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麟(民國)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之一。1910年生於遼陽城北榮官屯村。「九一八」事變後,到北平參加抗日民眾救國會,後回家鄉組織抗日義勇軍。在黨的領導下,馳騁在「遼、吉、黑」,率領抗日健兒與日寇浴血奮戰。
曾任中共滿洲省委軍委負責人,珠河反日游擊隊副隊長、哈東支隊政委、抗聯第六軍代理政治部主任、第三軍政治部主任、北滿抗聯總政治部主任、東北抗聯第三路軍總指揮等職。抗戰勝利後,任濱江省副省長、中蘇友好協會會長等職。1946年3月在哈爾濱被國民黨特務殺害,時年3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