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公司債券
名詞解釋
參與公司債券,又稱分紅公司債券。這類公司債券除支付固定的債息外,還可以參與公司若干紅利的分配。公司發行這種債券一般是因其信譽不好、經營不佳而導致發行困難,只能以股東們放棄部分紅利為條件,吸引投資者。這類債券在美國不普遍,在歐洲卻被廣泛利用。
參與公司債券的分類
參加公司債分為所得公司債和利益參加公司債。前者以公司盈餘為條件支付利息;後者債權人除享受一定利率的利息外,尚能參加公司盈餘分派。
公司債券概述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一般而言,公司債券的風險性較大,但收益率也較高。按照風險與收益成正比的原則,要求較高風險的公司債券需提供給債券持有人較高的投資收益。此外,對於某些公司債券而言,發行者與持有者之間可以相互給予一定的選擇權。
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也就是具有發行公司債券資格的公司為:
股份有限公司;
國有獨資公司;
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在這四種可以發行公司債券的主體中,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公司債券是通行的規則,而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發行主體,則是要求規模較大,有可靠的信譽,支持其正常的發展。
公司債券除了具備債券的一般性質外,與其他債券如國家債券、金融債券相比,有其自身的特點。這主要表現在:
1.收益率較高。公司債券所籌集的資金直接用於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中間環節,所以,收益率較高,而且,通常高於國家債券、金融債券的收益水平,因而更多地成為公眾進行長期投資的選擇品種。
2.風險相對較大。投資公司債券與國家債券、金融債券相比,由於其信譽程度相對較低,且經營狀況受到由外部多種因素的影響,因而風險性相對較大。但總的來說,投資公司債券還是安全的,這是因為,發行公司債券時,一般都有嚴格的審查和財產抵押,必須符合規定的信用評級標準。
3.分配優先性。債券持有者只是公司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無權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決策,但債券持有人有按期收取利息的權利,其收入在分配順序上要優先於股東的分紅,而當公司經營破產清理資產時,持券人可優先於股東收回本金。
4.通知償還性。部分公司債券,附有通知償還的規定,即發行者具有可以選擇在債券到期前償還本金的權利。
5.可兌換性。部分公司債券,允許持有者在一定條件下兌換成其它有價證券如公司股票等,其目的是為了增加公司債券的靈活性和流動性。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