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覽
近期變更
隨機頁面
新手上路
新頁面
優質條目評選
繁體
不转换
简体
繁體
3.142.114.199
登入
工具
閱讀
檢視原始碼
特殊頁面
頁面資訊
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檢視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 的原始碼
←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
前往:
導覽
、
搜尋
由於下列原因,您沒有權限進行 編輯此頁面 的動作:
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
用戶
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
{| class="wikitable" style="float:right; margin: -10px 0px 10px 20px; text-align:left" |<center>'''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br><img src="https://www.americancorner.org.tw/zh/living-documents-of-american-history/constitution.gif" width="280"></center><small>[https://www.americancorner.org.tw/zh/constitution.html 圖片來自americancorner]</small>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十三条修正案'''由[[美国国会]]于1960年6月17日提出,於1961年3月29日获得了足够数量州的批准而生效。 这一修正案旨在给予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公民参与[[美国总统]]和[[美国副总统|副总统]]投票选举的权力。在其通过前的170多年时间里,特区公民都没有参加过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选举|总统选举]],这之后,他们才在[[1964年美国总统选举|1964年]]首度行使这一政治权利。不过直至现今,特区經公民並無[[联邦众议员]]和[[联邦参议员|参议员]]<ref>[https://udn.com/news/story/6813/5062574 联邦参议员],udn</ref> ,只有參議員列席代表與眾議院列席代表,在國會並沒有投票權。 自1964年美国总统选举开始直至[[2020年美国总统选举]],特区的3张选举人票在每一届大选中都投给了[[民主黨 (美國)|民主党]]的候选人。 ==背景== 哥伦比亚特区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和[[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中规定,美国总统由各州的[[选举人]]选出,但是,首都哥伦比亚特区并不是一个州,因此也就一直没有参加过总统选举,同时也没有国会议员。 ==提出和批准== 联邦国会与1960年6月17日提出了第二十三条修正案,并由以下州予以批准: #[[夏威夷州]](1960年6月23日) #[[马萨诸塞州]](1960年8月22日) #[[新泽西州]](1960年12月19日) #[[纽约州]](1961年1月17日) #[[加利福尼亚州]](1961年1月19日) #[[俄勒冈州]](1961年1月27日) #[[马里兰州]](1961年1月30日) #[[爱达荷州]](1961年1月31日) #[[缅因州]](1961年1月31日) #[[明尼苏达州]](1961年1月31日) #[[新墨西哥州]](1961年2月1日) #[[内华达州]](1961年2月2日) #[[蒙大拿州]](1961年2月6日) #[[南达科他州]](1961年2月6日) #[[科罗拉多州]](1961年2月8日) #[[华盛顿州]](1961年2月9日) #[[西弗吉尼亚州]](1961年2月9日) #[[阿拉斯加州]](1961年2月10日) #[[怀俄明州]](1961年2月13日) #[[特拉华州]](1961年2月20日) #[[犹他州]](1961年2月21日) #[[威斯康星州]](1961年2月21日) #[[宾夕法尼亚州]](1961年2月28日) #[[印第安纳州]](1961年3月3日) #[[北达科他州]](1961年3月3日) #[[田纳西州]](1961年3月6日) #[[密歇根州]](1961年3月8日) #[[康涅狄格州]](1961年3月9日) #[[亚利桑那州]](1961年3月10日) #[[伊利诺伊州]](1961年3月14日) #[[内布拉斯加州]](1961年3月15日) #[[佛蒙特州]](1961年3月15日) #[[艾奥瓦州]](1961年3月16日) #[[密苏里州]](1961年3月20日) #[[俄克拉荷马州]](1961年3月21日) #[[罗德岛州]](1961年3月22日) #[[俄亥俄州]](1961年3月29日) #[[堪萨斯州]](1961年3月29日) *至此已经有38个州批准了修正案,达到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五条|宪法第五条]]规定的四分之三多数(一共是50个州),修正案于1961年3月29日开始生效。并且之后还有以下州给予了批准: #[[新罕布什尔州]](1961年3月30日) #[[阿拉巴马州]](2002年4月11日) 新罕布什尔州的批准有些反常,该州原于1961年3月29日批准了修正案,但立刻又予以了撤消,第二天该州又重新批准了修正案。 1961年1月24日,[[阿肯色州]]否决该修正案。 以下几个州没有批准修正案: # [[佛罗里达州]] # [[肯塔基州]] # [[密西西比州]] # [[乔治亚州]] # [[南卡罗莱纳州]] # [[路易斯安纳州]] # [[德克萨斯州]] # [[北卡罗莱纳州]] # [[弗吉尼亚州]] == 参见 == * [[哥伦比亚特区]] * [[美国总统选举]]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 *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 * [[无代表,不纳税]] ==内容文本== *译文:第一款 合众国政府所在的特区,应依国会规定方式选派: *一定数目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其人数如同特区是一个州一样,等于它在国会有权拥有的参议员和众议员人数的总和,但决不得超过人口最少之州的选举人人数。他们是在各州所选派的选举人以外增添的人,但为了选举总统和副总统的目的,应被规为一个州选派的选举人;他们在特区集会,履行第十二条修正案所规定的职责。 *第二款 国会有权以适当立法实施本条。 修正案中明确规定了特区所拥有的选举人票数“决不得超过人口最少之州的选举人人数。”根据[[2010年美国人口普查]],美国人口最少的州是[[怀俄明州]],该州一共拥有3张选举人票。因此哥伦比亚特区也只能拥有3张选举人票。不过按目前的实际情况,即使没有这一规定,特区也只会有3张选举人票,因为其人口数仅为60万人出头,而人口超过它的[[佛蒙特州]]、[[北达科他州]]、[[阿拉斯加州]]、[[南达科他州]]、[[特拉华州]]、[[蒙大拿州]]均只有3张选举人票,其中蒙大拿州的人口数已经突破了100万。 == 參考文獻 == {{reflist}} [[Category: 社會事件]]
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
Template:Main other
(
檢視原始碼
)
Template:Reflist
(
檢視原始碼
)
模块:Check for unknown parameters
(
檢視原始碼
)
返回「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十三條修正案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