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業務
銷售業務是一個專有名詞術語。
中華文明是一種獨特的文明[1],其文字也是非常獨特的。在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中,只有中國由於其民族文化強大的包容性與同化性而始終沒有間斷過的文化傳承,這使漢字成為世界上較少的沒有間斷過的文字形式。約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出現的甲骨文[2]被廣泛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一直發展到今日,有三四千年的歷史。
目錄
名詞解釋
銷售業務是指企業出售商品及收取款項等相關活動。企業生存、發展、壯大的過程,在相當程度上就是不斷加人銷售力度、拓寬銷售渠道、擴人市場占有的過程。生產企業的產品或流通企業的商品如不能實現銷售的穩定增長,售出的貨款如不能足額收回或不能及時收回,必將導致企業持續經營受阻、難以為繼。
銷售業務的控制目標
(一)建立健全銷售業務管理體系,形成有效的銷售業務管理制度,增強創新能力,全面提升銷售業務管理水平。
(二)加強企業規範化管理,規範銷售工作,保證企業根據市場預測及企業生產能力制定銷售計劃,確保企業實現銷售目標。
(三)積極開拓市場份額,加強現有客廣維護,開發潛在目標客戶,對有銷售意向的客戶進行資信評估,杜絕對信用較差客戶的信用銷售。
(四)完善貨物出庫管理制度,確保發出貨物數量、質量、規格等符合合同約定。
(五)明確規範職責分工、權限範圍和審批程序,實行分級授權管理,定價與審批、銷售與收款、收款與記錄、壞賬計提與審批等不相容職務適當分離,降低壞賬損失,防止舞弊。
(六)加強應收賬款管理,防範應收賬款管理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減少壞賬損失,加快企業資金周轉,提供企業資金的使用效率。
(七)確保銷售業務的確認、計量和列報符合國家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規定。
銷售業務涉及的主要風險
(一)銷售業務管理體系不健全,缺乏專業管理,產生管理漏洞等,大大增加企業管理成本。
(二)銷售計劃缺乏或不合理,導致產品結構和生產安排不合理,難以實現企業生產經營的良性循環。
(三)現有客戶管理不足、潛在市場需求開發不夠,可能導致客戶丟失或市場拓展不利;客戶檔案不健全,缺乏合理的資信評估,可能導致客戶選擇不當,銷售款項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詐,從而影響企業的資金流轉和正常經營。
(四)定價或調價不符合價格政策,過於隨意,未能結合市場供需狀況、盈利測算等進行適時調整,造成價格過高或過低、銷售受損;商品銷售價格未經恰當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
(五)銷售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未經授權對外訂立銷售合同,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銷售價格、信用額度、收款期限等本經適當審批,違背企業銷售政策,可能導致企業經濟利益受損。
(六)未經授權發貨或發貨不符合合同約定,可能導致貨物損失或客戶與企業的銷售爭議、銷售款項不能收回。
(七)企業信用管理不到位,結算方式選擇不當,票據管理不善,賬款回收不力,導致銷售款項不能收回或遭受欺詐;收款過程中存在舞弊,使企業經濟利益受損。
(八)客戶服務水平低,未能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消費者滿意度不足影響公司品牌形象,造成客戶流失。
(九)缺乏有效的銷售業務會計系統控制,可能導致企業賬實不符、賬證不符、賬賬不符或者賬表不符,影響銷售收入、銷售成本、應收款項等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銷售業務的控制要求
(一)設計要求
1、應建立銷售業務制度,對銷售業務中的銷售計劃、交期評定、銷售合同條款的審批、發貨、客戶管理做出明確規定,實施分級授權管理,形成有效體系和機制。
2、明確信用銷售審批權限,對於境外客戶和新開發客戶,應當建立嚴格的信用保證制度。
3、應制定價格管理制度,嚴格規範產品定價機制。
4、建立獎懲機制,激勵員工催收可能形成壞賬的銷售款,減少對信用不良客戶的信用銷售。
5、應當加強對銷售、發貨、收款業務的會計系統控制,保證銷售業務的確認、計量和列報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規定。
6、應規範銷售退回控制流程,追究責任人。
(二)執行要求
1、營銷部應根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結合市場預測情況、企業生產能力,編制年度銷售計劃,報總裁批准後下達執行;營銷部應按年度銷售收入計劃,分解編制月份銷售計劃,於每月月底將次月計劃報分管領導批准後下達執行。
2、企業應當加強市場調查,合理確定定價機制和信用方式,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銷售策略,靈活運用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信用銷售、代銷和廣告宣傳等多種策略和營銷方式,促進銷售目標實現,不斷提高市場占有率
3、企業應建立符合企業實際的信用政策,對不同類別客戶區別對待,建立、維護、更新客戶信用檔案:由營銷部門提供客戶信息、信用管理部門(或應收賬款主管)草擬信用政策,經總裁審批後生效;關注重要客戶資信變動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信用風險。
4、營標、品成、場狀況及競爭對毛情況等多方面因素,確定產品基準定價。定期評價產品基準價格的合理性,定價或調價需經具有相應權限人員的審核批准:,在執行基準定價的基礎上,口以授予銷售部門一定限度的價格浮動權,銷售部門可結合產品市場特點,將價格浮動權向下實行逐級遞減分配,同時明確權限執行人。
5、企業在銷售合同訂立前,應當與客戶進行業務洽談、磋商或談判,關注客戶信用狀況,明確銷售定價、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的承擔、保險、權力與義務條款等相關內容。重大的銷售業務談判應當吸收財會、法律等專業人員參加,並形成完整的書面記錄:建立健全銷售合同訂立及審批管理制度。
6、銷售部門根據合同評審結果,開具相關銷售通知交儲部門和財務部;倉儲部門應當落實出庫、計量、運輸等環節崗位責任,形成相應的發貨單據,並應連續編號。
7、企業應當與運輸公司以運輸合同的形式明確運輸方式、商品短缺、毀損或變質的責任,貨物交接環節應做好裝卸和檢驗工作,確保貨物的安全發運,由客戶驗收確認,並由運輸公司移交企業客戶簽收的送貨通知書。
8、結合公司銷售政策,選擇當的結算方式,加快款項回收,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
9、建立票據管理制度,特別是加強商業匯票的管理,嚴格審查票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據欺詐;由專人保管應收票據,定期核對盤點,對即將到期的應收票據及時辦理托收;票據貼現、背書應當經恰當審批。
10、收取的現金、銀行本票、匯票等應及時繳存銀行並登記入賬,不得擅自坐支現金。
11、建立與客戶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對客戶提出的問題,企業應了以及時解答或反饋、處理,不斷改進商品質量和服務水平,以提升客戶滿意度和忠誠度。
12、加強對銷售、發貨、收款業務的會計系統控制,確保會計記錄、銷售記錄與倉儲記錄核對一致。
13、建立應收款清收核查制度,銷售部門應定期與客戶對賬,並取得書面或電子對賬憑證,財務部門負責辦理資金結算並監督款項目收。
14、對於可能成為壞賬的應收賬款,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和公司壞賬政策規定計提壞賬準備,並按權限範圍和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對確定的發生的各項壞賬,應當查明原因,明確責任,並在履行規定的審批程序後作出會計處理;核銷的壞賬應當進行備查登記,做到賬銷案存;已核銷的壞賬又收穫時應及時入賬,防止形成賬外資金,並對追回壞賬的員工給予相應獎勵。
銷售業務審計
銷售業務審計是對銷售產品、材料和提供勞務等經濟活動包括售收入的取得、銷售成本的形成、銷售稅的計算和銷售費用的發生所進行的審計。銷售業務審計的主要內容是:1、審查是否認真執行銷售計劃,是否遵守銷售合同;
2、審查企業發生的銷售業務是否合理、合法,監督企業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財經紀律,揭露和打擊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貪污盜竊、營私舞弊等犯罪行為;
3、審企業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和銷售稅金的真實性和正確性,是否及時足額繳納稅金;
4、審查銷售費用的計算及其分配是否合理,銷售費用支出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參考文獻
- ↑ 中華漢字:人類發展史上空前絕後的文明瑰寶!,搜狐,2019-07-20
- ↑ 傳統薈萃 | 甲骨文,搜狐,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