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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海洋委员会

海洋委员会

图片来自oac

海洋委员会(简称海委会)是中华民国有关海洋事务的最高主管机关,2018年4月28日成立;是第一个设立在南台湾的中央部会。

其负责国家总体海洋政策、海域安全、海岸管理、海洋保育及永续发展、海洋科技研究与海洋文教政策。

目录

历史

  •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海洋海岸巡防维护事项整合。
  • 2010年2月3日,修正《行政院组织法》增设“海洋委员会”。
  • 2015年6月16日,立法委员邱文彦等提案的海洋委员会组织四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国家海洋研究院)三读通过。7月1日,总统府公布制定《海洋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组织法。
  • 2016年
    • 1月8日,行政院发布命令《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将于同年7月4日开始施行。[1]海洋委员会原预定2016年7月4日成立,将统合中华民国所有关于海洋、海岸的事务;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降编入海洋委员会改为海洋委员会海巡署,并新设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国家海洋研究院[2][3]
    • 3月21日,立法院通过临时提案,暂缓施行《海洋委员会组织法》。[4]
    • 6月30日,行政院发布命令《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海洋委员会海巡署组织法》暂缓施行。[5]
    • 7月15日,立法委员再次提案修正《海洋委员会组织法》,拟将海洋委员会改为“海洋部”,并将渔业署纳入所属机关。
    • 12月,55名跨党派立法委员连署提案,改设“海洋及渔业部”,并将航港、气象等机关也纳入。[6]
  • 2017年8月17日,行政院宣布海洋委员会将于2018年4月在高雄市成立[7]
  • 2018年4月28日,“海洋委员会”正式成立。

组织

  • 主任委员1人(特任)
    • 副主任委员3人(2位政务副主任委员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常务副主任委员列简任第十四职等;其中一人兼任海巡署署长)
      • 主任秘书1人(列简任第十二职等)
  • 海洋委员会成立时,部分人员自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移拨;会内人员编制,由关务或其他公务人员组成,惟“军、警、关务人员”派充职称之人数,不得逾编制员额二分之一。[8]

业务单位

  • 综合规划处:下设综合计画、情势研展、管考法规科
  • 海洋资源处:下设海洋保育、海洋环境、海洋产业科
  • 海域安全处:下设海洋权益、海事安全、海域执法科
  • 科技文教处:下设海洋科技、海洋文化、海洋教育科
  • 国际发展处:下设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策略发展科
  • 秘书室
  • 人事处
  • 政风处
  • 主计处
  • 资讯室
  • 国会联络组(任务编组)

所属机关(构)

办公厅舍

会本部

北部办公室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