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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國旗(烏克蘭語:Державний Прапор України)長方形,長寬之比為3:2。旗面由上藍下黃兩塊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組成。藍色代表天空和海洋,象徵自由和主權。黃色代表麥田,象徵烏克蘭以農立國[1]

藍色和黃色是烏克蘭傳統色,源自該國徽章,即藍色盾牌上的黃色獅子。1917年曾作為獨立的烏克蘭人民共和國國旗,1920年烏克蘭成立蘇維埃共和國後被廢。蘇聯解體,烏克蘭再次獨立後於1992年1月28日重新啟用。

目錄

信息

中文名:烏克蘭國旗

外文名:Державний Прапор України

所屬國家:烏克蘭

象徵意義:以農立國

長寬之比:3:2

組 成:上藍下黃兩塊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

國旗日:每年的8月23日

使用日期:1992年1月28日

簡介

旗面由上藍下黃兩塊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組成。藍色代表天空和海洋,象徵自由和主權。黃色代表麥田,象徵烏克蘭以農立國。藍色和黃色是烏克蘭傳統色,源自該國徽章,即藍色盾牌上的黃色獅子。1917年曾作為獨立的烏克蘭人民共和國國旗,1920年烏克蘭成立蘇維埃共和國後被廢。蘇聯解體,烏克蘭再次獨立後於1992年1月28日重新啟用。

參考資料

  1. 烏克蘭國旗,搜狗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