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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县是江都抽水站所在地。位于省境中部,南滨长江,西临邵伯湖里运河,新、老通扬运河横贯东西。面积1332平方公里,人口107.26万。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11年11月7日),扬州光复。二十日,扬州军政分府宣布成立,江都县随扬州隶属镇江都督管辖。 江都县城位于我省中部的长江北岸,大运河畔,两傍扬州,东邻泰州,古称仙女庙,《后汉书·郡国志》就有记载.但至建国初期,这里仍是方圆不过1里,人口不过数百户的小集镇.近10年来,这里发生了巨大变化,如今的江都县城,总面积1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近10万人.登高远眺,合理的布局,整洁的街道,具有特色的各类工厂,拔地而起的高层建筑和花木葱笼的住宅小区,均给人留下强烈的印象.江都镇1986年以我省第一个命名的爱国卫生先进镇开始崭露头角,1989年成为全国城镇规划先进县,这一变迁和发展,是县城建设的成功实践。[1]

目录

历史沿革

公元前

前153年(汉景帝前元四年),江都(城在今扬州西南23公里,东汉末圮于长江)建县,隶属于江都国。“江都”之名,始见于史。称江都者,按郭璞江赋云:“表神委于江都”。大概是以江水都汇于此,故而得名。另一说称江都者,“乃江淮的一大都会”。二说并存,皆与水有关。

武帝元狩三年(前120),江都王刘建(刘非之子)获罪自杀,江都国废。五年(前122),置广陵国,江都县属之。

500年前

王莽始建国元年(9),广陵国改江平郡,江都县属之。

东汉初,复称广陵郡、广陵县。明帝水平元年(58),广陵郡改广陵国,封刘荆为广陵王;十年,除国复郡。十四年,又封刘元寿为广陵侯,食故国6县。江都县属之。 三国时魏于淮阴置广陵郡。江都县属之。

历两晋南北朝,江都县均属广陵郡。

1000年前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存州废郡。九年,改吴州为扬州,置扬州总管府,江都县属之。

大业三年(607),改扬州为江都郡,江都县属之。

唐武德三年(620),江都郡改为兖州,江阳县并入江都县为州治。

七年,改兖州为邗州。江都县仍为州治。九年,.扬州大都督府移治江都,改邗州为扬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全国为10道,江都随扬州属淮南道。

玄宗天宝元年(742),改扬州为广陵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广陵郡复改扬州。

唐末,江淮大乱。昭宗天复二年(902),淮南节度使杨行密在扬州受封吴王。天祜十六年(919),杨渭(隆演,杨行密次子)正式建吴国,以江都为国都,改扬州为江都府,改元武义。吴天祚三年(937),吴亡于南唐,南唐以扬州为东都。南唐保大十五年(957),后周改江都府仍为扬州。

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分全国为15路,江都随扬州属淮南路。神宗熙宁五年(1072),分淮南路为东、西两路,江都扬州属淮南东路。

1900年前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置扬州大都督府。次年,改大都督府为扬州路总管府,江都为府治。

元惠宗至正十七年(1357),朱元璋军占领扬州,改扬州路为淮南翼元帅府,寻改淮海府,属江南行中书省。二十一年,淮海府改维扬府。二十六年,改称扬州府。江都仍为府治。

1357年(元至正十七年),朱元璋占领南京后,江都县先后隶属淮海府维扬府扬州府

清顺治二年(1645),设立江南省,江都县扬州府属之。九年,析江都县置甘泉县,与江都县同为扬州府治。

乾隆二十五年(1760.),江南省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二省,江都随扬州府属江苏省。

咸丰三年(1853)四月,太平军攻占扬州,曾改扬州府为扬州郡,改甘泉县为甘泉天县,历时8个多月。[2]

民国时期

宣统三年九月十七日(1911年11月7日),扬州光复。二十日,扬州军政分府宣布成立,江都县随扬州隶属镇江都督管辖。

民国元年(1912)1月,废扬州府,并甘泉入江都县,江都县直隶江苏省。民国3年6月,江苏省分为5道,江都县属淮扬道。16年4月,废道。22年3月,分江苏省为13个行政区,江都县城设第九行政区(江都区)专员公署。23年3月,十三区并为九区,第九行政区(江都区)治江都。24年9月,又分江苏省为7个行政区,原第九行政区改第五行政区,治所江都县依旧。民国26年12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扬州,国民党江都县政府撤离城区。同月,扬州成立伪江北自治会。翌年3月,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后,伪江北自治会改组为伪江都县公署,先后属伪苏北行营第四行政督察区和伪江苏省第一行政督察区。抗日战争胜利后,汪伪政权崩溃,国民党第五行政区专员公署和江都县政府于民国34年9月迁回江都县城。

民国38年1月25日,江都县城(扬州)解放。26日,扬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27日,在江都县城设立扬州市,隶属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4月21日,苏中人民行政公署在泰州成立,同年5月1日,苏皖边区第二行政区改称苏中行政区扬州行政专区,专员公署驻扬州市,1950年1月11日,泰州专区、扬州专区合并为苏中行政区泰州专区,专员公署驻泰州市。江都县属之。1949年江都县治从扬州市区迁移仙女镇(1966年改江都镇,1985年复)

属扬州市

1950年1月13日,苏中行政公署自泰州迁扬州,1950年5月8日,扬州市改扬州县。8月8日复称扬州市,直属苏中行署.

1952年9月9日,苏南(中)、苏北两个行政区和南京合并设立江苏省,1953年,泰州区专员公署迁驻扬州市,改称江苏省扬州专区,江都县属之。

1971年5月12日,扬州专区改称扬州地区。江都县属之。

1983年 2月28日,扬州地市合并。江都县属之。

199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江都撤县设市,仍属扬州市。

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对扬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实施调整

扬州市行政区划调整主要内容:

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以原江都市行政区域为江都区行政区域;

将扬州市邗江区的李典、头桥、沙头、杭集、泰安5个镇并入扬州市广陵区;

撤销扬州市维扬区,将原维扬区的行政区域与划出5个镇的邗江区合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