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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竞争市场'''是中国专有文化名词。
 
'''可竞争市场'''是中国专有文化名词。

2024年5月13日 (一) 07:04的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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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竞争市场是中国专有文化名词。

如今,一个拥有灿烂文化的中国,带着丰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东方。而中华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汉字[2]

名词解释

可竞争市场(Contestable market)指那种进入完全自由以及退出没有成本的市场。可竞争市场的本质在于它们很容易受到打了就跑的进入者的伤害。在经济学中指在市场中可以形成竞争性价格,即便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即垄断企业。

一个完全的可竞争市场的重要标志是对快速挤入缺乏抵抗力。在这个市场中,已经进入的企业和打算进入的企业都在同等的条件下竞争,打算进入的企业不会因受到已经进入企业的阻碍而难以进入该市场。

可竞争市场的基本特点

基本特点:进入退出壁垒(Barriers to entry and exit)很低;一个绝对可竞争市场是完全没有进入及退出壁垒的。可竞争市场具有“打了就跑”(Hit and run)理论的特点,即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谋取短期利润,当市场中的已有企业降低价格以回击新竞争者时,竞争者便立刻退出市场。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使市场上仅有一个企业,该市场仍然极具竞争性。

可竞争市场的案例说明

1877年,贝尔及其合伙人建立了贝尔电话公司,开始了AT&T的辉煌时代。到1934年美国通信法生效前,AT&T先后经历了专利垄断和自由竞争。并且凭借其专利优势、融资渠道、经营策略、纵向控制(通过长途控制本地)、大量兼并收购,加上对管制政策的游说,使其成为一家集本地和长途垄断于一体的电话公司。垄断延续了半个世纪,直到1984年对AT&T进行拆分。后来历经数次反垄断诉讼,AT&T最终被纵向分拆:AT&T仅保留长途业务,七家地区贝尔公司继承本地业务。

1996年,美国电信法出台,管制者希望在长途市场成功引入竞争后,在本地市场也引入竞争。然而,本地市场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竞争,倒是原来在位的本地公司(ILEC)进行了横向整合,原来七家地区贝尔公司变成了四家,这实际上进一步巩固了本地市场的垄断程度。1999年以来,放松管制的思想抬头,本地公司开始进入长途市场。短短几年,几家主要的本地公司几乎都能够在其地域范围内经营长途业务,长途市场的竞争更加残酷,这直接导致仅保留有长途业务的AT&T业务萎缩严重。直到2005年初,昔日全球电信巨头AT&T被其原来的本地贝尔子公司SBC吞并,从而最终结束了AT&T这家“百年老店”在世界电信市场的百年风云历史。AT&T的历史不仅是一家公司的发展史,也是世界电信市场的一个缩影。它折射出世界电信市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的坎坷历程,也反映了电信管制者对于电信市场可竞争性的不断探索(来源:《一学就会的经济学》)。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