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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歌行》

作品名稱: 《怨歌行》

創作年代: 三國時期

文學體裁:詩

作者:曹植

《怨歌行》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文學家,建安文學的代表人物曹植作品。

太和二年(公元228年),魏明帝巡幸長安洛陽謠傳皇帝死於長安,從駕欲立曹植,因此明帝對曹植產生疑忌,曹植處境險惡,因作此詩以明志。[1]

目錄

詩詞正文

賞析

該篇詩人用周公赤心為國,竭忠盡智輔佐周武王周成王,結果仍遭流言毀謗,並被周成王所疑的歷史故事,感嘆自己盡心王室,志欲為國立功,不但心愿未遂,反而遭受種種打擊迫害的不幸與無奈。詩人客觀地吟詠歷史,實際上是借古人之酒杯,澆自己心中之壘塊,萬千感慨充溢其間。

該詩起句由《論語·子路》中的「為君難,為臣不易」化用而出,引出詩人「怨」的真實內涵是:「忠信事不顯,乃有見疑患。」這是全篇詩眼之所在。

接着,詩人用「周公佐成王」至「成王乃哀嘆」十四句詩,通過具體的歷史事實表述詩眼,或者說運用歷史事實,即通常說的例證法來證明自己的論點。「天威不可干」的「干」,是冒犯之意。這句是詩人對「皇靈大動變」一事的直抒胸臆的評論:識忠奸顛倒易,教天理違物難。本來,「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成王所疑,周公見毀與皇靈動變,其間並無必然的聯繫,然而人事與天道的偶然巧合,卻引出了天地人物之間的深刻哲理:易識浮生理,難教一物違。成王昏庸固然可惡,然而「公旦事既顯,成王乃哀嘆」,他能知錯認錯仍有可取之處,暗諷曹漢集團的當政者竟不及成王。

結尾「吾欲竟此曲」四句,又是詩的精彩之處:「竟」,終也。「悲且長」,意思是悲而情長,表示有傾訴不盡之意。本來,這四句是樂府歌辭中的套語,特別是「今日樂相樂」一句,漢樂府《艷歌何嘗行》也有此句。無巧不成書,詩人在寫作此詩結篇時,正遇魏明帝曹叡召見,君臣燕享時即景所見,而「別後莫相忘」既似懇求又似諷刺,冀希明帝不要在分手之後又把詩人撇在腦後。在貌似輕鬆的字句中蘊涵着深沉痛楚的矛盾心理,從而使這首詠史政治詩一下子明顯地注入了詩人主觀的愛和怨,頗有「其人雖已沒,千載有餘情」(陶淵明《詠荊軻》)之感。

該詩的前四句,「難」、「患」、「刊」押韻,後十二句,「言」、「連」、「寒」、「干」、「端」、「嘆」等押韻,聲調和諧,韻節響亮,從此詩中,曹植對於五言詩發展所作出的重大貢獻,可見一斑

作者簡介

曹植[2](192年-232年12月27日),字子建,沛國譙(今安徽省亳州市)人,出生於東陽武,是曹操與武宣卞皇后所生第三子,生前曾為陳王,去世後諡號「思」,因此又稱陳思王。[3]

曹植自小非常聰慧,才十歲出頭,就能誦讀《詩經》、《論語》及先秦兩漢辭賦,諸子百家也曾廣泛涉獵。他思路快捷,談鋒健銳,進見曹操時每被提問常常應聲而對,脫口成章。曹操曾經看了曹植寫的文章,驚喜的問他:「你請人代寫的吧?」曹植答道:「話說出口就是論,下筆就成文章,只要當面考試就知道了,何必請人代作呢!」

再加之性情坦率自然,不講究莊重的儀容,車馬服飾,不追求華艷、富麗,這自然很合曹操的口味。漸漸地,曹操開始把愛心轉移到曹植身上。

黃初三年(222年)四月,31歲的曹植被封為鄄城王,邑二千五百戶,也就是在這次被封王之後回鄄城的途中,他寫下了著名的《洛神賦》。在《洛神賦》中,詩人描摹了一位美麗多情的女神形象,把她作為自己美好理想的象徵,寄託了自己對美好理想的傾心仰慕和熱愛;又虛構了向洛神求愛的故事,象徵了自己對美好理想夢寐不輟的熱烈追求;最後通過戀愛失敗的描寫,以此表現自己對理想的追求歸於破滅。[4]

視頻

骨氣雅怨說曹植

曹植七步成詩,曹丕為什麼一定要殺了曹植,看完你就知道了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