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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张雄飞传

元史·张雄飞传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祎(1321~1373)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1]

目录

原文

张雄飞,字鹏举,琅琊临沂人。至元二年,廉希宪荐之于世祖,召见,陈当世之务,世祖大说。授同知平阳路转运司事,搜挟蠹弊,悉除之。帝问处士罗英,谁可大用者,对曰:“张雄飞真公辅器。”帝然之,命驿召雄飞至。

十六年,拜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阿合马以子忽辛为中书右丞,行省江淮,恐不为所容,改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使。未行,阿合马死,朝臣皆以罪去。拜参知政事。阿合马用事日久,卖官鬻狱,纪纲大坏,雄飞乃先自降一阶,于是侥幸超躐者皆降之。忽辛有罪,敕中贵人及中书杂问,忽辛历指宰执曰:“汝曾使我家钱物,何得问我!”雄飞曰:“我曾受汝家钱物否?”曰:“惟公独否。”雄飞曰:“如是,则我当问汝矣。”忽辛遂伏辜。二十一年春,上与朝臣议大赦天下,雄飞谏曰:“古人言:无赦之国,其刑必平。故赦者,不平之政也,圣明在上,岂宜数赦?”帝嘉纳之,语雄飞日:“大猎而后见善射,集议而后知能言,汝所言者是。朕今从汝。”遂降轻刑之诏。

雄飞刚直廉慎,始终不易其节。尝坐省中,诏趣召之,见于便殿,谓雄飞日:“若卿可谓真廉者矣。闻卿贫甚,今特赐卿银二千五百两、钞二千五百贯。”雄飞拜谢,将出,又诏加赐金五十两及金酒器。雄飞受赐,封识藏于家。后阿合马之党以雄飞罢政,诣省乞追夺赐物,裕宗在东宫闻之,命参政温迪罕谕丞相安童曰:“上所以赐张雄飞者,旌其廉也,毋为小人所诈。”塔即古阿散请检核前省钱谷,复用阿合马之党,竞矫诏追夺之。塔即古阿散等俄以罪诛,帝虑校核失当,命近臣伯颜阅之。中书左丞耶律老哥劝雄飞诣伯颜自辨,雄飞曰:“上以老臣廉,故赐臣,然臣未尝敢轻用, 而封识以俟者,正虞今日耳,又可自辨乎?”

二十一年,卢世荣以言利进用,雄飞与诸执政同日皆罢。

二十三年,起为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决壅滞,黜奸贪,政化大行。卒于官。(选自《元史•张雄飞传》,有删节)

译文

张雄飞,字鹏举,琅琊临沂人.至元二年,廉希宪向世祖推荐他,世祖召见他,他陈述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世祖很高兴.授予他同知平阳路转运司的职务,他调查揭发各种弊端,全部清除它们.帝问处士罗英,谁是可重用的人,罗英回答说:“张雄飞真正才是能辅助您的人才。”帝认为罗英的话是对的,令驿吏接雄飞来.

十六年,任命张雄飞为御史中丞,管理御史台的事务.阿合马让自己的儿子忽辛担任中书右丞,巡视。检查江淮一带的事务,担心不被张雄飞所容纳,改任陕西汉中道提刑按察使,还没去,阿合马死了,朝中大臣都因犯罪离职.世祖任命张雄飞担任参知政事,阿合马专权的时间很久,他卖官枉法,朝中秩序很乱,张雄飞就首 先自 降官阶一级,于是那些侥幸不按规定提拔的人都降级。忽辛犯罪,世祖下令中贵人和中书省一起审问,忽辛一个个地指着审问的官员说:“你曾经收受了我家的钱物,怎么能审问我!”张雄飞说:“我曾接受过你家的钱物没有?”忽辛说:“只有你一个人没有.”张雄飞说:“既然这样,那么我可以审问你了。”忽辛于是认罪.二十一年春,世祖和大臣们讨论要大赦天下,张雄飞规劝说:“古人说:没有赦免罪犯的国家,它的刑法一定 是公平的。所以赦免的行为,是不公平的政 策啊.圣君主执政,怎么能多次赦免犯人!”世祖赞赏他并采纳了他的意见,告诉雄飞说:“多次打猎之后才能发现善于射箭的人,集中各种想法(意见)之后才能听到好的意见,你的话是正确的.我现在听从你的建议。”于是下发只给犯罪的人减轻刑法的诏书。

张雄飞为官刚直廉洁谨慎,始终不改他的节操。曾经在中书省办理公务时,世祖派使者急速叫他,在便殿见他,对张雄飞说:“像你这样的人应该可以说是真正廉洁的人了。听说你非常贫困,现在我特意赏你白银二千五百两、钱二千五百贯。”张雄飞拜谢,即将出去时,世祖又下令再赏赐黄金五十两和金酒器。张雄飞接受了世祖的赏赐,封存做上记号,收藏在家中。后来,阿合马的同党因张雄飞被停职,到中书省请求追回世祖赏赐给他的财物,裕宗在东宫听说这件事,命令参政温迪罕告诉丞相安童说:“皇帝赏赐张雄飞的原因,是要表彰他的廉洁,不要受小人欺骗。”塔即古阿散请求检查核实张雄飞过去在中书省任上的财务,重新起用阿合马的余党,最终假借皇帝的命令追查并没收皇帝赏赐给他的财物。

塔即古阿散等人不久因犯罪被杀,世祖考虑到阿合马的余党检查核实可能有误,命令亲近的大臣伯颜复查。中书省左丞耶律老哥劝张雄飞到伯颜那里为自己讲明情况,张雄飞说:“皇帝因为我廉洁,所以才赏赐我,但是,我没敢随便使用这些东西并封存做好标记来等待的原因,正是料到有今天,又何必自己去说呢?” 二十一年,卢世荣因善于阿谀被重用,张雄飞和许多官员同时被罢免。

二十三年,起用担任燕南河北道宣慰使,判决疑案,清除恶贪婪之人,清廉的风俗盛行。死在官任上。[2]

作者简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寿,字景濂,号潜溪,别号龙门子、玄真遁叟等,汉族。祖籍金华潜溪(今浙江义乌),后迁居金华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史学家、思想家,与高启、刘基并称为“明初诗文三大家”,又与章溢、刘基、叶琛并称为“浙东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誉为“开国文臣之首”,学者称其为太史公、宋龙门。

宋濂与刘基均以散文创作闻名,并称为“一代之宗”。其散文质朴简洁,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阁文学,文风淳厚飘逸 ,为其后“台阁体”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范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为《宋学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贫寒,但他聪敏好学,号称“神童”。曾受业于闻人梦吉、吴莱、柳贯、黄溍等人。元末辞朝廷征命,修道著书。明初时受朱元璋礼聘,被尊为“五经”师,为太子朱标讲经。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时朝廷礼仪多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辞官还乡,后因长孙宋慎牵连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于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时追谥“文宪”,故称“宋文宪”。[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