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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振扬(?~1736年),陕西长安县人。应征入伍,为把总,久之迁为汉中副将。康熙五十一年(1712)升为四川松潘总兵。五十六年,朝廷命四川提督康泰率兵前往青海,行至中途,士兵哗变,路振扬前往平息了兵乱,朝廷加署他为四川提督。他善于安抚川西北一带少数民族的土司,利用他们的力量维持边境安全。 雍正元年(1723),调任重庆总兵。四年,迁为固原提督。他向雍正皇帝上疏说,国家设禄为的养廉,立法为的惩办-。但官吏营私,相互包庇,不易败露。即有人告发,也必彼此以假瞒真。他建议开自首之路,凡上司保提下属或荐举官吏,若以钱财行贿,彼此皆应治罪。若受贿者自首,免追钱赃及应得之罪;若行贿者自首,应以原行贿钱数加倍追受贿者,免追行贿者罪;若中间牵线、转钱者自首,应免罪并加以奖赏。这样,可使行贿受贿之人各存顾虑,有所畏惧。即使形成贿案,也可能有人争相自首。雍正皇帝赞扬说:“向闻振扬操守廉洁,今览此奏,非一尘不染者不敢言也。”即批部议行,并叙其功。 雍正六年,朝廷召路振扬回京,授兵部尚书。他以有病推辞不受命,雍正皇帝怀疑他贪恋外任,或是心中有怨气,命停其俸禄。不久,又改授銮仪使。八年,署为古北口提督,在任整修边城,加强防务。乾隆元年(1736),回朝任銮仪使。是年因病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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