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蟒袍,又被稱為花衣,因袍上繡有蟒紋而得名。蟒袍在明代是官員的朝服,到清代才放寬限制,上至皇子下至未入流者都可穿服,只在顏色、蟒數上有區別限制。

目錄

歷史記載

清富察敦崇 《燕京歲時記•辭歲》:「凡除夕,蟒袍補褂走謁親友者,謂之辭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十回:「原來那位新人,早已把鳳冠除下,卻仍舊穿的蟒袍霞帔,在新牀上擺了一副廣東紫檀木的鴉片煙盤,盤中煙具,十分精良,新人正躺在新牀吃舊公煙呢。」洪深《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下篇二:「舊戲行頭中的蟒袍長靠,仍得用一主色,使全體有混一的傾向的。」參閱《清通志•器服三》。《紅樓夢》第十五回,北靜王水溶……穿着江牙海水五爪坐龍白蟒袍。

清代

《欽定大清會典》卷四十七:「蟒袍,親王、郡王,通繡九蟒。貝勒以下至文武三品官、郡君額駙、奉國將軍、一等侍衛,皆九蟒四爪(趾)」。文武四五六品官、奉恩將軍、縣君額駙、二等侍衛以下,八蟒四爪(趾)。「文武七八九品、未入流官,五蟒四爪(趾)」。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皇子:蟒袍金黃色,片金緣,繡文九蟒,裾左、右開。(初制,皇子冠服,凡慶賀大典,冠用東珠十三顆鑲頂,禮服用秋香等色,五爪(趾)」、三爪(趾)龍緞,滿翠八團龍等緞,束金鑲玉嵌東珠帶)。

明代

文武官員服飾主要有朝服、祭服、公服、常服、賜服等[1]。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特點

蟒是裝飾性極強的服裝,它繼承了中國歷代服飾追求意境美,體現精神意蘊美的傳統,即以服裝來裝飾人體。其長袍闊袖的服裝造型,具有莊重感;華美的裝飾圖案,賦於象徵意義。蟒的另一大特點是可舞性強,它擺脫了自然生活形態,不束腰,服裝可任意擺動以表示人物情緒(玉帶掛在衣上,僅起裝飾作用);它借用誇張後形成的水袖,豐富表演動作,傳達人物感情。

刺繡

主要有三種。分為彩色絨線繡、平金平銀繡、圈金絨繡。絨繡俊雅清麗,圈金絨繡富麗輝煌,平金平銀繡光澤奪目、大方而有氣派。對繡法的使用,也根據人物的類型而定。

概括起來說,蟒的(類型化的)程式性、裝飾性和可舞性,表現得很集中,很鮮明,可以說是典型地體現了京劇服裝藝術特點。各種類型的穿蟒人物在服裝上使用特定的色彩、紋樣,並且在繡法上形成一套約定俗成的為觀眾所熟悉的藝術語彙,以表示其身份、品質、性格的綜合特徵。

質料

紋樣:主要是龍及「蟒水」(海水江牙),陪襯紋樣為日、山,流雲、「八寶」、「八吉樣」等。在封建社會中,龍是尊貴的象徵,它符合帝王將相的高貴身份。龍的具體形狀,有團龍、行龍、大龍等三種,有的端莊嚴謹,有的昂揚矯健,有的氣勢宏大。不同的龍形,在服裝上各具特定的象徵意義,分別適用於各種不同類型的人物。「蟒水」的具體形狀,有彎立水、直立水、立臥三江水、立臥五江水、全臥水五種[2]。蟒水的規範性也很強,使用何種蟒水,根據人物的類型而定。

色彩

主要使用十種純色,分為「上五色」(正色)和"下五色"(副色)。上五色指紅、綠、黃、白、黑,下五色指紫、粉(紅)、藍、湖、香。京劇服裝繼承了中國民族藝術的裝飾色彩傳統,大膽用色,色彩傾向鮮明,注重強烈對比。又因為它是一種「刺繡之服」,金銀線(複合色)具有調和作用,所以,服裝色彩既有強烈對比,又和諧統一,並且光彩燦爛,極為富麗。對於具體人物,力求擴展服裝基色(主色)的面積,造成「一人一色」效果。用色也具有特定的寓意,根據人物的類型而定。

視頻

蟒袍 相關視頻

清代緙絲蟒袍
石景山古墓驚現龍袍,有專家卻指出是蟒袍

參考文獻

  1. 【明代賜服】,堆糖,2016-3-31
  2. ,豆丁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