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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班银'''[ jiàng bān yín ]清代对匠户征收的代役金。《明会典·工匠二》:“成化二十一年奏准,轮班工匠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北匠出银六钱到部,随即批放。不愿者仍旧当班。”这是明代规定轮班匠可以缴银代役。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列为定制。清代才有匠班银的名称,《清会典》卷一七列举“户别”中,在“[[匠户]]”下注云:“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嗣改为按户征银解京代班,曰匠班银。后各省渐次摊丁入地征收,惟于《赋役全书》仍存其目。”<ref>[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3711486432104547.html?fr=iks&word=%E5%8C%A0%E7%8F%AD%E9%93%B6&dyTabStr=MTEsMCwzLDUsMSw2LDQsMiw3LDk= 匠班银的意思匠班银的意思是什么]百度知道</ref>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img src=" https://img0.baidu.com/it/u=2923386323,791170250&fm=253&fmt=auto&app=138&f=JPEG?w=500&h=375 " width="180"></center><small>[]</sm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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