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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承辦人.jpg | thumb | 300px | 承辦人 <br> [https://www.sinsiang.com.tw/precautions-letter-as-evidence.php 原圖鏈接] ]] 承擔辦理([[商務]]等);承擔舉辦([[會議]]、[[活動]]等);承辦是[[公文]]中的一個術語;接受辦理。'''承辦人'''(undertaker)是指承擔辦理商務、會議、活動的主事人。 *簡單說就是承擔辦理某一事務的人。 *承辦人文書擬核程序有: **1、擬辦。承辦人員依照主管批交的來文、手令、口頭指示,或者因本身職責而主動擬辦的事項,擬具處理的辦法,提供上級主管審核。在擬具處理意見時,應註意各種法令規定,文字也要力求簡明具體,不可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用“呈核”或“請示”等字樣,以規避責任。 **2、會商。凡是案件的性質或內容,與其他單位或機關的業務有關,應註意協調聯繫,溝通意見,避免矛盾。 **3、呈核。文件經承辦人擬辦後,應該分別按照它的性質,用公文夾遞送主管人員審核。承辦人擬有兩種以上意見備選時,主管應明確擇定一種,或另行批示處理方式,不可作模棱兩可的批示。如果與其他單位有關的,並應先送會審。 **4、擬稿。擬辦文書或簽具意見,經主管人員核定後,就依此草擬文稿。擬稿必須條理分明,措辭以切實誠懇、簡明扼要為準,所有模棱空泛的詞句、陳腐客套、方言俗語,以及跟公務無關的話,都應該避免。引用文章或法令條文,應簡明扼要。擬稿時應以一文一事,來文如果是一文數事的,可以分為數文答覆。擬辦覆文或轉發的稿件,要把來文機關的發文日期及字型大小寫上,以便查找。 **5、核稿。文稿擬定後,按核稿系統送承辦人的直接主管逐級呈核。核稿時如有修改,不應將原來的字句塗抹掉,應該加以勾勒,在旁邊添註;必要時在修改的地方加蓋印章。核稿人員不甚明瞭時,可以隨時詢問承辦人員,不要用便條,以節省時間及手續。 **6、會稿。會稿單位對於文書如有意見,應即提出;凡經會簽,並表示同意,應共同負責。如果稿內所敘述內容,跟核稿時並無出入,就不再送會稿,以簡化手續。 **7、閱稿。為減少錯誤起見,文書主管單位應對擬就的文稿,詳加審閱,力求完備正確。如有不同意見,應與主管單位或承辦人員協商改定,不可擅自批改。 **8、準行。文稿應依分層負責、逐級授權的原則,由主管準行。準行的時候,應註意文稿內容是否妥當,以及有沒有矛盾、重覆、不符實情等等。如果認為沒有必要,或者還需要考慮的話,應作“不發”或“緩發”的批示。 **9、清稿。稿件如果改動較多或改動較大,應退回原承辦人閱後,再送謄印。 ==學校待發文稿件承辦人員應注意事項== *依學校電子公文標準作業流程,待發文的文稿分為電子及紙本流程,其兩者流程承辦人應注意事項: **1、電子流程: **(1)檢視:檢查會辦及決行單位是否完成核章與簽核程序。 **(2)清稿:請承辦人訂正清稿。 **(3)發文:選擇「送發文」按鈕送出(清稿完成「送發文」之選項才會跳出)。 *2、紙本流程: **(1)檢視:承辦人應檢查會辦及決行單位是否完成核章及電子流程 是否完成簽核程序。 **(2)清稿:請承辦人依紙本公文須修改部分於電子函稿中修訂。 **(3)發文:電子簽核流程完成後送發文,並同步將紙本函稿送至文書組辦理登錄、發文;另承辦人須於紙本公文右下角處,以阿拉伯數字依序書寫頁碼。 <ref name="國立陽明大學">{{cite web |url= https://docus.ym.edu.tw/ezfiles/224/1224/img/191/B01.pdf| title= 蒲松龄前世与后身的传奇 | language=zh | date= | publisher=國立陽明大學 | author= | accessdate=2020-06-15}}</ref> ==學校提醒承辦人函稿發文做法與步驟== **一. 承辦人擬函稿時,應按公文授權暨分層負責明細表之權責劃分設定決行層級。 **二. 速別:係指希望受文機關辦理之速別。應確實考量案件性質,填列「最速件」、「速件」或「普通件」。 **三. 承辦人發文前,請確認意見流程,檢視校長或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各層主管是否同意發文,批示「發」,若未明確批示發文,總收發承辦人將退回予承辦人補判。 **四. 如需發文承辦人請於每日上午 9 點及下午 2 點前將確認電子擋已點至「開南大學 總發文」,務必確認承辦人及所屬一級單位登記桌是否皆點至總發文。承辦人發文前,請點選「正本」、「附本」確認受文者要使用何種送文方式, **(一)電子交換: **1. 總收發於每日上午 9 點及下午 2 點電子交換。 **2. 電子交換之公文,待對方機關接收確認送達後,總收發會於附本印「已電子交換」章,歸還各單位留存。 **(二)指定郵寄: **1. 總收發確認後印出函文頁面,送至秘書室蓋學校發文印。 **2. 秘書室用印完畢通知承辦人至秘書室領取函文頁面,請承辦人員領取後將附件裝訂於函文頁面後寄出(請承辦人裝訂後,盡速寄出,避免發文日期與寄出郵戳日期隔時過長)。 **3. 承辦人郵寄予受文者,單位需留有郵寄紀錄。 ***(1) 如發函係有時間性之文件,應於信封標明速別,引起受文機關注意。 ***(2) 如發函係機密性文件,應封裝於雙封套內,封套之紙質,須不能透視且不易破裂。內封套正面適當位置處加蓋密等印章,並加密封,封口及接縫處須加貼薄棉紙或膠帶並加蓋「密」字戳記;外封套不得標示機密等級或其他足以顯示內容之註記。 **(三)本遞送:圖形 **1. 總收發確認後印出函文頁面,送至秘書室蓋學校發文印。 **2. 秘書室用印完畢通知承辦人至秘書室領取函文頁面,請承辦人員領取後將附件印出裝訂於函文頁面後,「親自遞送」受文者。 **3. 承辦人親送受文者,單位需留有親送紀錄。<ref name="開南大學">{{cite web |url= https://secret.knu.edu.tw/files/15-1009-7553,c1334-1.php?Lang=zh-tw| title= 各單位承辦人及登記桌-函文發文注意事項 | language=zh | date= | publisher=開南大學 | author= | accessdate=2020-06-15}}</ref> ==参考來源== {{Reflist}} [[Category:300 科學總論]] [[Category:500 社會科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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