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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式回購是中國科技名詞。

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我們中國的文化[1]是始終沒有間斷過的傳承下來,也只有 「漢字」是世界上唯一的古代一直演變過來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2]

目錄

名詞解釋

質押式回購是交易雙方以債券為權利質押所進行的短期資金融通業務。在質押式回購交易中,資金融入方(正回購方)在將債券出質給資金融出方(逆回購方)融入資金的同時,雙方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由正回購方向逆回購方返還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逆回購方向正回購方返還原出質債券。

用於債券回購的券種必須信譽高、流動性好。在回購交易過程中,以券融資方應確保在回購成交至購回日期間,其在登記結算機構保留存放的回購抵押的債券量應大於融入資金量,否則將按賣空國債的規定予以處罰。

債券回購交易過程中的以資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須將足夠的資金存入所委託的證券營業部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賬戶,在回購期內不得動用抵押債券。

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的區別

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的區別在於,質押式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證券持有人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證券購買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而買斷式回購是指證券持有人(正回購方)將證券賣給證券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再由證券賣方(正回購方)以約定價格從證券買方(逆回購方)購回相等數量同種證券的交易行為。

債券回購是商業銀行短期借款的重要方式,包括質押式回購與買斷式回購兩種。

股票質押式回購

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股票質押回購初始交易標的證券為A股股票、優先股、其他經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補充質押標的證券為A股股票、優先股、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上市的債券、證券交易所競價交易系統上市的基金、其他經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B股股票、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暫不納入初始交易和補充質押標的證券範圍。

術語解釋

權利質押,是指以所有權之外的財產權為標的物而設定的質押。權利質押主要以債權、股東權和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作為標的物。

正回購方是指在債券回購的首次買賣中賣出債券的一方。

債券回購是指債券交易的雙方在進行債券交易的同時,以契約方式約定在將來某一日期以約定的價格(本金和按約定回購利率計算的利息),由債券的「賣方」(正回購方)向「買方」(逆回購方)再次購回該筆債券的交易行為。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