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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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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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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是公安机关的组织形式,是主管公安工作的政府下设职能部门。 公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部、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

  • 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资讯网路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假冒大陆公安局人员骗光台商

  • 诈骗集团又有诈骗新招!这次诈骗集团将被害人瞄准从事两岸三地经营企业的台商,诈骗过程均使用台商熟知的大陆常用语,诈骗户头也从以往的台湾帐户移转至台商在香港及大陆银行开设的帐户,台湾的亲友应请两岸三地的台商多加留意、慎防遭诈。
  • 常年在大陆经商的60岁汪先生,早在20年前便看准大陆市场,将在台经营多年的事业转移至大陆及香港市场,近年来获利可观,然于上(3)月返台与家人团聚时,渠所持有之中国移动通信的门号接获诈骗集团假冒香港湾仔入境处的陈专员来电,声称汪先生于上海入境处申办之港澳通行证涉及违法,并将电话转接至自称上海徐汇公安局的白警官,白警官核对汪先生台胞证资料均无误后,告知汪先生在上海交通银行的帐户涉及境外犯罪案件,然后线上再转接电话至胡姓检察官,此时检察官告知汪先生违反“防范金融犯罪条例第3款第7条第2项-非法向群众集资258万人民币”立即开了拘捕令,表明需汪先生缴交保证金以自清,若不配合将冻结汪先生在香港及大陆的资产,并一并冻结台湾帐户。
  • 假冒检察官的诈骗集团与汪先生对话过程中,不断以“涉嫌收益纠纷”、“需全力配合侦办、放弃帐户管理”、“本案涉及高信用风险,成案后信用将破产”等话术恫吓汪先生,并要求汪先生请其在大陆的台商朋友支援兑换人民币汇款至指定帐户,以利检察官专案处理,等3天后查明汪先生如未涉此案,将“立即解冻退还”。
  • 汪先生担心自己遭受不明之冤,遂于1周内请台商友人陆续汇款7次人民币共290万馀元,折合新台币约1,300万元,惟苦苦等待数天后未曾再接获大陆检调单位电话,汇出款向早已不知去向,才惊觉遭诈。
  • 警方在此呼吁,由于一般民众多奉公守法,加上对司法程序不了解,一听到涉及刑案都会因害怕而引起恐慌,何况此案例系牵涉违反中国大陆相关法令,然而现行检警不可能用email传送公文或电话做笔录,更遑论监管帐户或缴交保证金以利侦办,吁请台商及其眷属多加留意此等诈骗手法,若有疑问应挂断电话后亲自向台湾或当地警方谘询,不要轻信对方在电话中的话术及转接电话,也可利用电话拨打165反诈骗谘询专线查证。[1]

北京公安局的行骗个案

  • 2020年7月,某大学教授李某接到自称是“通讯管理局”的电话,对方说李某名下的手机存在发送大量诈骗短信的情况,要对其手机卡进行强制性停机,李某并未办理对方所说的手机卡,但是因对方说出了其办卡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报出了其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住址等资讯,在李某否认后,对方说有可能是因为个人资讯被他人冒用了。
    • 并说“通讯管理局”与“公安局”有合作机制,可以把电话直接转接到 “上海市公安局”。
    • 电话转接到“公安局”后,接电话的“民警”不但确认李某名下的确有这手机号码,而且他名下某张银行卡涉嫌帮助某犯罪团伙洗钱,对他的“通缉令”也正下发之中。
    • 如果想要洗脱罪名就必须配合“警方”工作接受调查,要求李某添加对方QQ好友,配合“警方”进行“远端笔录”。
    • 对方通过QQ给李某发送了“警官证”以及“通缉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要求李某将手机设置来电转接,并新买一部手机和新卡单线联系;且对此事要绝对保密,不但对家人朋友保密,对当地员警也要保密,因为员警也有涉案,不能走漏消息。
    • 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李某连续几天都在配合对方“调查”,告知对方自己的银行帐户卡号等基本的资讯以及密码。直到反诈中心发现此情况及时劝阻,李某这才恍然大悟。
  • 公安局提示--

  1. 公安机关的电话不可能由任何部门进行转接,能把电话转接到公安机关的一定是骗子。   2. 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微信等社交软体线上制作笔录。在电话里办案,还让事主看自己通缉令的都是骗子。   3. 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讯,特别是银行卡帐户、密码、验证码等资讯。不能随意告知他人,也不能在陌生网站上进行填写。   4. 公检法机关没有“安全帐户”,凡是要求把钱转入“安全帐户”的都是骗子   5. 陌生人发来的连结不要点击,避免手机中毒被远端控制。   6. 如果拿不定主意,要通过拨打 110 或者到属地派出所进行谘询。   7.可以下载北京市公安局开发的“全民反诈”APP,通过“身份验真”模组,要求做笔录的“民警”进行身份验证。   8. 96110 是反诈专用号码,如果有 96110 来电一定及时接听。   9. 部分公检法诈骗案件会要求事主安装 XX 公安局 APP,需要通过连结下载 xx.apk 的安装包且官方应用市场无法查询到该 APP。该类 APP 未经过应用市场审核,更容易造成手机资讯泄露及银行卡被盗刷等资金安全风险。[2]

参考来源

  1. 土城分局. “你已违反防范金融犯罪条例”诈骗集团假冒大陆公安骗光台商人民币.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2017-05-24 [2021-12-29] (中文). 
  2. 北京公安局.  冒充公检法诈骗. 首都之窗. 2020-07-xx [2021-12-29]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