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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車床
 

外文名: Enging Lathe

別 名: 臥式車床

領 域: 機械加工

加工對象: 軸、盤、環等

地 位: 應用最為廣泛的車床

普通車床是能對軸、盤、環等多種類型工件進行多種工序加工的臥式車床,常用於加工工件的內外迴轉表面、端面和各種內外螺紋,採用相應的刀具和附件,還可進行鑽孔擴孔攻絲滾花等。

普通車床是車床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約占車床類總數的65%,因其主軸以水平方式放置故稱為臥式車床。

目錄

結構功能

普通車床的主要組成部件有:主軸箱、進給箱、溜板箱、刀架、尾架、光槓、絲槓和床身。

主軸箱:又稱床頭箱,它的主要任務是將主電機傳來的旋轉運動經過一系列的變速機構使主軸得到所需的正反兩種轉向的不同轉速,同時主軸箱分出部分動力將運動傳給進給箱。主軸箱中等主軸是車床的關鍵零件。主軸在軸承上運轉的平穩性直接影響工件的加工質量,一旦主軸的旋轉精度降低,則機床的使用價值就會降低。

進給箱:又稱走刀箱,進給箱中裝有進給運動的變速機構,調整其變速機構,可得到所需的進給量或螺距,通過光槓或絲槓將運動傳至刀架以進行切削。

絲槓與光槓:用以聯接進給箱與溜板箱,並把進給箱的運動和動力傳給溜板箱,使溜板箱獲得縱向直線運動。絲槓是專門用來車削各種螺紋而設置的,在進工件的其他表面車削時,只用光槓,不用絲槓。

溜板箱:是車床進給運動的操縱箱,內裝有將光槓和絲槓的旋轉運動變成刀架直線運動的機構,通過光槓傳動實現刀架的縱向進給運動、橫向進給運動和快速移動,通過絲槓帶動刀架作縱向直線運動,以便車削螺紋。

刀架:刀架部件由幾層刀架組成,它的功能是裝夾刀具,使刀具作縱向、橫向或斜向進給運動。

尾座:安裝作定位支撐用的後頂尖、也可以安裝鑽頭鉸刀等孔加工刀具來進行孔加工。

床身:在床身上安裝着車床各個主要部件,使他們在工作時保持準確的相對位置。

附件

1.三爪卡盤(用於圓柱形工件),四爪卡盤(不規則工件)

2.活頂尖(用於固定加工件)

3.中心架(穩定加工件)

4.跟刀架

傳動路線

 
傳動路線

主要特點

1、低頻力矩大、輸出平穩

2、高性能矢量控制

3、轉矩動態響應快、穩速精度高

4、減速停車速度快

5、抗干擾能力強

瀋陽機床CA6140常用型號技術參數

操作規程

1 .開車前的檢查

1.1 根據機床潤滑圖表加注合適的潤滑油脂。

1.2 檢查各部電氣設施,手柄、傳動部位、防護、限位裝置齊全可靠、靈活。

1.3 各檔應在零位,皮帶鬆緊應符合要求。

1.4 床面不準直接存放金屬物件,以免損壞床面。

1.5 被加工的工件、無泥砂、防止泥砂掉入拖板內、磨壞導軌。

1.6 未夾工件前必須進行空車試運轉,確認一切正常後,方能裝上工件。

2 .操作程序

2.1 上好工件,先起動潤滑油泵,使油壓達到機床的規定,方可開動。

2.2 調整交換齒輪架,調掛輪時,必須切斷電源,調好後,所有螺栓必須緊固,扳手應及時取下,並脫開工件試運轉。

2.3 裝卸工件後,應立即取下卡盤扳手和工件的浮動物件。

2.4 機床的尾架、搖柄等按加工需要調整到適當位置,並緊固或夾緊。

2.5 工件、刀具、夾具必須裝卡牢固。浮動力具必須將引刀部分伸入工件,方可啟動機床。

2.6 使用中心架或跟刀架時,必須調好中心,並有良好的潤滑和支承接觸面。

2.7 加工長料時,主軸後面伸出的部份不宜過長,若過長應裝上托料架,並掛危險標記。

2.8 進刀時,刀要緩慢接近工作,避免碰擊;拖板來回的速度要均勻。換刀時,刀具與工件必須保持適當距離。

2.9 切削車刀必須緊固,車刀伸出長度一般不超過刀厚度的2.5倍。

2.1.0 加工偏心件時,必須有適當的配重,使卡盤重心平衡,車速要適當。

2.1.1. 盤卡超出機身以外的工件,必須有防護措施。

2.1.2對刀調整必須緩慢,當刀尖離工件加工部位40-60毫米時,應改用手動或工作進給,不准快速進給直接吃刀。

2.1.3 用銼刀打光工件時,應將刀架退至安全位置,操作者應面向卡盤,右手在前,左手在後。表面有鍵槽,方孔的工件禁止用銼刀加工。

2.1.4 用砂布打光工件外圓時,操作者按上條規定的姿勢,兩手拉着砂布兩頭進行打光。禁止用手指夾持砂布打磨內孔。

2.1.5 自動走刀時,應將小刀架調到與底座平齊,以防底座碰到卡盤。

2.1.6 切斷大、重工件或材料時,應留有足夠的加工餘量

3 .停車操作

 
原圖鏈接來自慧聰網中心架與跟刀架

3.1 切斷電源、卸下工件。

3.2 各部手柄打倒零位,清點工器具,打掃清潔。

3.3 檢查各部保護裝置的情況。

4 .運行中的注意事項

4.1 嚴禁非工作人員操作機床。

4.2 嚴禁運行中手摸刀具,機床的轉動部分或轉動工件。

4.3 不准使用緊急停車,如遇緊急情況用該按鈕停車後,應按機床的啟動前規定,重新檢查一遍。

4.4 不許腳踏車床的導軌面,絲杆、光杆等,除規定外不准用腳代替手操作手柄。

4.5 內壁具有砂眼,縮孔或有鍵槽的零件、不准用三角刮刀削內孔。

4.6 氣動後液壓卡盤的壓縮空氣或液體的壓力必須達到規定值,方可使用

4.7 車削細長工件,在床頭前兩面伸出長度超過直徑4倍以上時,應按工藝規定用頂尖。中心架或跟刀架支扶。在床頭後面伸出時,應加防護裝置和警告標誌。

4.8 切削脆性金屬或切削易飛濺時(包括磨削),應加防護擋板,操作人要戴防護眼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