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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放在押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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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私放在押人员罪.jpeg|有框|右|<big></big>[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d8f9d72a6059252d1057aedc339b033b5ab5b9a2?x-bce-process=image/resize,m_lfit,w_600,h_800,limit_1 原图链接][https://zhidao.baidu.com/question/1961953982271989740.html 来自 Bai知道 的图片]]] '''私放在押人员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f>[http://www.npc.gov.cn/wxzl/wxzl/2000-12/06/content_437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人大网</ref>》第四百条的规定,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二、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概念== 本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法条== 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f>[https://www.sohu.com/a/285231405_100101368 有期徒刑法律怎样规定?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搜狐,2018-12-28 </ref>;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其有继续犯罪的可能,而且破坏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正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涉嫌犯罪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以后,或者自诉人提出自诉,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罪犯,是指由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宣告为有罪的人。已被判刑劳改的罪犯,一般都是罪行较重或十分严重,有人身危险性,需要与社会隔离的人,对他们实行关押,不仅是因为他们罪行较重,而且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危害社会。如果把那些有危险性罪犯非法释放,无异于“放虎归山”,为他们继续犯罪创造条件。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们能否看管好,关系到案件的审判能否正常进行,特别是抓获共同犯罪案件的成员,关系到整个案件能否顺利破获。因此,非法放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会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由此可见,把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作为犯罪来惩办,是十分必要的。 ==视频== ===<center> 私放在押人员罪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做乐清市刑案律师雁楠温州律师所解读私放在押人员罪</center> <center>{{#iDisplay:m3073wa93tv|560|390|qq}}</center> <center>狱警竟敢私放在押间谍,结果被士兵发现,毫不客气直接枪毙了他</center> <center>{{#iDisplay:n3053rh6731|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5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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