時,堅守正義不屈服,太子本來就不喜歡他,加上現在這件事,對他的惱怒怨恨就更加厲害。適逢魏郡邊境軍隊休整有人過期,太子就秘密命令中尉上奏罷免鮑勛官職。很長時間以後,鮑勛又官拜侍御史。

  延康元年(220),太祖去世,太子登上王位,鮑勛以駙馬都尉的身份兼侍中。文帝承受帝位後,鮑勛常常陳述:「當務之急,只在於軍事、農業,寬待百姓。樓台水榭林苑園圃,應該放在以後再議。」文帝將要出宮遊獵,鮑勛上疏說:「臣下聽說三皇五帝,無不明確根本,樹立教化,以孝義治天下。陛下仁慈聖明,有惻隱之心,有與古代相同的功業。臣希望您將繼承前代的蹤跡,讓萬世可以效法,怎麼卻在守喪之中,從事馳騁之事呢?臣下冒着死罪讓你聽到這些,希望陛下深思。」文帝親手撕毀了鮑勛的奏表,爭逐行獵。中途停下休息時,問身邊侍臣說:「遊獵作為娛樂,比八音樂器怎麼樣?」侍中劉曄回答說:「遊獵勝過音樂。」鮑勛駁斥說:「音樂上通神明,下可中和人世的道理,使政治興隆,達到天下大化,萬邦安定。移風易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了。況且遊獵的事,在原野中暴露帝王的車蓋,損傷生息化育的至高原理,迎風冒雨,不是有違時間的規律嗎?過去魯隱公到棠地去觀看捕魚,《春秋》諷刺了他。即使陛下把遊獵當作急務,也是臣下所不希望的。」接着又奏稱劉曄奸邪獻媚,請治罪。文帝氣得變了臉色,停止了遊獵返回,隨即讓鮑勛出京任右中郎將。

  黃初四年(223),尚書陳群、僕射司馬宣王一同推薦鮑勛為宮正,宮正就是御史中丞。文帝不得已而任用了他,百官尊敬畏懼,無不肅然。黃初六年秋天,文帝想要征討吳國,眾大臣廣泛討論,鮑勛當面規勸說:「我國部隊屢次征伐而沒能攻克的原因,是因為吳國、蜀國唇齒相依,憑依山水險要阻隔,有難以攻拔的態勢的緣故。現在勞動士兵,襲擊遙遠的目標,每天耗費千金,國中白白消耗財力,使得狡黠的敵人輕視我國的威勢,臣下認為不可。」文帝更加惱怒鮑勛,把他降職為治書執法。文帝從壽春歸還,駐軍在陳留郡境內。

郡太守孫邕看了,出來探望鮑勛。當時營壘還沒建成,只立了標誌矮欄,孫邕斜着穿行而過,沒走正路。軍營令史劉曜想追究他的罪責,鮑勛認為壕塹營壘還沒建成,調解了這件事情,沒有舉報。大軍返回洛陽,劉曜犯了罪,鮑勛上奏要求將他廢黜遣派,而劉曜卻秘密上表,說了鮑勛私下解脫孫邕一事。文帝下詔說:「鮑勛指鹿為馬,逮捕交給廷尉。」廷尉依法議決:「治罪刑罰,剃髮戴枷作勞役五年。」三官駁回:「依照律條罰交金子二斤。」文帝大怒說:「鮑勛沒有活的資格了,但你們竟敢寬縱他!逮捕三官以下人員交付刺奸官,讓你們十鼠同穴,一網打盡。」太尉鍾繇、司徒華歆、鎮軍大將軍陳群、侍中辛毗、尚書衛臻、守廷尉高柔等人一同表奏「鮑勛的父親鮑信在太祖時有功勞」,請求赦免鮑勛的罪過。文帝不許可,於是殺了鮑勛。鮑勛內心修養行為本來就美好,廉潔而能施捨,死的時候,家裡沒有多餘的財物。二十天後,文帝也去世了,沒有不為鮑勛嘆息遺憾的。

  司馬芝傳,(附司馬岐傳)司馬芝字子華,河內郡溫縣人。少年時是個書生,到荊州躲避戰亂時,在魯陽山遇到賊寇,一起趕路的人都丟棄老人弱者逃走,只有司馬芝坐在那裡守着老母親。賊人來到後,把刀放在司馬芝頭上,司馬芝磕頭說:「我母親年紀老了,只有拜託各位了!」賊人說:「這是個孝子,殺了他不義。」於是得以免於被害,用一輛鹿車推着載送母親。司馬芝住在南方十多年,親自耕種,堅守節操。太祖平定荊州後,讓司馬芝擔任菅縣縣長。那時天下處在初創時期,人們多數都不遵守法紀。

郡主簿劉節,是個出身巨族的豪傑,賓客有一千多家,在外成為盜賊,在郡內擾亂吏治。不久,司馬芝差遣劉節的門客王同等人當兵,掾史依據過去的情況匯報說:「劉節家前後從未出過徭役,如果到期被他藏匿起來,必定會被留下。」司馬芝不聽這套,寫信給劉節說:「您是巨族大宗,在郡中地位重要,但您的賓客每次都不參加服役,既使眾百姓怨恨失望,有時也會傳給上面知道。現在調派王同等人當兵,希望按時派遣。」新兵已在郡里集中,但劉節藏起了王同等人,還為此讓督郵用戰時法令責求縣府。縣掾史沒有辦法,只得請求代替王同上路。司馬芝於是派人飛馬向濟南呈報檄文,全盤陳述了劉節的罪行。太守郝光素來敬重信任司馬芝,立即讓劉節代替王同服役,青州人稱司馬芝「讓郡主簿當兵」。司馬芝升任廣平縣令。

征虜將軍劉勛,依恃貴寵,驕恣強橫,又因是司馬芝故鄉河內郡的大將,他的賓客子弟在境內多次犯法。劉勛給司馬芝寄信,不署姓名,卻常有囑託,司馬芝對此不給回復,全都依法辦事。後劉勛以圖謀不軌罪被誅殺,與他有交往的人都獲了罪,而司馬芝則以有識見被人稱道。司馬芝升任為大理正。有人偷盜了官府的白絲絹放在廁所上面,吏役懷疑是一名女工乾的,把她逮捕關了起來。司馬芝說:「懲罰犯罪的缺失,在於苛酷暴虐。現在先得到贓物後問訊口供,如果犯人經不住拷打,有可能導致誣騙服罪,這種服罪是不可以斷罪結案的。

況且簡明而易於服從,是德行高尚的人的教化原則。不放過有罪的人,是庸常之世的治理方法,現在寬恕了被懷疑的人,以便發揚簡而易從的原則,不也是可以的嗎?」太祖聽從了他的建議。司馬芝又歷任甘陵郡、沛國、陽平郡的太守,在所任職的地方都有政績。黃初中期,入京任河南尹,抑制豪強,扶助弱小,對私下請託不予實行。適逢宮中內官想要托司馬芝辦事,不敢開口,於是托司馬芝的妻子的伯父董昭說情,董昭也畏懼司馬芝,不給通話。司馬芝為此教訓下屬眾人說:「君主能設立政教,不能做到讓屬吏必定不去違犯。屬吏能違犯政教,也不能做到不讓主君知道。設立政教而有人違犯,是主君過於軟弱;違犯政教而讓人知道,是屬吏的禍害。

  在上主君軟弱,在下有屬吏禍害,這就是政事所以不能治理的原因。難道各自不應該努力嗎?」自此屬下吏役沒有不自我勉勵的了。司馬芝屬下的循行曾經懷疑門干偷盜頭簪,門乾的口供與事實不符,官曹將他拘捕下獄。司馬芝說:「大凡事物有的互相類似而難於分別,如果不是離婁那樣的人,很少有不迷惑的。就這件事的實際情況而言,循行怎麼忍心為了重惜一支簪子,而輕易地傷害他的同類人呢?還是壓下這事別再過問了。」明帝即位後,賜爵位給司馬芝,為關內侯。不久,特進曹洪的乳母當與臨汾公主侍者因為共同侍奉無澗山神被拘捕入獄。

卞太后派遣黃門到司馬芝府中傳達旨令,司馬芝不予向上通報,自行命令洛陽獄吏察考完畢,上疏說:「各種應判死罪的情況,都應事先上表審報。先前曾制定文書禁絕淫犯以端正風俗,現在當等人觸犯了有關妖邪罪行的刑法,供辭剛剛確定,黃門吳達到臣下這裡,傳達太皇太后命令。臣下不敢通報,恐怕會有人救護他們,急速報給聖上知曉,如不得已,也只好對他們施予庇護。此事沒有早些結案,是臣下的罪過,因此冒犯常規制度,命令縣吏察考完畢,擅自執行刑罰殺戮,請求誅殺懲罰。」明帝手書答覆說:「看了奏表,明了了你的心意,想奉到詔書,倚仗權勢行事,是正確的。

這是您奉接詔書的本意,哪裡用得着道歉。以後黃門再去你處,千萬不要為他通報。」司馬芝任大理正官十一年,幾次處理法律條文所不便治罪的案子。他在公卿之間,秉持正直原則行事。適逢諸王來京朝見,與京都人交往串通,司馬芝獲罪被免職。司馬芝後來任大司農,在這以前,各個典農各自帶領吏民,從事商業以謀生計,獲取利益。司馬芝上奏說:「君王治理天下,尊崇本業,抑制末業,以農業為急務,視穀物最為重要。現今吳、蜀兩個虜國尚未剿滅,軍旅沒有止息,國家的首要之務,只在於糧谷布帛。

  從黃初年間(220~226)以來,聽任各個典農謀生計,各自為部下算計,實在不是國家大局所應該容許的。臣下認為不應該仍然讓商業雜亂,應專門以農業為急務,為國家考慮,這樣比較有利。」明帝聽從了這個意見。平常官員每當有上司召見問話時,常常先見上官的掾史,讓他幫助推斷上官意旨,教給怎樣答覆滿足上官的情形,然後一切答問都像掾史測度的那樣去做。司馬芝性情誠信正直,不矜持,高志節。與賓客談論時,凡有不滿意的地方,就當面批評那人的短處,背後卻不說不滿的話。

 司马芝死在官任上,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财。从魏朝到现在,作河南尹的人没有人能比得上司马芝。司马芝死后,他的儿子司马岐继承了他的侯爵位,从河南丞转为廷尉正,升任陈留相。梁郡关在狱中的囚犯,大多互相牵连几年不能结案。诏书命令将这些官司迁移到司马岐下属的县里,县里申请预先制造监牢器具。司马岐说:“现在囚犯有几十人,既然他们狡诈,供词难于相答,并且已经被痛楚弄得疲倦了,其中实情显而易见,怎么能仍然长久关在监狱中呢?”等到囚犯到了,责问他们,都没人敢于隐瞒欺诈,一个早上就判决结案,司马岐于是被提拔为廷尉。这时大将军曹爽专权,尚书何晏、邓飏等人做他的辅佐。南阳人圭泰曾因言论违反了他们的意旨,被廷尉审查拘捕。邓飏审讯,将要判圭泰重刑。司马岐几次对邓飏说:“中枢机要大臣是王室的辅佐,你们本来已经不能辅助教化,成全道德,与古人比美,却竟然为泄私忿,冤枉无辜。使百姓忧惧的,不是你们这种作法又是什么呢?”邓飏于是羞惭恼怒,退让了。司马岐终究恐怕时间久了会获罪,托病离开了官位。在家里住了不到一年就死了,年仅三十五岁。他的儿子司马肇继承了侯位。

  評:徐奕、何夔、刑..尊貴高尚,峻急嚴厲,是當世的知名人士。毛玠清白公正,行為樸素,司馬芝忠貞誠信,不偏不私,差不多決不吐硬吞軟,欺弱怕強。崔琰高尚的品格最為優秀,鮑勛秉持正義,無所欠缺,但都不免於殺身之禍,可惜啊!《詩經·大雅》以「既能明曉善惡,又能辨知是非」為貴,《尚書祖在山東征戰,憂慮關右的事態。[2]

作者簡介

陳壽(233-297),字承祚,西晉史學家,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幼時好學,師事同郡學者譙周,在蜀漢時曾任衛將軍主簿、東觀秘書郎、觀閣令史、散騎黃門侍郎等職。當時,宦官黃皓專權,大臣都曲意附從。陳壽因為不肯屈從黃皓,所以屢遭遣黜。入晉以後,歷任著作郎、長平太守、治書待御史等職。280年,晉滅東吳,結束了分裂局面。陳壽當時四十八歲,開始撰寫並《三國志》。歷經10年艱辛,陳壽完成了流傳千古的歷史巨著《三國志》。[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