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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童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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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635~1700年 |
國籍 | 中國 |
職業 | 四川提督、雲南提督 |
人物簡介
江童茂(1635~1700年) 廣東五華縣轉水鎮三源洞人。曾任興寧營把總。因勇略過人,委任為後營參將。後與吳三桂餘部交鋒,屢立戰功,升都督僉事、左都督。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授四川提督,奉旨加一拖沙喇哈番,坐鎮右江13年。後調授雲南提督,兼管中營副總兵。
人物生平
聰穎有志,學武有成。
30歲時,以行伍升任興寧營把總。
清康熙九年(1670)調任潮州鎮右營。
十六年,吳三桂餘部襲擾滇、桂,童茂隨平南將軍都統賴塔前往征剿,管後營中軍。
十八年正月,吳部攻梧州,童茂策計將其擊敗。鎮南將軍莽依圖,以童茂勇略過人,委任後營參將,領兵馳救南寧,在新村與吳部大將軍吳世琮交戰,重傷世琮於陣前。轉征柳州,在陶鄧與吳部將軍范齊韓作戰,童茂被炮傷右腕,還奮力血戰。
二十年正月,進剿雲貴吳三桂餘部,童茂身先士卒,率軍勇猛善戰,衝過石門坎關隘,從右路進軍,與吳三桂總統何繼祖,白日激戰至晚,獲大勝,連過三重關隘,克復安籠所、新城所。二月,在黃草壩和雲南城外破敵,殲敵各萬餘人。五月,進剿馬寶(原吳三桂部總兵),童茂揮軍作戰,陣容堅強,迫至天成山,馬寶勢窮求降。戰後,童茂被加封都督僉事、左都督,記功6次。
二十一年正月授四川提督,仍管廣西泗城營副將。
二十四年履任,朝野議論認為此職不足以酬勛,奉旨加一拖沙喇哈番,加記功2次。
坐鎮右江13年,壯、瑤軍民敬服,康熙帝2次下旨召見,賜寶劍,並誥封其曾祖左都督榮祿大夫(正一品)。 三十六年因母病故回家,服滿後兵部檄令北上,授雲南提督,兼管中營副總兵。
後年老辭歸,奉旨按原級退休,准食半俸。
軼事典故
(一)江氏賦性仁厚大盜報恩
江童茂少時韌在峻岭某富戶為傭,及長專司割采馬匹草料,每日攜帶午飯入附近大山中,采割肥嫩青草。江氏體壯力強每日可采百斤以上,主人頗善視之。多年後一日,江氏在山中取食午飯時,忽一陌生人趁前求食,江視此人體格魁梧,態度溫和似無惡意,慨將飯食悉數給之。壯漢食畢,似仍未飽,但再三道謝離去。次日。壯漢仍依時前來。食畢後自言曰,為避仇家道經此山,原已數日末進飯食可昨今兩日。蒙賜食物,感謝不盡云云。江氏僅回言,彼此偶逢,不必言謝。亦末間其姓名及何方人氏。第三日江氏恐其再來。乃多帶一份,壯漢果亦再來,江氏待之如前。第四日,壯漢食畢,反問江氏,偶值山中素不相識。數日不問肛名來歷,是否心申恐懼。江言觀君貌相魁武,應非普通之人,暫時避仇何必追問,我雖日來多飯食,尚無為難之處,自亦不敢受謝。壯漢聞言,知江氏宅心仁厚正直,再告江曰,恐需半月方可離此,盼能勉力供應食物,願授予武功要訣,可以防身。江答雲:在主家每日多取一些食物,十天半月,料無問題,再久之則恐不便。江氏每夜按其要訣試練武功,體力似覺較強,深知壯漢果屬武功高強之人。
如是者,條將半月,壯漢自維難逃法網,亦感江氏仁厚善意,決心圖報。對江氏實言相告,本為某大盜頭目。被官府懸賞追緝,囑江氏明目騁繩入山,將其縛送縣衙,江得領受賞格,作為圖報。江氏聞之,誓言不忍見其因此喪命。惟盜目仍苦苦哀求,如江不允妒決自盡於此山申云云。
江知盜目決心誠意,乃縛盜送官,盜復囑江見官後不可遠離衙門,以免意外。當縣官升堂審盜時,見江氏為鄉下少年,何能擒此巨盜,但事實具在,不容否認。乃命江氏畫押後,先行回家。待後領賞。江氏無奈,只好退出縣衙,在附近暫侯,以明究竟。迨審畢盜目,縣官飭捕快將盜收監,盜見江氏不在,突然大吼一擊,似欲掙脫縛繩。官見之急令追回江氏,盜目見江復同,節露驚恐之狀,甘服就範。江氏乃得暫留捕房,隨卽協同解盜至上級衙門,因而親自領賞。筆者按,此故事與江傳所敘「年一二十似行做官興寧營把總」,似有淵源。蓋當時清軍主官,見江氏能擒巨盜「必有超人之勇全因而錄用。然乎?否乎?姑妄言之而已。
(二)江氏幼孫別有機智
江童茂將宅前大片稻田,四邊各置石獅子一個,拱護為界,經官府特許,不淮他人買受。可謂永保江山.迨後江氏告老返鄉,一日攜其幼孫散步田間仁謂其孫曰:「我家稻田立此石獅子為界&界內土地不准他人買受,亦無人敢買」。其孫反問,倘將四隻.石獅子向內移入之仁甩獅後之地,不屬界內,他人買.之尚有罪否?江氏聞之無言為答,只暗自嘆曰「吾家已出有敗家子弟乎」。
筆者按,此故事說明,江氏有萬全之計,而其孫別有機智。但不知江宅前田地四角,是否真有石獅為界?恕筆者未至其村,自未見之,先祖父亦如此傳述。
(三)清廷下詔收回賜劍及龍杖
江童茂戰功卓著,清帝曾賜寶劍,及其告老返鄉時,再賜龍杖,以示隆恩。江氏老年居家常攜杖隨行,自屬
必然。傳至其孫年老時,往來鄉村,亦援用此杖,視為祖傳之物,不妨利用,何必另置。
江孫一日行至村邊官道,在小溪旁見兒童數人在橋下水中捕魚,似獲甚多。乃脫履置杖,參加捕捉。時適有一道台(官銜)經過,轎中望見橋頭插有一支拐杖。似為皇家之龍杖,下轎視之果然無誤。急依例對杖行禮。尋思此鄉村地方何來此杖,飭隨役查覓附近見有何人克帶來備詢,以明究竟。
隨役查看,見橋下溪中有一老者及數童捕魚,乃呼老者,聞其此杖何人所置。老者至道台轎前,自承為其所有,祖父遺物用之無妨。並雲其祖為江童茂云云。道台亦知前朝有此人物,遂至江宅查證,見江宅正廳中懸有寶劍一支,證屬無誤。道台返抵任所,部具奏清帝下詔收國寶劍及龍杖。筆者按,賜劍一事,縣誌江傳內敘及,至賜龍杖事,則無所記。此故事或因江氏逝後。清廷未帥收繳,仍存江家,乃有此掌故流傳,願供參考。 [2]
參考資料: 1. 歷史人物 . .五華縣地方志委員會 . 2015-07-31 2. 江童茂故事幾則(會刊文獻) . .台北市五華同鄉會官網 . 2015-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