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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

鄭南榕(1947年—1989年)福建省人。鄭南榕雖然是外省人,卻是一個「激進台獨分子」。曾就讀於台灣大學哲學系,後自動輟學。1980年加入台獨陣營,一度參與周清玉的輔選工作。1981年擔任《政治家》周刊編輯,並為《深耕》雜誌撰稿,捲入「批康」風潮。

創辦《自由時代》系列雜誌,之後,登記為許信良「台灣民主黨」的第一號准黨員,參與組織反國安法「五一九綠色行動」等。1989年4月7日民進黨新潮流系等成立「新國家憲法草案聲援會」。同日,台獨分子鄭南榕在其主辦的《自由時代》雜誌上刊登「台獨聯盟」主席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後抗拒警方拘提自焚而死。

目錄

基本內容

中文名:鄭南榕

出生日期:1947年

職業:作家

出生地:台北市

逝世日期:1989年

畢業院校:台灣大學

簡介

祖籍中國福建福州,父福州人,母基隆人。1947年出生於台北市,後遷居宜蘭。曾就讀於成功大學工程系一年和輔仁大學哲學系一年,最後在1968年轉入台灣大學哲學系就讀,但因堅持不選修國父思想課程而未能畢業。

黨外運動

1981年後,開始成為自由作家,為當時的《深耕》和《政治家》等黨外雜誌撰稿。1984年3月12日,創辦《自由時代周刊》(李敖總監,社長陳水扁),並申請18張雜誌執照,使《自由時代周刊》一旦被查禁時,得以繼續發行新刊物。1986年發動「519綠色行動」,抗議國民黨政府,並於同年加入台灣民主黨。

1986年6月2日,被當時的台北市議員張德銘控告違反選罷法,鄭南榕入獄。1987年1月,鄭南榕出獄。

自焚事件

「國民黨抓不到我的人,只能抓到我的屍體」,鄭南榕後在他的《自由時代》刊載鼓吹台獨分裂的「台灣憲法草案」,被控叛亂,1989年4月7日憲警欲拘提,他在雜誌社內自焚身亡。

妻子從政

鄭南榕的妻子葉菊蘭原在廣告公司擔任專業主管,但在自焚事件後轉換職場跑道,並投入1989年台灣地區民意代表選舉,且之後連任四屆立委。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先後擔任交通部長、客家委員會主委、台灣行政部門副院長、國民大會主席團主席、高雄市代理市長和台灣當局領導人幕僚長等。

鄭南榕自焚時中國台灣地區政府在政策上處於民主與獨裁中間,儘管在政府主導下仍然發生數起壓制反對派的情況,但是也逐漸放寬相關的管制措施。這次事件獲得許多台灣新聞媒體的廣泛報道但是並沒有將其作為重要新聞看待,而在第一時間許多媒體受到中國國民黨的影響仍然主要以「叛亂」、「投擲汽油彈」的角度報道,試圖塑造這件事情為一起意外或者是鄭南榕試圖攻擊警方。

例如當天下午《聯合晚報》便報道:「鄭南榕在引燃汽油彈後,似已呈瘋狂狀態,除向警方攻擊外,也對當時在場的時代雜誌其他同仁攻擊……」而參與拘捕行動的刑事巡官鄧巽升在接受採訪時也公開表示「面對一位未知數的狂徒,直叫人膽寒」,另外擔任台灣地區民意代表的趙少康更表示認為社會應該對於自焚行為給予譴責。

之後媒體才開始對於以「自焚」作為主要的報道內容,[1]甚至質疑警方故意縱火燒死鄭南榕或者藉由放火的方式焚燒證據。不過曾在現場採訪的《中華日報》記者范立達在其2003年部落格上提到雜誌社裡確實有使用汽油彈攻擊警方,表示這隨即引來現場混亂而導致包含警察與消防人員在內有多人因而受傷;同時他也提到當時法務部調查局便已經派人掌握有關雜誌社的密切訊息,並且當時研判鄭南榕可能會自焚但是認為並不一定真的會施行。

而李敖在電視節目《李敖有話說》時同樣也提到類似說法,並且表示:「在警察衝上來的時候,他丟出了汽油彈要拒捕,把現場搞的混亂,房子就着火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