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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對日裔美國人的囚禁'''<br><img src="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19/01/28/99/5913159.jpg&x=0&y=0&sw=0&sh=0&sl=W&fw=1050"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4/3619723 圖片來自udn]</small> |} '''日裔美国人囚禁'''(英文:'''Internment of Japanese Americans''')是[[珍珠港事件]]發生以後,自1942年起,[[美國政府]]對約11萬居住在美國太平洋沿岸的[[日裔美國人]]的扣留,轉移和囚禁。1942年2月19日,[[富兰克林·D·罗斯福]]總統下達了[[9066號行政命令]],授權[[美國陸軍部]]部長確定國內某些地區為“戰區”,並可以對生活在戰區的人加以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們排斥在戰區之外。這份命令聲明,整個太平洋沿岸,包括[[加利福尼亞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和[[亞利桑那州]]的所有日裔美國人都可以被命令轉移。 1944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表示9066號行政命令符合憲法,同時指出隔離日本血統的人的規定是訴訟範圍之外的另一個問題。在美國各地的日裔美國人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幾乎所有住在美國西海岸的日裔美國人都被囚禁,而在[[夏威夷]],雖然其中超過三分之一的人口是日裔,只有約1,200到1,800被拘留。在所有被囚禁的日裔美國人中,62%是[[美國公民]],直到戰爭結束美國才陸續解散了這些集中營。 1988年,[[美國國會]]<ref>[https://mozelee.pixnet.net/blog/post/34535832-%E5%8F%83%E8%AD%B0%E9%99%A2%E5%92%8C%E7%9C%BE%E8%AD%B0%E9%99%A2%28%E5%85%A9%E9%99%A2%E5%88%B6%29%E7%9A%84%E5%B7%AE%E5%88%A5 美國國會],pixnet</ref> 通過了由[[罗纳德·里根]]總統簽署的法案,代表美國政府向拘禁事件道歉。法案中提到,政府的行動是基於“[[種族主義|種族偏見]],戰爭中的[[反日|不安情緒]]和政治領導層的失敗。”美國政府最終向拘留的日裔美國人和他們的繼承人支付總計超過16億[[美元]]的賠償。 ===民間的排日情緒=== 珍珠港事件發生後許多美國人十分憤怒並對所有日本人譴責這件事,美國社會開始散布出不利日裔美國人的謠言,聲稱有些日本人事先知道這起攻擊且幫助日本軍隊。[[聯邦調查局]](FBI)及美國政府知曉這是個不正確的謠言,但並不對這表示任何意見。 在珍珠港事件發生的翌日,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就開始了對普通美國籍日本僑民的排擠。正在正常履行職務的日裔律師、醫生,被毫無徵兆地吊銷了執照,日裔人士的保單被保險公司莫名其妙地註銷。原本以捕魚為生的日裔僑民被禁止出海。在公共汽車上,日裔被禁止在座位上就坐;在郵政局排隊購買郵票的隊伍中,如果哪個日裔僑民排在了隊伍的前頭,他就會在“滾到後面去,日本鬼子”的訓斥聲中乖乖就範。加油站不肯把汽油賣給日裔僑民,送牛奶的工人拒絕給日裔僑民繼續服務,連公共廁所也聲稱不接待日本鬼子。 與公開憎恨日本人相呼應,美國人把他們的冷幽默也用在對日本僑民的恐嚇上。理髮店窗子上掛的牌子公然寫道:“日本鬼子來刮鬍子,發生意外本店概不負責。”在新澤西州,一個農民雇傭了五個日本人,雖然這五個人是在美國本土出生的第二代日本人,但是當地的治保委員會還是把這個農民的穀倉付之一炬,並威脅說如果繼續雇用日本人的話,就把他最小的兒子殺掉。 不僅如此,隨著反日情緒日益見長,對日裔的迫害甚至蔓延到了教堂。在科羅拉多州的首府丹佛市,一個日裔姑娘歷盡千辛萬苦後找到了一份工作,她想到教堂做個禮拜,感謝上帝對她的幫助,但是牧師拒絕了她,並譏諷說:“你去你們自己的教堂不是更好些嗎?” 在這樣的政治氛圍中,加利福尼亞政府興風作浪,政府官員暗示日裔僑民,說他們應該接受政府的統一安排,遷居到內地去。所謂的“內地”,用一個專欄作家的話來說,是把“他們趕到一起,攆到窮山惡水的深處”。在20世紀的40年代,美國大陸深處窮山惡水的地方,比比皆是。 ===9066號行政命令=== 1942年2月19日,在日本人偷襲美國夏威夷珍珠港後的兩個半月後,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下達了[[第9066號行政命令]],授權美國陸軍部部長確定國內某些地區為“軍事區域”,並可以對生活在軍事區域的人加以任何必要的限制,甚至可以把他們排斥在軍事區域之外。 ==囚禁== 絕大多數的禁區都在美國西岸(这包括整个[[加州]]以及大部分[[俄勒冈]]和[[华盛顿州]]),在當時大多的日裔美國人都住在那。住在美国西岸的日裔美国人全都被囚禁了,可是在[[夏威夷]]只有1,200-1,800位被囚禁。 據不完全統計,在這次大遷徙中,日裔美國人損失了價值7000萬美元的耕地和設備、價值3500萬美元的水果和蔬菜,以及接近5億美元的收入。儲蓄、股票以及債券的損失更無法計算。 然後,政府安排運輸工具,把這些日裔美國人集中送往集中營。 為了避免日裔美國人擅自離開禁區,美國政府禁止他們自銀行帳戶中提款。日裔美國人被給予48小時離開集中營收拾簡單的行李。他們只被允許帶一個包且不能攜帶收音機或相機。 同時,5000名服役的日裔[[美軍]]士兵中,多數被迫退隊。 ==集中營內== 這些拘留營位於各州最貧瘠、荒蕪的土地上,四周圍著鐵絲網和瞭望塔,從外觀上看,與德國納粹的集中營並無二致,羅斯福總統都不止一次地把它們稱為“集中營”。在拘留營內,分配給一個6口或7口之家的住房只有30平方米,房間裡沒有獨立的煤氣爐和自來水,數個家庭共用一個洗衣間、一個餐廳和一個廁所。露天的淋浴間也是數個家庭共用的,瞭望塔上的哨兵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淋浴間裡洗澡的人。聯邦政府規定,拘留營內,每人每天的伙食費為50美分,糟糕的食物更是難以下嚥。此外,不少被認為“可疑”的日裔居民,還遭到了“隔離審查”。金元老人回憶說,她們一家被送到位於愛達荷州的拘留營中不久,父親就被帶走審查,與家人分離的時間長達3個多月。 集中營被[[鐵絲網]]所圍繞,營內亦有持槍的士兵於看守塔駐守。有些人被射殺,例如James Wakasa。 ==背景== 1936年和1942年之間,日本對亞洲和太平洋大部分地區的快速軍事佔領也讓許多美國人覺得不可阻擋。 1941年12月7日,日本對珍珠港的攻擊導致美國軍事和政治領導人懷疑[[大日本帝國]]正準備對美國西海岸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攻擊。此時[[尼豪島事件]]更引起了美國政府和軍事官員的嚴正關注,在這起事件中,一個日本國民和兩名出生在夏威夷的日裔使用暴力手段解救了一名被俘的日本海軍飛行員。美國西岸軍區長官約翰·德威特將軍聲稱有日裔或日裔後代作為間諜和破壞分子的情報並建議羅斯福下令將他們監禁起來。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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