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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海新市鎮

圖片來自housefun

淡海新市鎮位於臺灣新北市淡水區北端,全區共計1,759公頃

目錄

背景

內政部營建署為紓解台北都會區中心都市成長壓力,配合土地儲備制度,解決都會區住宅不足及房價飆漲問題,並樹立都市發展典範規劃,於1992年(民國81年)以淡水為特定區域開發基地,在淡水都市計劃區北側的沙崙、港子平、公司田、崁頂、埤島、林子街等農業地區規劃出1,756公頃土地,作為淡海新市鎮範圍(南北以台二號省道之二號橋與九號橋為界,西至台灣海峽,東至淡水區水源國小),原計畫年期為25年(自1990年起至2014年止),計畫容納人口為30萬人。同時將此大規模計劃納入「六年國建」中。1994年4月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一期工程開始動工,但2006年6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決議停止淡海新市鎮的後續開發,僅完成第一期工程中第一開發區及第二開發區共約446公頃之土地徵收、整地、道路公共設施,以及興建六百戶的示範國宅。行政院經建會決議停止後續開發後,並一併縮小淡水新市鎮範圍至目前已完成整地之446公頃土地,預估人口也從原先的30萬人下修至13萬人。[1]

因為其人口移入未達預期,實際淡海新市鎮的零售店鋪上集中在中山北路、新市一路圍成的東南角區域,第二期開發程度亦低,發展相對不均衡[2]

開發情形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原規畫,淡海新市鎮土地使用分區包含住宅區、中心商業區、海濱商業區、鄰里商業區、產業專用區、政商混合區、行政區、醫療專用區、藝術文化專用區、車站專用區、保存區、海濱遊憩區、河川區、高爾夫球場專用區等,生活機能完整。但由於歷任政府在建設推動過程決策草率、反覆與政策沒有持續性等弊端,造成淡海新市鎮發展一度遲滯,甚至停擺,情況直到2010年後始改觀。期間,監察院曾經為此發出糾正案予時任行政院長的民進黨籍張俊雄,其糾正案函復文如下:「糾正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未能充分考量台灣地區住宅空餘戶與房地產供需過剩情形,適時因應調整修正執行計畫及財務計畫,致計畫大而不當,不切實際等疏失案查處情形。」[3][4]

淡海新市鎮開發概況

[5]

為紓解台北都會區中心都市成長壓力,配合土地儲備制度,解決都會區住宅不足及房價飆漲問題,並樹立都市發展典範;本署於民國八十一年奉示執行淡海新市鎮之開發,其間「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淡海新市鎮開發財務計畫」及「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等陸續報奉行政院核定作為開發之依據。
一、計畫概要
㈠計畫範圍及位置:[6]
位處台北都會區之西北隅,屬於新北市淡水區行政轄區內,緊鄰淡水都市計畫區北側,南、北以台2省道之2號橋與9號橋為界,西至台灣海峽,東至淡水區水源國小,計畫面積1,748.75公頃。
㈡計畫年期:至民國125年止。
㈢計畫人口:30萬人。
㈣土地使用分區規劃:[7]
有住宅區、中心商業區、海濱商業區、鄰里商業區、產業專用區、政商混合區、行政區、醫療專用區、藝術文化專用區、車站專用區、保存區、海濱遊憩區、河川區、高爾夫球場專用區等。
二、開發情形:[8]
㈠開發方式:全區分為二期四區開發,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
⒈已開發地區(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已完成區段徵收開發,面積計446.02公頃。
⒉後期發展地區:第二期發展區第一開發區面積約662.36公頃。第二期發展區第二開發區面積約505.26公頃。
㈡開發進度:已辦理第一期發展區第一、二開發區,合計面積446.02公頃土地之開發,佔全新市鎮總面積之25.51%。 (466.02/1,748.75=25.51%)
㈢公共工程建設:[9]
⒈已竣工結案工程:
⑴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拆遷戶安置住宅新建工程、整地工程、海堤工程、造地工程。
⑵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第一~四區公共工程、「囊底路、地下配電場及號誌、標誌工程」。
⑶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公廿二廿三公園新建工程。
⑷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拆遷戶住宅周圍兩街廓道路景觀工程。
⑸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一期二區公共工程。
⑹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公共工程第三區改善工程。
⑺九○砲陣地微波站軍事設施遷建後之後續公共工程。
⑻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全區喬木植栽種植工程。
⑼公司田排水下水道幹線第一期整建工程。
⑽公司田排水下水道幹線第二期整建工程。
⑾綜合示範社區全區臨時性人行道簡易鋪面工程及路燈、號誌、標誌第二期工程。
⑿淡海新市鎮一期二區臨時人行道舖面工程、植栽綠化、路燈及號誌工程。
⒀淡海新市鎮一期二區自來水及瓦斯專用區整地工程。
⒁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RD1-2、RD2-1及RD6-2計畫道路銜接工程。
⒂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及一期二區之維護管理。
⒃淡海新市鎮綜合示範社區一期二區公共工程之修繕及更新工程。
⒄淡海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一期發展區第二開發區公司田段184地號增設4M道路工程。
⒅新北市三芝區港平營區遷建案甲種圍籬工程案。
⒉後續工程:淡水海軍發射台遷建工程。
㈣土地取得及處理:
⒈土地取得:透過撥用公地、填海造陸新生地、未登錄土地、徵收私有土地等方式取得土地面積446.02公頃。
⒉土地處理:分回抵價地面積104.61公頃、無償公共設施面積179.98公頃、拆遷戶安置住宅用地面積2.80公頃,剩餘可標(讓)售及有償撥用土地面積158.63公頃。

交通與環境

淡海新市鎮兼具山河海景觀,兼以淡水區原本濃厚的慢活、人文居住特質,其介於繁榮市區與低人口密度的三芝石門金山等,復能帶給住民平日工作、閒暇遊憩的均衡生活方式,由於這些難得特色,目前除了當地人移居需求外,淡海新市鎮已成為所謂的台北客(房地產界用以泛指平日以台北市區為生活、工作區域的中產階級居民)作為假日或近退休閑居階段的住宅選擇之一,遂使其中的新近建案也愈來愈強調景觀、休閒、慢活等居住特色(如湯泉國際的台北灣、甲山林的水公園等指標型建案)。

由於新市鎮本身即屬中央層級管理,具有較大的發展腹地(相較於都市重劃區而言)與完整的土地空間規劃,以及都市計劃指標意義等因素,早年雖因交通政策配套不足而導致發展停滯十年,近年終因中央政府宣示開發與交通建設藍圖,以及房價基期相對於其他大台北生活圈相同通勤距離的林口鄉(今林口區)、汐止市(今汐止區)等地低等因素,逐漸為人重視。

一般咸信,淡海新市鎮的成敗關鍵不在於生活品質,而在於交通相關建設,諸如台北港淡江大橋、淡北道路、淡海輕軌、芝投公路等,都將決定其未來發展之潛力。[10][11]

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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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淡海及高雄新市鎮開發情形簡介.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全球資訊網.2016-05-24
  2. 零售店鋪活躍指數. 淡海新市鎮發展不均,零售尚未完整成熟發展. 零售店鋪活躍指數. [2021-04-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20). 
  3. 監察院公報【第2681期】 (PDF). [2011-09-14].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6-03-04). 
  4. 周志龍. 台灣新市鎮開發歷程與政策 (PDF). web.ntpu.edu.tw. 2000.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3-10-23). 
  5. 淡海新市鎮後期發展區開發案常見問答.內政部營建署.2015-10-28.
  6. 附圖一 淡海新市鎮區位示意圖
  7. 附圖二 淡海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示意圖
  8. 附圖三 淡海新市鎮分期開發示意圖
  9. 附圖四 淡海新市鎮公共工程建設成果圖
  10. 住宅新策新瓶裝舊酒 切忌重蹈覆轍.鉅亨網.2012-02-15
  11. 缺交通建設 淡海新市鎮人氣低.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