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52.14.239.105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買賣 的原始碼
←
買賣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File:買賣.jpg | thumb | 300px | 買賣 <br> [https://kknews.cc/house/verjj4a.html 原圖鏈接] ]] '''買賣'''是指一方當事人(出賣人)向另一方[[當事人]](買受人)承諾在接受相應的價金後向對方轉讓對商品的占有。 *買賣的基本要件:買賣是一種典型的雙務合意契約,其成立要求具備以下基本要件: **(1)合意。與現今以直接權利轉移為特點的買賣不同,羅馬法中的買賣以雙方當事人達成合意為成立的標誌,也就是說,買賣契約達成於當事人實際給付商品和價金之前。“[[買賣契約]]屬於萬民法上的契約,因此它因簡單的合意而完成。並且可以在當事人不在場的情況下,通過傳達人或信件的形式達成。” **(2)商品。買賣的標的物被稱為商品(merx),“凡是可以為人所擁有、占有或通過[[訴訟]]提出要求的物,均可進行買賣。而對那些為自然法、萬民法或城邦習俗所禁止交易的物的買賣,則是無效的”。此概念涵蓋要式物、略式物、有形物和無形物;“我們經常買賣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債權,因為這裡有我們可以加以買賣的東西”。如果在買賣契約締結時作為標的物的商品並不存在,則買賣契約無效。 **(3)價金。價金(pretium)是指買受人為獲得商品而向出賣人支付的價款;是使買賣區別於易物(permutatio)的基本要素,“沒有價金,不可能有任何買賣”。價金“是以其量而不是以其自然屬性供人使用和占有的”。
返回「
買賣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