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浙江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28號),設立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是協助省政府領導開展調查研究的省政府直屬機構。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等省政府重要報告和省政府主要領導部分重要講話等文稿。牽頭組織省政府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參與省委重要會議的文件起草工作。
(三)根據省政府領導指示,負責或組織、協調有關方面起草和修改省政府有關重要文件。
(四)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各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研究,對省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實狀況進行跟蹤調研,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重要決策諮詢信息,為省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五)指導全省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1]。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政府研究室內設5個職能處室:
(一)人事秘書處(掛信息分析處牌子)。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會務、政務公開、安全保密等工作;承辦機關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承辦機關外事工作,組織實施對外交流合作項目;負責有關課題管理工作;承辦機關部分後勤服務等工作;指導全省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承辦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決策諮詢信息,分析和比較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跟蹤調研省政府有關重要工作和政策的落實情況,提出政策建議;編輯和印發有關刊物。
(二)綜合研究處。承辦規劃和計劃、農業農村發展和城鄉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和修改綜合性報告、講話、文件等文稿。
(三)經濟運行處。承辦經濟運行、財稅、金融、物價、投資、消費等經濟調節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跟蹤分析經濟形勢,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講話、文件等文稿[2]。
(四)產業發展處。承辦工業、服務業、自主創新、信息化以及對外開放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講話、文件等文稿。
(五)社會發展處。承辦社會建設和管理、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講話、文件等文稿。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視頻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浙江省政府研究室職能介紹,浙江中公教育, 2017-02-10
- ↑ 省政府研究室主任總結的文稿起草八問,省長批示「講得很好,深受教育!" ,搜狐,2019-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