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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琴(1928年7月15日-2001年4月24日),吉林长春人,祖籍山东汉族溥仪的第四位妻子(第三位妾)。她称自己是中国三千年帝皇制度下最后的一个被禁闭在与世隔绝的宫中牺牲品。

李玉琴
溥仪之妻
出生 1928年7月15日
国籍 中国
知名于 末代皇妃
李玉琴
出生 22x20px 中华民国吉林长春

1957年5月与溥仪离婚,次年和当时在长春广播电台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毓庚结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

李玉琴:少女时代的李玉琴(后) 。

目录

生平

  • 1928年7月15日出生在长春郊区的贫苦农民家庭。
  • 1943年,刚就读新京南岭女子优级学校一年的李玉琴,被“满洲国”皇帝溥仪封为“福”,年方15岁。
  • 1945年,日本投降后,她随溥仪逃往吉林省通化市,她和皇后婉容带了毒品逃亡,被东北抗日联军俘获。调查后,在军队要求下,李玉琴写下与溥仪离婚声明,其家人将李玉琴领回长春。但是没人有能力把有严重毒瘾的婉容一起带走。婉容只能跟着军队,死于毒瘾发作。
 
李玉琴:安享晚年的李玉琴(摄于1999年) 。

与溥仪的关系

溥仪在他的自传《我的前半生》中,对李玉琴的描述很少,被一些史学者认为是有意的回避。

“他最初见我时,向我说了好些‘日满一德一心’的话,把我当作了日本人派来的奸细……”(李玉琴,《溥仪离开紫禁城以后》,“我做‘皇娘’的日子”,第119页)。

1957年5月她在抚顺探监时,正式向溥仪提出了离婚。监狱领导曾一度劝拒,认为离婚会影响溥仪改造。后来,她的儿子回忆说“我母亲有权寻找自己的幸福。”

其他

2005年8月10日上午9时,李玉琴纪念墓雕在长春息园名人苑举行揭幕仪式。[1]

人物轶事

“福”贵人最终得福

溥仪和李玉琴

谭玉龄死后,吉冈向溥仪又提前议,并给溥仪找来不少日本女人的相片,让溥仪选择。溥仪害怕自己的私生活会让日本人知道,便推托说:“谭玉龄尸骨未寒,暂时不想结婚。”在60多张伪满中、小学校的女学生照片中,溥仪选中了李玉琴。因为李玉琴才15岁,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她的天真、单纯和幼稚,这正是溥仪所需要的。

李玉琴被册封为福贵人,溥仪看着胖乎乎的玉琴说:“以后遇到什么不吉利的事情,用你的福就可以克住了。”

李玉琴真的有“福”吗?当她接近退休时,当上了长春市政协委员,有自己温暖的家庭,可以说她是幸福的,然而在过去几十年中,她走过了一段多么曲折的路啊!

李玉琴出身贫苦,入宫以后,常常被人看不起。溥仪为了控制她,首先订出了让她永远不能翻身的21条,主要内容是: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清王朝的祖制;一切言行都要顺从溥仪,即使和父母通信也要先得到批准;必须忠实地伺候溥仪一辈子,思想上偶然起了不该起的念头,也要立即请罪;不许回家和亲人见面,不许私蓄一分钱,不许打听外事,不许愁眉苦脸等等。溥仪让她亲手抄写“笔据”,在佛前立誓后焚烧,让她终生为自己承担义务。

溥仪高兴时就让李玉琴唱歌给他听,或是做体操给他看,不高兴时就申斥她,用笤帚打她,发完脾气还要捧出“21条”不许愁眉苦脸,强迫她破涕为笑。

日本投降以后,随着“满洲帝国”的垮台,李玉琴生活在溃逃、流离和动荡的日子里。那时溥仪已到了苏联。1946年解放长春以后,李玉琴回到了娘家,由于娘家人的坚持,又把她送到了天津溥仪的族兄溥修家里居住。溥修是个顽固的清室遗老,他禁锢李玉琴如同囚犯一样。李玉琴在这个封建家庭里生活了5年,做饭洗衣,如同奴仆,还常常挨饿,连手纸都不给。天津解放后,玉琴要求出去工作,溥修却说什么:“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李玉琴只好靠织毛衣度日。

李玉琴因为是贫农出身,虽然在同德殿里逐渐变得满足、娇懒,但她在思想感情上和那些贵族是不一样的,在新社会的影响和政府的帮助下,她明白了许多道理。她参加了扫盲班,以后又回到了东北,参加了工作,并于1957年和溥仪离了婚。当时的溥仪正在抚顺接受改造。

李玉琴离婚后和当时在长春广播电台的一个工作人员黄毓庚结了婚,重新建立起幸福美满的家庭。 [2] [3]

影视形象

1988年 电视剧《末代皇帝黄月美 饰演 李玉琴

2002年 电视剧《非常公民游琳姝 饰演 李玉琴

2015年 电视剧《末代皇帝传奇》何花 饰演 李玉琴

2007年 电视剧 《传奇福贵人》左小青 饰演 李玉琴

1988年电影《最后一个皇妃李羚饰演李玉琴;李玉琴担任特别顾问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