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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大临
艺人或艺术家
民族 汉族
出生 不详
中國
职业 宋代词人
代表作品 《青玉案》

黄大临黄大临,生卒年不详,宋代词人,字元明,号寅庵,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黄庭坚之兄,绍圣间为萍乡令。存词3首,风格清丽。

生平事迹简介

黄大临,字元明,号寅庵,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为黄庭坚胞兄,有诗词作品传世,《全宋词》辑存其词3首,《全宋诗》录其诗8首,本文另据《同治萍乡县志》辑佚诗2首。
元明生卒年难以确考。其弟庭坚生于庆历五年(1045),则其生年最晚在庆历四年(1044)。庭坚卒于崇宁四年(1105)九月,其书信等文字中没有任何元明去世的记载,元明的卒年当在崇宁四年(1105)九月后,享年在六十二岁以上。
元明未中进士,元丰之前一直居住在家乡洪州分宁。家中人口多,生活清苦贫困。黄庭坚于熙宁四年(1071)自叶县还家所作《还家呈伯氏》云:“私田苦薄王税多,诸弟号寒诸妹瘦”,“一囊粟麦七千钱,五人兄弟二十口”
熙宁九年(1076),元明曾在济南与苏辙相会,示以养生延年之法。元明《奉寄子由》诗“历下笑谈漫一梦”即述此事。“历下”即齐州济南郡,治历城县。其时元明的舅父李公择知齐州,而苏辙于熙宁六年任齐州掌书记,本年仍在任上。元明赴齐州探望舅父时与苏辙见面并示以养生之法。苏辙《次烟字韵答黄庭坚》诗“大兄昔许叩延年”句自注云:“鲁直兄旧于齐州以养生见教。”可知元明与苏辙谈养生是在时知齐州的李公择处
。 元丰元年(1078),元明在双井家中旧居东边结成茅蓭,有诗四首志其事。诗序曰:“双井敝庐之东得胜地一区,长林巨麓,危峰四环,泉甘土肥,可以结茅蓭居。是在寅山之颏,命曰寅蓭。喜成四诗,远寄鲁直。可同魏都士人共和之。”黄庭坚《次韵寅蓭四首》序题曰:“元丰元年北京作”,诗中有“兄作新蓭接旧居”句。
同年,元明又到济南访李公择。黄庭坚有诗《同世弼韵作寄伯氏在济南兼呈六舅祠部学士》,伯氏即指元明。另,黄庭坚《伯氏到济南寄诗颇言太守居有湖山之胜同韵和》小序曰“元丰元年北京作”,此诗云“伯氏到济南”,说明本年元明再次到济南李公择处。
元丰五年(1082),元明有《奉寄子由》诗寄苏辙,诗云:
钟鼎功名淹管库,朝廷翰墨写风烟。遥知道院颇岑寂,定是壶中第几天。历下笑谈漫一梦,江南消息又余年。动心忍性非无意,吏部如今信大颠。 苏辙有和作《次元明黄大临秀才见寄》。诗以秀才称元明,知大临未中进士。
元丰七年(1084),元明任龙泉县令(宋属江西吉州),苏轼来访。据《苏轼年谱》,本年五月苏轼自筠州“往龙泉,访县令黄大临”,有《宿资福院》诗。而《嘉靖宁州志》卷十六载,“黄大临……大观中,以儒林郎知龙泉。”这两处记载元明知龙泉之时间互相矛盾,必有一误。苏轼于建中靖国元年(1101)七月去世,绝不可能于大观间(1107-1110)探望元明,故元明知龙泉的时间应在本年。
元祐三年(1088)三月二十五日,元明与弟庭坚等在叶县(今河南叶县)观《白崖诗》。黄庭坚《题白崖诗后》云:“余曩作叶县尉。叶城南三百步省禅师道场也。盖白崖老人去家得道与此。尝得白崖歌颂百余篇,及叶城民家多见书札,钦爱其道风高秀也。元祐三年三月壬申,同刘晦叔、宋仙民、伯氏元明观于净因臻道人所。黄庭坚题。”
元祐四年(1089)三月十二日,元明弟非熊卒,年三十六。黄庭坚有《代兄祭非熊文》。元明曾“卖大夫时田,为非熊娶舒城赵氏。” 元祐六年(1091),六月初八,元明母李氏去世。据黄庭坚《与洪甥驹父》,本月二十一日,元明自汝州到京城与庭坚会合,兄弟相持,号痛哀绝。秋,兄弟启程,护母丧归分宁双井家。
十二月二十日,元明等祭舅父李公择墓。黄庭坚《题舅氏李公择墓柱》云:“元祐六年十二月壬申,甥黄大临来祭墓下。厥甲戌,庭坚、叔达乃克来哭。呜呼,清明岂弟,友安乡党。正色立朝,谓笃不忘,而陆沉如此,呜呼,谁其似之。”秦观《李公择行状》载,李公择“暴卒於传舍,实元祐五年二月二日也。”
元祐七年(1092)正月初八,元明兄弟护母丧抵家,元明极尽哀痛,憔悴不堪。黄庭坚《与张和叔通判》云:“元明居丧来,绝荤酒,初甚癯悴。”
元祐八年(1093)二月一日,元明兄弟葬母、葬弟非熊。《与洪甥驹父》载,飨堂一木一石,皆元明亲自力办。九月服丧期满,元明为梁县尉。陈师道《李夫人墓铭》云:“其死不幸,校理是以赋毁璧也,于是大临为梁县尉,而仲熊卒。”黄庭坚《与邢和叔书》其二云:“伯氏梁县颇安职,每得安问也。”黄庭坚与邢和叔有两封信,前一封曰:“至亲中失公择、莘老二德人,哀念不可忘”,从语意上推断此信写于李公择、孙莘老(黄庭坚岳父)逝世后不久,即元祐五年三月之后;后一封的写作时间当更晚,这可以间接证明元明为梁县尉之时间。
绍圣元年(1094)八月后,元明一直陪同黄庭坚。本年六月黄庭坚被任命管勾亳州明道宫,责令于开封境内居住。八月八日,元明与弟天明自微径到彭泽县与黄庭坚会合。九月,元明陪同黄庭坚等过池州。有池州焦笔岩石刻为证,“江西黄大临、弟黄庭坚、叔献、叔达,子朴、相、祐,孙杰,绍圣元年九月辛丑泛舟同来”。
此次相聚,兄弟们经过协商,决定寓家于芜湖。黄庭坚《答泸州安抚王补之》云:“某兄弟同胞盖四十口,得罪以来,势不可扶携,皆寓太平州之芜湖县,粗营柴米之资,令可卒岁。”
此时,元明授越州司理,但没有赴任,而是陪黄庭坚前往开封府。黄庭坚曰:“乃来伯氏授越州司理,小侄朴授杭州盐官尉,皆腊月阙。”“伯氏越州司理,欲相送至府畿。”十一月,黄氏兄弟抵达开封府陈留县。
绍圣二年(1095)正月,元明从陈留出发送黄庭坚赴贬所。庭坚于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贬涪州,黔州安置(8)263,于是兄弟二人从陈留出发赴贬所。“元明自陈留出尉氏、许昌、渡汉、江陵,上夔峡,过一百八盘,涉四十八渡,送余安置于摩围山之下,淹留数月不忍别。” 本年三月十六日(辛亥),兄弟次下牢关。十七日(壬子)晚,宿黄牛峡。十八日(癸丑)观欧阳修诗及苏轼记丁元珍梦中事,观只耳石马。过巫峡鬼门关时,元明心情愀然。夜宿施州歌罗驿,元明有《题歌罗驿竹枝词》:
尺五攀天天惨颜,盐烟溪瘴锁诸蛮。平生梦亦未尝处,闻有鸦飞不到山。
风黑马嘶驴瘦岭,日黄人度鬼门关。黔南此去无多远,想在夕阳猿啸间。
《黄庭坚年谱新编》将这两首绝句视为黄庭坚所作。
四月二十三日(戊子),兄弟抵达黔州。六月十二日,在淹留近两月后,元明方离黔州[3]。黄庭坚有《和答元明黔南赠别》。
绍圣初元明即授越州司理,绍圣五年正月黄庭坚有《与七兄司理书》,说明元明仍为司理。但不知何故,元明直至元符三年(1100)三月才赴任,黄庭坚《与元勋不伐书》言及兄弟近况,“元明近赴越州司理,匠师在扬州守家尔。知命挟雌将雏下荆峡迎元明,未得近音也。”《黄庭坚年谱新编》言此事在元符三年(1100)三月。而元明似未到越州任,因为不久后,黄庭坚在书信中又提到,“伯氏已解越州,今在扬州,嫁一女,乃入都谋湖南一县也。”(1)1768知元明已解越州司理。
元符三年(1100)十月,元明为萍乡令。黄庭坚《萍乡县宝积禅寺记》明确记载了元明知萍乡的具体时间:“宝积禅寺,本周广顺中以民李氏施宅地梵林寺。寺有僧伽象,显德中见光怪累日,因改宝积寺。星居六室,以元符二年十二月敕破律为禅,以僧绍概主之。而概于萍乡无法,居十月而里人不施一钱,于是弃而去。三年十月,余伯氏元明为令也,择请延庆院山主宗禅来尸法席。”其中,“元符二年十二月……居十月……三年十月,余伯氏元明为令也”,时间前后连贯,自属可信。
建中靖国元年(1101),元明在萍乡。元明为令,以仁慈为怀,尽心尽政,治理政事异于他人。黄庭坚《书萍乡县庭壁》载:
然其民嚣讼异于它邦,病在慈仁太过,不用威猛耳。至则以问元明,元明叹曰:“天子使宰百里,固欲安乐之,岂使操三尺法而与子弟仇敌哉!昔汉宣帝患北海多盗贼,起龚遂为太守。及入见,见其老而悔之。遂进而问曰:‘北海之盗,陛下将胜之邪,将安之邪?’然后宣帝喜见于色,曰:‘张官置吏,固欲安之也。’余赏许遂,以为天下长者也。夫猛则玉石俱焚,宽则公私皆废。吾不猛不宽,唯其是而已矣。故榜吾所居轩曰‘唯是’而自警。”
《嘉靖宁州志》卷十六、《同治萍乡县志》卷十等均或详或略引征此事,且谓提举常平张雅,雅闻其贤,折节下之。元明为官仁慈爱民,正如庭坚所言:“夫猛而不害善良,宽而不长奸宄,虽两汉循良,不过如此。萍乡邑里之间,鸱枭且为凤凰,稂莠皆化为嘉榖矣。”这是元明仕途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崇宁元年(1102),元明在萍乡。四月一日,黄庭坚到萍乡探访,兄弟相聚半月。“庭坚之来以崇宁元年四月乙酉,而去以是月之己亥。” 崇宁二年(1103),元明在萍乡。十一月,元明为萍乡宝积禅寺立石,事见黄庭坚《萍乡县宝积禅寺记》:“伯氏来属为禅记之,故叙载如此。崇宁二年十一月丁丑,朝奉郎、管勾洪州玉隆观、云骑尉、赐绯鱼袋黄庭坚鲁直记并书。萍乡令黄大临元明立石。”
本月,庭坚在鄂州有谪宜州之命,十二月,元明作《青玉案·和贺方回韵送山谷弟贬宜州》送庭坚。
同治萍乡县志》云:“解萍乡宰,作次韵贺铸暮春韵”。《全宋词》案曰:“此首原见黄庭坚《豫章黄先生词》,题云:‘寅庵解萍乡宰作。’今附此。”
《同治萍乡县志》卷六《艺文》录有元明三首佚诗,即《奉和玉父外甥题金氏持宝堂》、《虚明观》、《清心寺》。这三首诗,前两首《全宋诗》未收录,应是元明知萍乡期间所作,然未知具体时间,姑系于此。第三首《清心寺》,《全宋诗》据《正德袁州府志》录作黄庭坚诗,题为《清心院双清轩》,其中第四句中“独卧”为“坐我”。究竟是元明作还是乃弟庭坚所作,俟考。
崇宁三年(1104)十二月二十七日,元明自永州(湖南)赴宜州(广西宜山县)探望庭坚。庭坚《宜州乙酉家乘》:“正月庚午朔,元明自永州与唐次公俱来,居四日矣。”
崇宁四年(1105)正月,元明与庭坚游宜州之南山、北山、崇宁寺等地。至二月六日,元明告别庭坚,自宜州归湖南。此次相会成兄弟二人的永诀,庭坚于本年九月三十日去世。
元明有《留别》诗云:
桄榔笋白映玉箸,椰子酒清宜具觞。市井衣裘半夷夏,阴晴朝暮变炎凉。莫推月色共千里,不寄江南书一行。无榖笳声上云汉,晓来偏绕九回肠。
据桄榔、椰子等风物及诗意,当是离开宜州时所作。二月二十六日,元明曾寄庭坚《青玉案》词一首,然未知是新作还是录示前作。三月,元明在长沙。别后至七月,元明有多封信寄给庭坚。
此后元明行踪不详。

黄大临家谱

作品

黄大临诗词全集[1]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