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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国公

中文名: 护国公

外文名: Lord Protector

属 性: 官职

代表人物: 克伦威尔

实 质: 集立法权、行政权和军事权于一身

护国公是一个职位,集立法权、行政权和军事权于一身,代表人物是克伦威尔[1]

目录

背景介绍

公元1653年12月,在奥利弗·克伦威尔授意下,一批高级军官、大商人和伦敦市长拥他为护国公(英语:Lord Protector)。 根据拟定的《政府约法》,“护国公”为终身职务,主管税收,统辖警察和司法,领导外交,兼领英国陆海军总司令,可指定自己的继承人,并与国会等共享立法权。 护国公集立法权、行政权和军事权于一身,实际上是无冕之王。 由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支持,克伦威尔在共和政体下建立了军事独裁统治。在克伦威尔与他的儿子担任护国公期间也就被称为护国公时期。 1649年英吉利共和国成立后,主要面临着三种势力的反抗:王党势力、王党分子复辟活动猖獗,随时准备卷土重来;下层人民的反抗风起云涌,1649年5月,克伦威尔派兵镇压了平等派士兵的起义;1649年8月,克伦威尔远征爱尔兰并将爱尔兰的大部分土地分给自己军队的军官、士兵和资产阶级及新贵族,爱尔兰人不堪忍受揭竿而起,反抗殖民统治。 克伦威尔严厉镇压王党分子的反叛,加紧争夺海外商业霸权,受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欢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资产阶级革命的基本诉求就是反对王权专制统治,稳定秩序、保护自己的财产和既得利益。因此,迫切要求出现一个强大有力的军事独裁政权。

护国公统治

1653年4月,克伦威尔带兵强行驱散议会。1653年12月,在高级军官和大资产阶级的拥护下,克伦威尔就任护国公,英国进入护国公政体时期。 护国主制度的实质就是军事独裁,他的权力达到了顶峰,国务委员会的41名委员全部是他的亲信,为保持稳定,克伦威尔干脆把全国划分为11个军管区,各由一位少将担任行政长官。克伦威尔自称公民,部下称呼他为“殿下”(英语:Imperial Highness)。 当上护国公的克伦威尔鼓励重商主义并大刀阔斧地实行改革;把苏格兰和爱尔兰古老的行政制度统统废除,把他们统一到统一的领导之下;英国海军在他手里愈发强大,打败了荷兰和西班牙,尤其在1655年,英国夺取了牙买加,奠定了英国在西印度群岛的殖民基础。 护国公统治有效地维护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利益,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护国公的统治使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不断地对外扩张给国家财政带来困难。更为重要的是,克伦威尔统治的基础是常年战争而形成的赫赫军功和个人威望,而这些是无法为他的继承人所继承的,这就使得护国公统治具有很大的脆弱性。 1658年,克伦威尔病死,其子理查德·克伦威尔继承了护国公之位。理查德并不具备其父的威望且寸功未建,高级军官不把他放在眼里。他企图利用议会来对抗高级军官,却在高级军官的压力下被迫宣布解散议会,不久被迫放弃了护国公称号。而高级军官们互相之间也是争权夺利,无人能独掌大权,英国政局动荡不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此感到严重不满,为了维护既得利益,他们同流亡海外的查理一世之子查理二世进行谈判。 1660年4月,查理二世宣布:大赦革命的参加者,实行宗教信仰自由,不变动革命时期发生的财产变化等。 1660年5月,查理二世回到英国登基,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了。  

其他护国公

苏格兰护国公:1297年斯特灵桥会战后,华莱士被推举为起义军主帅。并被授予“骑士”头衔,被贵族推举为苏格兰的“护国公”,成为苏格兰起义军的领导,同年,华莱士率军反攻至英格兰本土北部地区,大掠而还。 秘鲁护国公:何塞·德·圣马丁(José de San Martín,全名何塞·弗朗西斯科·德·圣马丁·马托拉斯José Francisco de San Martín Matorras、1778年2月25日-1850年8月17日),阿根廷将军、南美西班牙殖民地独立战争的领袖之一。

参考来源

  1. [1],网易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