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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論

 

 

 

樂論(荀況)

《續六經》之一的《樂論》,表述了文中子的音樂思想理論,《樂論》雖已失傳,但從其他典籍可以考知其梗概。文中子看到了音樂在整個社會進程中的作用,它不僅能體現王道,而且是時代的體溫計,他的樂理理論其實是秉承了孔子的樂理思想。在經過從漢到隋之前儒學的衰落之後,文中子的樂理思想也是他重振儒學的有機成分。

樂論簡介

戰國荀況為駁墨翟《非樂》而作。 人為音樂是「人情之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強調音樂的作用「可以善民心」,「移風俗」,使「行列得正」,「進退得齊」。認為中平,肅莊得音樂能導致「民和」,「民齊」,達到「兵勁城固,敵人不敢嬰也」;妖冶得音樂會導致人民得戰爭。 但他排斥民間俗樂「鄭衛之音」,錯誤的認為民間音樂都是「妖冶」之樂,這同他創作《成相》的藝術實踐是矛盾的!

樂論原文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儘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故樂在宗廟之中,群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鄉里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變。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故聽其《雅》、《頌》之聲,而志意得廣焉;執其干戚,習其俯仰屈伸,而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奏,而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出所以征誅也,入所以揖讓也。征誅揖讓,其義一也。出所以征誅,則莫不聽從;入所以揖讓,則莫不從服。故樂者,天下之大齊也,中和之紀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是先王立樂之術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且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先王喜怒皆得其齊焉。是故喜而天下和之,怒而暴亂畏之,先王之道,禮樂正其盛者也,而墨子非之。故曰:墨子之於道也,猶瞽之於白黑也,猶聾之於清濁也,猶欲之楚而北求之也。夫聲樂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謹為之文。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如是,則百姓莫不安其處,樂其鄉,以至足其上矣。然後名聲於是白,光輝於是大,四海之民莫不願得以為師。是王者之始也。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流僈則亂,鄙賤則爭。亂爭則兵弱城犯,敵國危之。如是,則百姓不安其處,不樂其鄉,不足其上矣。故禮樂廢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貴禮樂而賤邪音。其在序官也,曰:「修憲命,審誅賞,禁淫聲,以時順修,使夷俗邪音不敢亂雅,太師之事也。」墨子曰:「樂者,聖王之所非也,而儒者為之,過也。」君子以為不然。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先王惡其亂也,故修其行,正其樂,而天下順焉。故齊衰之服,哭泣之聲,使人之心悲;帶甲嬰,歌於行伍,使人之心傷;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莊。故君子耳不聽淫聲,目不視女色,口不出惡言。此三者,君子慎之。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 君子以鐘鼓道志,以琴瑟樂心。動以干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四時。故樂行而志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制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鄉方矣。故樂者,治人之盛者也;而墨子非之。且樂也者,和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合同,禮別異。禮樂之統,管乎人心矣。窮本極變,樂之情也;著誠去偽,禮之經也。墨子非之,幾遇刑也。明王已沒,莫之正也。愚者學之,危其身也。君子明樂,乃其德也。亂世惡善,不此聽也,於乎哀哉!不得成也。弟子勉學,無所營也。 聲樂之象:鼓大麗,鍾統實,磬廉制,竽、笙、簫和,筦籥發猛,塤箎翁博,瑟易良,琴婦好,歌清盡,舞意天道兼。鼓,其樂之君邪!故鼓似天,鍾似地,磬似水,竽笙簫和、筦籥似星辰日月,鞉、柷、拊、鞷、椌、楬似萬物。曷以知舞之意?曰:目不自見,耳不自聞也,然而治俯仰詘信進退遲速莫不廉制,盡筋骨之力以要鐘鼓俯會之節,而靡有悖逆者,眾積意謘謘乎! 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主人親速賓及介而眾賓皆從之;至於門外,主人拜賓及介,而眾賓皆入,貴賤之義別矣。三揖至於階,三讓以賓升,拜至獻酬辭讓之節繁,及介省矣。至於眾賓,升受,坐祭,立飲,不酢而降。隆殺之義辨矣。工入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告樂備,遂出。二人揚觶,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賓酬主人,主人酬介,介酬眾賓,少長以齒,終於沃洗者焉。知其能弟長而無遺也,隆、說屨、升坐,修爵無數。飲酒之節,朝不廢朝,莫不廢夕。賓出,主人拜送,節文終遂。焉知其能安燕而不亂也。貴賤明,隆殺辨,和樂而不流,弟長而無遺,安燕而不亂。此五行者,是足以正身安國矣。彼國安而天下安。故曰:吾觀於鄉而知王道之易易也。 亂世之徵,其服組,其容婦,其俗淫,其志利,其行雜,其聲樂險,其文章匿而采,其養生無度,其送死瘠墨,賤禮義而貴勇力,貧則為盜,富則為賊。治世反是也。

大意

本篇是對音樂及其有關問題的論述。荀子認為,音樂在教化中有巨大的作用,「樂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肅莊則民齊而不亂」,所以先王制《雅》、《頌》以「感動其善心」。而那些淫聲、奸聲的壞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它們都是亂世的徵兆。荀子還指出音樂與禮發揮功用的形式是不同的,音樂能使人溝通,禮則使人有區別。

樂論解析

《樂記》是《禮記》中的一篇,是言樂之義理的。《正義》云:「鄭《目錄》云:『名曰《樂記》者,以其記樂之義。此於《別錄》屬《樂記》。』……按《漢書·藝文志》云:『黃帝以下至三代,各有當代之樂名。周衰禮壞,其樂尤微,又為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為樂官,頗能記其鏗鏘鼓舞而已,不能言其義理。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博古,與諸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云樂事者,以作《樂記》。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浸以益微。』」《樂》的情況很複雜。《漢志》載:《樂記》二十三篇,闕。《樂記》之前有《樂經》,《隋志》記四卷,佚。《經義考》云:「《漢書·王莽傳》:元始三年立《樂經》。《藝文志》: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為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楊繼盛曰:世之談經學者,必稱六經,然五經各有專業,而《樂》則滅絕無傳,論治法者必對舉《禮》、《樂》,然議禮者於天秩不易之外,猶深求立異可喜之說,至於《樂》則廢棄不講。全德之微,風俗之弊,恆必由之,良可悲夫。」由於《樂經》早佚,文中子關於樂的思想理論來自於《樂記》或前人對樂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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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樂論,搜狗, 202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