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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瓚

王瓚(1448~1504),字思獻,號甌濱,一號環庵,永嘉華蓋鄉李浦村(今溫州龍灣區永中殿前村)人。    王瓚於弘治八年(1495)鄉試考中第三名。翌年會試第十五名,殿試第二名,授翰林編修,參與纂修《大明會典》。正德五年(1510),升侍講,充經筵講官,進講「舉直錯枉」一章時,他例舉宦官宮妾干政,以諷諫時事,觸怒大宦官劉瑾,被貶為國子監司業。直到劉瑾被誅,他才官升南京國子監祭酒,校注《四書》、《五經》,改北京國子監祭酒。正德十二年(1517)九月,擢禮部右侍郎。    當年武宗好巡幸,儲位久虛。王瓚曾-勸諫:請育宗室一人於宮中。又疏請武宗迴鑾罷犒軍,武宗終不省悟。    嘉靖之初,世宗封生父興獻王為皇考,交禮部-集議崇祀興獻王典禮。禮部尚書毛澄、首輔楊廷和極力阻攔,並商議以古時漢代定陶王、宋代濮王的史實為根據,凡與此議有不同意見的「即奸諛,當誅」。進士張璁對王瓚說:「帝入繼大統,非為人後,與漢哀、宋英不類。」誰想王瓚竟將此言「宣言於眾」,楊廷和十分惱怒,令言官列出王瓚的其他過失,將他貶為南京禮部侍郎。不久,王瓚又以母親去世,回鄉守喪。嘉靖三年(1524)去世。    王瓚為官近三十年,歷事三朝,四次出任科舉考試官,兩袖清風。朝廷贈他禮部尚書,諡文定。    著有《正教編》、《甌濱集》、《弘治溫州府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