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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兰明珠(1635年—1708年),字端范,满洲正黄旗人,康熙朝重臣,历任内务府总管、刑部尚书、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武英殿大学士、太子太傅等要职。纳兰明珠对康熙议撤三藩、统一台湾以及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起到积极作用。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因朋党之罪被罢黜,后虽官复原职但不再受到重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病故。
  本名:纳兰明珠
  字号:字端范
  所处时代:清朝
  民族族群:满族
  出生时间:1635年11月19日

出身貴族 納蘭明珠生於天聰九年十月初十(1635年11月19日)。祖父葉赫那拉·金台吉是葉赫部統領,曾聯合九部聯軍征討建州女真,後在征戰中敗亡。父親葉赫那拉·尼雅哈率領葉赫部投降努爾哈赤,被授予佐領官職。金台吉的妹妹孟古哲哲是努爾哈赤的妃子、皇太極的生母,因此納蘭家族與愛新覺羅皇室有親戚關係。後來納蘭明珠娶英親王阿濟格之女,論輩分成為康熙皇帝的堂姑父。[1][2] 仕途順利 康熙初年,納蘭明珠擔任侍衛、治儀正,不久後升遷為內務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年)被提拔為內務府總管,成為宮廷事務的最高長官。康熙五年(1666年)任弘文院學士,開始參與國政。康熙七年(1668年),納蘭明珠奉命與工部尚書馬爾賽調查淮揚水患,查明清口為淮河、黃河交匯處,並商議修復白駒場的舊閘口,鑿開黃河北岸河道引流。不久後,納蘭明珠被任命為刑部尚書。康熙九年(1670年)加封都察院左都御史,擔任經筵講官。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任兵部尚書。康熙十二年(1672年),皇帝到南苑晾鷹台巡視八旗兵,納蘭明珠提前頒布教條訓練士兵,等到檢閱之日軍容莊嚴整齊,康熙因此非常讚賞他的才能。[3] 議撤三藩 康熙初年南疆安定後,吳三桂駐守雲南,尚可喜駐守廣東,耿精忠駐守福建。十餘年來三藩飛揚跋扈,吳三桂尤其驕橫。尚可喜因為顧慮吳三桂的勢力,上疏康熙皇帝請求撤藩,自己告老還鄉。耿精忠、吳三桂隨即附和上疏。康熙召集大臣商議,戶部尚書米思翰、刑部尚書莫洛主張撤藩,納蘭明珠也贊同,然而大臣們多數沉默不語。皇帝稱:「吳三桂等人蓄謀已久,如果不儘早除掉將養虎為患。如今撤藩會反,不撤也會反,不如先發制人。」隨即批准吳三桂等人撤藩的奏疏。吳三桂當即起兵反叛,耿精忠和尚可喜的兒子尚之信也舉兵響應。當時朝中對於三藩造反之事爭議不斷,大學士索額圖請求處死倡議撤藩的人,被康熙拒絕,稱:「這是朕的旨意,他們何罪之有?」待到三藩平定,康熙對大臣們說:「之前商議撤藩,只有明珠做事符合朕的想法。「並稱:「當時有人建議誅殺倡導撤藩的大臣,朕若是聽信了他們,就讓(忠臣)含冤九泉了!」明珠從此成為皇帝倚重的大臣。[4][5] 朝廷權臣 康熙十四年(1674年),納蘭明珠調任吏部尚書。康熙十六年(1676年)被授予武英殿大學士,期間擔任實錄、方略、一統志、明史等重要皇家著述的總纂官,不久後加封太子太師,權傾朝野。納蘭明珠成為朝廷重臣後獨攬朝綱,表面上為人謙和,實際利用康熙皇帝的信任結黨營私,甚至貪污納賄。[6] 康熙十六年(1676年),靳輔擔任河道總督,只在上游修築堤壩約束河流,任下游自行暢通。于成龍等人建議也要疏通下游,與靳輔產生分歧。康熙皇帝以「便民」、「不害百姓」為由認可于成龍的觀點,而納蘭明珠卻堅持己見,稱:「雖然于成龍為官清廉,但治水之事沒有太多經驗。靳輔擔任河道總督很久了,而且治河有功,應該聽從靳輔的建議。」由於雙方各執己見,致使康熙親立的疏浚下河工程歷時兩年也未完工。[7] 在朝中,納蘭明珠與索額圖不和而相互仇軋。索額圖生性乖張,朝中有不依附自己的大臣就立即排擠,與李光地關係親密。納蘭明珠則為人謙和、樂善好施,擅於拉攏朝中新進,對政敵則在暗地裡構陷,與徐乾學結成一派。當時索額圖是太子黨的成員,納蘭明珠就把朝中依附太子的人全都構陷排擠出去。[8] 議剿台灣 康熙二十年(1681年)鄭經病死,後嗣發生糾紛,鄭經長子被殺,12歲的次子鄭克塽襲延平王,部將劉國軒、馮錫范主事。福建總督姚啟聖請求朝廷出兵進剿,納蘭明珠也認為應該利用這一機會徹底解決台灣問題。康熙和明珠商議後,命福建總督、巡撫等人同心合力平定海疆。納蘭明珠指出總督和巡撫共同指揮會相互牽制,應由一人來統一指揮。康熙接受了明珠的建議,讓福建提督施琅獨自統兵進剿。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鄭克塽遣使求降,清朝順利收復台灣。[9] 清軍占據台灣後,對於鄭氏集團人物的安排,康熙最終接受了明珠的建議,任用一些台灣投誠的人,結果從中湧現不少有作為的人。而關於是否棄守台灣,明珠態度十分明確。當時內閣學士李光地等人主張棄守台灣,認為駐守台灣會加重朝廷財政負擔,無利可圖。施琅等人則堅決固守,明珠也贊同施琅建議,並最終得到康熙的支持。清政府此後設立台灣府,隸屬福建省,從此將台灣納入中央政府的直轄範圍。[2] 抵禦沙俄 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納蘭明珠陪同康熙到東北考察,最遠抵達烏喇地區。經過精心準備,納蘭明珠協助康熙調派黑龍江將軍薩布素兩次圍攻雅克薩,迫使俄方同意和平談判。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俄國談判使團抵達北京,與以納蘭明珠為首的中方代表會談。納蘭明珠遵照康熙指示,義正嚴詞地駁斥了俄方的無理取鬧,指出:「我國向無侵犯爾國之處,爾國人卻無故施放槍炮,殺我居雅克薩等地徒手虞人(即獵人),並屢次納我逃人。」俄方最終同意撤出雅克薩的俄軍。納蘭明珠與俄國使團的談判為日後《尼布楚條約》簽訂創造了重要條件。[2] 晚年失勢 康熙二十六年冬(1687年),直隸巡撫于成龍(小于成龍)向康熙密奏:「官已被明珠和余國柱賣完。」康熙帝問高士奇:「為什麼沒有人參劾?」高士奇回答:「人誰不怕死?」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御使郭琇上疏彈劾納蘭明珠結黨營私、排斥異己。[10]康熙皇帝決意打擊納蘭一黨,隨即罷黜納蘭明珠大學士,交給侍衛酌情留用。但沒過多久明珠隨康熙西征葛爾丹,隨後官復原職,但此後二十年沒有再被重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納蘭明珠病故,康熙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