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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特式藝術,又譯作哥德式藝術(法語:Art gothique),為一種源自法國的藝術風格,該風格始於12世紀的法國,盛行於13世紀,至14世紀末期,其風格逐漸大眾化和自然化,形成國際哥特風格,直至15世紀,因為歐洲文藝復興時代來臨而迅速沒落。不過,在北歐地區,這種風格仍延續一段相當長時間。該風格在18世紀重新被肯定,「哥特式復興」運動推崇中世紀的陰暗情調。在19世紀之後仍偶而被應用。早期的哥特式雕塑和繪畫都是巨大建築的一部分,晚期的哥特式雕刻則追求平面裝飾性的效果,不再追求結實和簡潔的處理。這種藝術形式被文藝復興時代的藝文人士認為像哥特人一樣野蠻,故得此名。
哥特式建築
哥特式建築的基本構件是尖拱(ogival,或稱尖拱券、尖券)和肋架拱頂。哥特式建築的魅力來自於比例、光與色彩的美學體驗,即通過對光的形而上的沉思,通過對數與色的象徵性理解,使靈魂擺脫俗世物質的羈絆,迎著神恩之光向着天國飛升。該種建築雖曾於歐洲全境流行,不過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一度頗為被藐視。
1137-1144年,聖鄧尼斯修道院院長絮熱(Suger,1081-1151)主持了聖鄧尼斯修道院教堂(Abbey Church of St. Denis)的重建。聖鄧尼斯修道院教堂始建於8世紀晚期,以早期基督教時期的一位聖徒聖鄧尼斯(St. Denis,約258年卒)命名。絮熱立志要把這座在法國人心目中具有紀念碑性質的教堂建成全法蘭西的精神中心,激發法國人的愛國主義情感。由絮熱主持重建起來的這座聖鄧尼斯教堂被公認為第一所哥特式教堂。[1]
哥特式建築是以法國為中心發展起來的。12世紀是法國哥特式的發生與發展的階段。13世紀,法國哥特式發展至純熟境地,夏特爾大教堂展示了早期哥特式向盛期哥特式發展的不同風格階段。夏特爾大教堂之後,法國興起大教堂建設高潮,哥特式盛期到來。蘭斯大教堂、亞眠大教堂和博韋大教堂等都是盛期哥特式的偉大作品。13世紀中葉以後,哥特式建築愈發向輕盈和繁飾發展。先後出現了輻射式(Rayonnant)、火焰式等晚期哥特式建築。法國哥特式也播及歐洲各地,並在各地形成不同的風格特徵。在英國有盛飾式(Decorated style)、垂直式(Perpendicular)。典型的德國哥特式則綜合了法國盛期哥特式和英國垂直式,以密集小尖塔令人目瞪口呆。意大利的哥特式則更多保留有古典和拜占庭的傳統。[1]
一個特殊的建築類型是磚哥特式。這種類型的紀念碑位於現代國際旅遊線路上 - 歐洲磚哥特式路線 (European Route of Brick Gothic, EuRoB): 里加, 維爾紐斯, 普沃茨克, 奧爾什丁, 格但斯克, 格魯瓊茲, 托倫, 海烏姆諾, 海烏姆諾, 波莫瑞地區卡緬, 什切青舊城, 什切青, 施特拉爾松德, 格賴夫斯瓦爾德, 安克拉姆, 普倫茨勞, 奧得河畔法蘭克福, 新勃蘭登堡 等等。
哥特式繪畫
與哥特式建築不同,哥特式的繪畫以及雕塑都無法嚴格界定,甚至難以確定某些手法是哥特式的特殊造型語言,但是二者依然有豐富的發展[2]。
在哥特式建築和哥特式雕塑出現大約50年後,哥特式繪畫風格在13世紀的時候開始展露,從羅馬式風格至哥特式風格的過渡並沒有明顯的界限,但是我們可以發現這一時期的繪畫風格較之於前更加沉悶,黑暗和情緒化。這種轉變在1200年左右始於英國和法國,1220年左右發展至德國,1300年至意大利。哥特繪畫主要以4種形式出現:壁畫,板畫,插圖和花窗玻璃畫。作為早期基督和羅馬傳統的延續,在南歐壁畫一直被教堂作為主要的圖像表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