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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熱愛生命》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小說家傑克·倫敦最著名的中篇小說,這部小說以雄健、粗獷的筆觸,記述了一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小說把人物置於近乎殘忍的惡劣環境之中,讓主人公與寒冷、飢餓、傷病和野獸的抗爭中,在生與死的抉擇中,充分展現出人性深處的某些閃光的東西,生動逼真地描寫出了生命的堅韌與頑強,奏響了一曲生命的讚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在越過一條小河時扭傷了腳腕,他的夥伴一一比爾無情地拋棄了他,他獨自在荒原上尋找着出路。腳傷讓他每前進一步都非常困難,更可怕的是難以忍受的飢餓。處於無奈,他將淘來的沙全平均分成兩份,將其中的一份小心翼冀地藏好,帶着另外的一份繼續艱難地前行。令他喜出望外的是,他在途中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松雞,他似乎看到了希望,忍着劇烈地腳痛拚命地去追趕那隻松雞,結果迷路了。此時的他消耗掉了相當多的體力,因而他選擇把剩下的金沙又分成了兩份,然而這一次他把其中的一份兒直接倒在了地上。沒過多久,他就把所有的金沙全都扔掉了。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的時候,他遇到了一隻生病的狼。他發現這隻病狼跟在他的身後,舔着他的血跡尾隨着他。就這樣,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着垂死的身軀,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着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最終在人與狼的戰鬥中人獲得了勝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他獲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作者簡介

傑克·倫敦,原名約翰格利菲斯倫敦(John Griffith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美國現實主義作家 。他一共寫過19部長篇小說,150多篇短篇小說和故事,3部劇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說集《狼的兒子》,中篇小說《野性的呼喚》、《熱愛生命》、《白牙》 ,長篇小說《海狼》、《鐵蹄》和《馬丁伊登》等。 傑克倫敦1876年生於舊金山一個破產農民的家庭。因家境貧困,自幼從事體力勞動.當過童工,裝卸工和水手等,後又在美國各地流浪。靠勞動所得曾進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學習,因貧困被迫退學後加入過阿拉斯加等地淘金者的行列[56] 。早年坎坷的生活經歷為他後來從事創作提供了豐富的源泉,他的創作思想較為複雜,受到過馬克思、斯賓塞、尼采等多人影響,在他青年時代的作品中,跳動着向資本主義社會挑戰的脈搏,成名後逐漸陷入極端個人主義和空虛中,1916年11月22日服用嗎啡過量身亡。 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時常能感受到英雄主義情結。對生命本身的崇拜,對生命、生存的意義追求原始形態與精神自由。在傑克倫敦的作品中,主人公與嚴酷的荒原融為一體,生命在這裡往往會呈現出原生狀的,原始的形態,釋放出與庸俗世界水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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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總算剩下了這一點—— 他們經歷了生活的困苦顛連; 能做到這種地步也就是勝利, 儘管他們輸掉了賭博的本錢。 他們兩個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個還在亂石中間失足搖晃了一下。他們又累又乏,因為長期忍受苦難,臉上都帶着愁眉苦臉、咬牙苦熬的表情。他們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來的沉重包袱。總算那條勒在額頭上的皮帶還得力,幫着吊住了包袱。他們每人拿着一支來復槍。他們彎着腰走路,肩膀沖向前面,而腦袋沖得更前,眼睛總是瞅着地面。 「我們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彈,我們身邊要有兩三發就好了,」走在後面的那個人說道。 他的聲調,陰沉沉的,乾巴巴的,完全沒有感情。他冷冷地說着這些話;前面的那個只顧一瘸一拐地向流過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 ……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