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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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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英语]]:People's Liberation Army Hong Kong Garrison),简称解放军驻港部队、香港驻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国家武装力量。根据“党指挥枪”的指导原则,部队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
解放军驻港部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和空军部队组成,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驻港部队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驻港部队从1993年初开始组建,1996年1月28日组建完毕,1997年7月1日0时进驻[[香港]],取代驻港英军接管香港防务 <ref>[https://www.sohu.com/a/153313560_99924952 五分钟了解最神秘特种部队--驻香港部队],搜狐,2017-06-29 </ref>
==驻军问题==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耿飙在1984年5月21日向香港记者指,中央政府在1997年后不会在香港驻军,香港居民也不需要负担中国军费,此话触怒了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促使他在5月25日会晤出席全国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的港澳委员时公开表态,“黄华、耿飙两位胡说八道,讲的香港驻军问题不是中央的意见。你们去登一条消息,没有那么回事。香港要驻军的,既然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呢?[[英国]]的外相跟我会面的时候,开始他们就说,他们当然希望中国不驻军,用另一种形式,但是他们承认中国政府既然收回主权,有权在香港驻军,这个明确得很的,连这一点权都没有,那还叫中国领土吗?”事实上,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黄华当时并无提到驻军问题,邓小平后来亦澄清发言时错怪了他。
1984年10月3日,中顾委主任邓小平会见港澳同胞国庆观礼团时重申,中国政府在香港驻军是体现对港行使主权,并有防止动乱的作用,“那些想搞动乱的人,知道香港有中国[[军队]],他就要考虑即使有动乱也能及时解决”。最终两国达成协议,在《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中,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派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驻军军费由中央人民政府负担”,而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ref>[http://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国政府网,2005-07-29</ref> 》第二章第十四条亦订明:
*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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