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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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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雄(1898年6月2日-1931年2月7日),湖南省酃县人。原名正礼,字国正,号坦和,化名刘小山、刘元和、廖慕群、慕纯、陈方,笔名静、之静、江囚、孟翁、梦雄。中国共产党第一批党员,中国工人运动活动家,北方工人运动领袖,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政治活动家。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龙华二十四烈士之一。1921年底起,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书记、中共唐山市委书记、武汉市委组织部长等职。大革命失败后,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淮安特委书记、江苏省委常委兼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军事委员会书记、南京市委书记上海沪东、沪中、沪西区委书记等职。1931年1月,何孟雄在上海被捕,2月7日英勇就义,年仅32岁。[1]

人物生平

何孟雄,1898年6月2日出生于乡村塾师家庭。

1907年夏,9岁的何孟雄进入龙塘村何氏龙门学校 (初级小学) 读书。和他同班的有堂兄何建础等人。何孟雄学习成绩优良,每考都名列前茅。但因不赞成老师旧的封建的教学方法,有时甚至起来与老师作对,所以屁股上挨过不少板子。少年的何孟雄,不屈世俗,敢于反抗封建旧礼教。他的叔祖父何成珪长期在该校任教和担任主事。何孟雄的思想和行为常常和叔祖父背道而驰,因此经常遭到他的训斥。

1911年夏,何孟雄从龙门学校毕业,进入酃县梅岗学校读书,被编入乙班,同班有何建础、贾纡青等人。辛亥革命后,何孟雄是该校最早剪掉辫子的学生之一。

1914年夏,何孟雄从梅岗学校毕业。堂叔何炳麟时任私立岳云中学校长,遂免费让何孟雄入了岳云中学。何孟雄在岳云中学读书期间,提倡民主和科学的新文化运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兴起。长沙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开展得比较深入的城市。何孟雄在学校里阅读了各种进步刊物,思想进步很快。他曾代表岳云中学参加了在长沙开展的驱逐湖南督军汤芗铭和焚烧日货的运动。

1916年春在岳云中学就读时,因带头反对克扣学生伙食费被校方开除。同年冬,进入湖南省工业专门学校机械班学习,取名纯,号坦如。入学后,他曾到本校机械厂实习,开始接触工人。他还作为高工学生会代表之一,参加了长沙学生国货维持会和抵制日货的爱国运动。后来,何孟雄又进了长沙北门外美国教会办的雅礼大学。何孟雄在长沙读书时,杨昌济正在湖南高师、长沙第一师范、商专等校任教。何孟雄曾听过杨昌济的课,思想上受到熏陶。

1917年考入湖南公立工业专门学校工专机械五班。不久当选为校学生会负责人之一,曾代表学校参加长沙学联组织的反日爱国运动。何孟雄在长沙求学期间,与毛泽东蔡和森等交往密切,建立了革命友谊。

1918年夏,与毛泽东张昆弟等同赴北京,参与留法勤工俭学筹备活动。9月入北京留法预备学校之一的法文专修馆学习,半年后1919年3月,入北京大学理科当旁听生。

1919年5月4日,随北京大学同学前往天安门游行集会,参加了火烧赵家楼的行动。随后报名参加北京大学干事会交际股工作,积极营救被捕同学。6月3日在街头演讲时被反动军警逮捕,经各方营救得以出狱。同年底受无政府主义的影响,参加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们发起的工读互助活动,组织北京工读互助团第一组12人开办“俭洁食堂”,从事改良主义的实践。

1920年3月,在李大钊的教育指导下,开始逐步抛弃无政府主义思想,并于同年春与缪伯英邓中夏等一起参加“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会”,探求根本改造社会的革命道路。同年5月1日,因组织部分同学上街示威游行,再次被反动军警逮捕,直到5月17日才经李大钊等出面营救获释。同年11月,加入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2],同月参加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共产主义小组,成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此后积极从事工人运动,曾赴南口、唐山、长辛店等处了解劳工情况,筹组工人组织,并于12月发表长篇论文《劳工运动究竟怎样下手》,对中国劳工运动的特点和规律进行较为全面的探讨。[3]同年10月,他与也是共产党员的缪伯英结婚。当时,这一志同道合基础上的结合,被同志们誉为一对“英”、“雄”夫妇。

何孟雄(1898-1931)与缪伯英(1899-1929)的结婚照,摄于1921年秋天的北京原图链接原图地址

1921年3月,在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会议上当选为出席少共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4月,在赴俄途中于满洲里被捕,第三次入狱身受酷刑,6月,经北京大学保释出狱。回京后于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何孟雄是全国最早的53名党员之一。10月,与缪伯英结婚。同年秋至1922年,先后担任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方分部成员,《工人周刊》编委、主编,中共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社会主义青年团北京地方委员会书记,北京民权运动大同盟交际股主任等职,并曾列席参加了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此期间,一面积极从事北方共产主义运动,一面大力推进工人运动。先后创办了京绥南口工人夜校和张家口工人夜校,领导成立了以保护京绥路权为宗旨的“京绥铁路同人总会”,积极领导京绥路广大工人和职员开展爱国护路斗争和由此引发的京汉路、长辛店工人大罢工,并取得了罢工斗争的胜利。

1922年10月,又组织发动张家口京绥铁路车务工人大罢工,迫使路局答应了工人提出的大部分要求。

1923年,“二七”惨案发生后,参与组织北京各校学生集会,带领与会学生与工人上街游行示威,并积极组织追悼死难烈士等活动。6月,赴广州出席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全力从事北方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协助李大钊筹建北京国民党组织。

1924年,当选为中共北方区委委员,任国民运动委员会秘书。不久又担任国民党北京执行部文书科主任助理,领导开展了北京地区以学生运动为主的国民革命运动。年底和缪伯英一道离京回长沙养病。

1925年4月,重返北京,随即赴张家口创建京绥铁路总工会,被聘为总工会秘书。

1926年,任中共唐山地方执委会书记。

1927年春,调任中共汉口市委组织部长。7月中旬,积极支持中共湖北省委关于集中我党全部武装力量,采取行动推翻汪精卫唐生智,保卫武汉革命政权的倡议。月底,奉调江苏、上海工作,任中共江苏省委农民部秘书,协助省委制定了第一次农民暴动计划,并赴淮安、淮阴一带传达“八七会议”精神和组织农民暴动。12月,任中共淮阴县委书记。

1928年4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针对年初淮安横沟寺农民暴动失败的情况,起草并主持下达了《关于淮安北乡农民暴动的批评和决议》等一系列文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纠正“左”倾盲动错误,使江苏农民运动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10月,在省委常委中分工负责军委和农委工作,兼任农委书记。此后,由于在对革命形势分析和党的战略策略部署等问题上与党中央负责人发生重大分歧,遭到错误打击,中共江苏省委亦被解散后重新组建。此后,先后被调任中共上海沪西、沪东、沪中区委书记等职。

1929年初,中共中央改组江苏省委,何孟雄等受到警告处分,并曾一度调到上海沪西区任书记。这一年,他的妻子、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女党员缪伯英由于长期斗争在险恶环境中,积劳成疾。10月,缪伯英在上海病逝,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和对丈夫坚决与敌斗争的嘱托。这对革命的“英”“雄”夫妻,从此生死两隔。怀着对妻子的思念,带着妻子的嘱托,何孟雄擦干泪水又上路了。[4]

1929年11月,在中共江苏省委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何孟雄两次发言,对李立三在会上的报告提出不同的意见,认为这时党的路线不应该是“进攻路线”,而应该是准备进攻。何孟雄的意见遭到李立三等人横加指责,而被扣上“调和派”的帽子,降为省委候补委员[5]。接踵而来的打击,并没有摧垮何孟雄这个硬汉子,他一方面继续参与组织和领导工农革命运动,另一方面坚持与“左”倾错误路线斗争。

1930年9月,因反对立三路线被撤职并停止工作。在逆境中,坚持真理,多次向党递交政治意见书。12月,经党中央决议予以平反,但随即又遭到王明“左”倾宗派主义的排斥打击。在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与林育南等联名发表《告同志书》,旗帜鲜明地与王明“左”倾错误进行了坚决的斗争。[6]

1931年1月17日在上海中山旅社被国民党特务逮捕,被因禁于龙华监狱。2月7日在龙华刑场英勇就义。[7]

1945年4月20日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分清了党的历史上的路线是非,清算了王明错误路线的严重危害,对他和他的战友作出了公正评价[8][9]

被捕牺牲

1931年1月17日,国民党上海公安局按着叛徒提供的情报,会同帝国主义租界巡捕房,在东方旅社逮捕了林育南、柔石等八人。接着又闯入中山旅社,逮捕了蔡博真、欧阳立安等四人。然后分别留下探捕在这两个旅社的两个房间守候。当日晚间与次日清晨又在东方旅社逮捕了李求实等三人,在中山旅社逮捕了何孟雄等三人。19日,何孟雄从老闸捕房被押送到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和其他在东方旅社、中山旅社被捕的16人一起受审。法院判决后,上海市公安局把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17名被告解往市公安局侦缉队看守所拘禁。20日,又把孙哈芳、黄淑芝和何孟雄的两个孩子,以及张诗人、陈迪威送到看守所。23日上午,公安局将何孟雄等32人,连同另案的柯仲平等四人,一共86人,押解到龙华淞沪警备司令部看守所。

《群众日报》当期报道原图链接原图地址

在龙华看守所,何孟雄不仅同国民党反动当局进行坚贞不屈的斗争,而且也同王明"左"倾冒险主义错误作了艰苦的斗争。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被捕后,王明立刻停止了他们的组织关系,又指示中共龙华看守所支部拒绝接受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人党的关系,不让他们参加支部,致使20多名党员在狱中不能接受党的领导,无法过组织生活。

何孟雄当时化名陈方,但深知由于叛徒的出卖他的身分很可能会暴露,敌人迟早会对他下毒手,所以他早就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还在1931年1月23日解往龙华看守所的囚车上,他就传话给孙哈芳和黄淑芝: “你们不要紧。我被解决后,请你们将两个孩子送给我的老兄抚养。” 据同案战友黄理文回忆说: “何孟雄在牺牲之前……认为一个革命者为革命牺牲他宝贵的生命是分内之事。”这些都表现出他对党和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贞和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英雄气概。(注:缪伯英逝世一年后,为便于照顾孩子,何孟雄与上海三新纱厂女工孙哈芳结婚。1月19日凌晨,孙哈芳和照料小孩的亲戚黄淑芝以及何孟雄的两个孩子何重九、何小英在家中被逮捕。)

1931年2月7日,何孟雄、林育南、李求实等23位共产党员,拖着沉重的铁镣,大义凛然地走向刑场。法官在小桥前安放了一张茶几,放着每人的照片,挨个核对,然后向他们宣判死刑。刚过了小桥,在方塔旁的大树下,23人排成两行。突然,背后响起了行刑队一阵枪声,把前面第一排的同志们打倒了。第二排的同志们大声高呼: "打倒国民党"、"打倒蒋介石"、"中国共产党万岁"、"中国革命胜利万岁"等口号。又一阵密集的枪声,为革命献身的英雄们倒在血泊之中。

何孟雄等23人牺牲后,中国共产党机关报纸《群众日报》在1931年3月12日发表了社论《反对国民党残酷的白色恐怖》来控诉国民党反动当局的残忍行径。文中写道:“国民党又惨杀我们23个同志”,并肯定了“何孟雄等二十三个同志,他们都是无产阶级的先锋战士,他们大多数都有英勇的阶级斗争历史”。[10]

壮烈牺牲 儿女失散

2月7日,何孟雄等人被秘密集体枪杀于国民党淞沪警备司令部刑场的荒地上,被就地掩埋。牺牲时,他年仅33岁。他的妻子孙哈芳被判6年徒刑,两个无辜的孩子6岁的何重九和3岁的何小英据说被押1年多后放出,被送进孤儿院。1932年日军攻打上海,两个孩子在战乱中失散。之后,党组织虽经多方寻找,但孩子们失去下落,生死不明。为了党的革命事业,何孟雄付出了昂贵的代价,作出了重大牺牲。

而何孟雄所戴的“右派”帽子,直到1945年才摘掉。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决议,终于对他的事迹作出了公正的评价。1950年4月,何孟雄等烈士就义地被找到。今天,龙华革命烈士就义地成为龙华烈士陵园的重要部分,接受广大市民的瞻仰和凭吊。何孟雄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纪念。[11]

主要贡献

何孟雄是早期北方工人运动的杰出领袖,北方党、团组织的创始人之一,为开创北方革命运动新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党内,他最早实际从事工人运动。[12]

何孟雄是恢复江苏工农革命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他到中共江苏省委工作,先后任中共沪西区委书记、中共江苏省农委秘书、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兼农委和军委书记等职,积极恢复党的组织,发展工农运动,开展武装斗争,取得了显著成绩。

何孟雄是一个具有丰富革命实践经验的党员,他清醒地认识到当时党内"左"倾路线的错误,坚持真理,提出自己的正确见解,他是最早抵制党内"左"倾路线的共产党人。他经受过反"立三路线"考验,又领教了王明的"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但何孟雄仍然不屈不挠地坚持斗争,始终以党和革命事业的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未跟随罗章龙走分裂道路。因此,何孟雄反对以李立三为代表的"左"倾冒险错误和反对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功不可没。[13]

人物评价

何孟雄一生,命运诡谲、迭宕:因抵制李立三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王明"左"倾教条主义错误,而两度遭到批判和打击,但依然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在被捕后,他没有投降求生、背叛自己的信仰,而是立场坚定,宁死不屈,体现了一个共产主义战士的崇高气节。

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小组会上谈到何孟雄两次挺身而出反对“左”倾路线时,称赞其勇气非常不容易。

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评价:“何孟雄等三十几个党的重要干部,他们为党和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同群众有很好的联系,并且接着不久就被敌人逮捕,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慷慨就义……所有这些同志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乃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14]

历史公正

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代表大会,毛泽东在小组会上谈到何孟雄两次挺身而出反对“左”倾路线时说:“谁敢反? 立三有权的,王明还有一个米夫,反他们是很不容易的。”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写道:“何孟雄等三十几个党的重要干部,他们为党和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同群众有很好的联系,并且接着不久就被敌人逮捕,在敌人面前坚强不屈,慷慨就义……所有这些同志的无产阶级英雄气概,乃是永远值得我们纪念的。”

1950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发掘何孟雄等烈士的遗骸,并于龙华列碑纪念。[15]


人物家庭

何孟雄夫人缪伯英,是中国共产党最早的50余名党员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位女党员,1921年结婚。1929年缪伯英由于长期斗争在险恶环境中,积劳成疾。10月,缪伯英在上海病逝,留下了一双年幼的儿女和对丈夫坚决与敌斗争的嘱托。这对革命的“英”“雄”夫妻,从此生死两隔。

继室孙阿芳:缪伯英逝世一年后,为便于照顾孩子,何孟雄与上海三新纱厂女工孙哈芳结婚。1931年1月19日凌晨,孙哈芳和两个孩子何重九、何小英在家中被逮捕。

何孟雄被捕时,儿子何重九(5岁)、女儿何小英(3岁),做保姆的侄媳黄淑芝也同时被捕。何孟雄死后,孙阿芳有期徒刑6年,黄淑芝被判有期徒刑1年,小孩子被关押一年后送进了孤儿院。1932年1月28日,日军攻打上海,两个小孩在战乱中失散,后经中共虽多方寻找,毫无结果,下落不明。

诗词作品

狱中题壁

当年小吏陷江州,今日龙江作楚囚。万里投荒阿穆尔,从容莫负少年头。[16]

1922年何孟雄等赴苏联出席伊尔库次克远东大会,行至黑龙江时,不幸被奉系军阀逮捕入狱。在狱壁上题下了此诗。[17]

注释:阿穆尔即黑龙江。

故居

故居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中村乡龙潭瑶族村何家组,始建于晚清时期,系江南民宅,当地俗称"何家大屋"。

2011年,故居内珍藏革命文物10多件,陈列布设展版5(张)块,详细介绍了何孟雄的英勇革命事迹。自2001年8月,何孟雄故居被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后,一直广受外界关注。2006年,在炎陵县委、县政府的帮助下,投资7万元对何孟雄故居进行了重新修缮。2009年6月,它被定为炎陵县党团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0年5月,它被授予株洲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年,湖南工业大学在此挂牌成立了"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8]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