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求真百科

偽造文書

偽造文書
圖片來自blogspot

法律上,偽造文書(Forgery)是指故意制造假的文件或刪改文件以達致誤導他人的目的(deceive)的行为,通常會因而得到利益(但并不以此为构成要件)。未經文件的擁有人授權而複制文件並不是偽造文書,但若之後以有關的複制文件來誤導他人就算是偽造文書。

目录

各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 》对不同文件的伪造行为有不同的规定。

条款 罪名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第174条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178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209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第227条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第280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第375条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

大學的文憑防偽機制

偽造文憑學歷證書,是一種很常見的偽造文書行為。以往通常是靠人事單位主動向校方求證,或倚靠駐外單位的文憑認證機制。然而,若是海外大學文憑,則難免出現求證錯誤、語言障礙或手續繁雜等困難的情形發生。

近年,拜網際網路科技發展之賜,部分大洋洲地區的大學的官方網站開始設立畢業生搜尋引擎Graduate Search),可供核對畢業生姓名和學位。只要有畢業年份和學位名稱,就能搜尋到當年度的畢業生名冊,進而確認文憑的真偽。例如:澳大利亚國立大學(ANU)和奧克蘭大學皆有設立相關網站頁面。

此外,澳大利亚國立大學在2010年更正式啟用先進的線上證書系統。畢業生可以自由選擇要不要公開線上證書,或自行設定在一定的時間之內只公開給特定的人(雇主)能在線上查看。這套系統在未來將可讓偽造的文憑無所遁形而成為廢紙(偽造者無法提供大學官方網站上的電子證書供人查閱)。然而,目前世界上擁有此先進系統的大學尚不多。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