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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丰(1915年-1993年3月9日),生于河南省渑池县英豪镇吴窑头村,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武汉军区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1969年4月-1971年11月任中共中央军委委员。是中国共产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战争年代,负伤3次,被评为三等甲级残废。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目录

生平

1929年加入地方杆子武装。1930年春被西北军第26路军董振堂部收编。1931年12月随董振堂参加宁都起义,被编入红五军团13军39师,历任班、排、副连长等职。1933年4月,调任中央军委总供给部粮秣处任科员,赣南云都办事处主任,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0月参加长征。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会师后,被派任红四方面军总部第4局4科粮秣股股长,参加了西征。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任八路军129师挺进支队第二区队连指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并历任太岳区游击大队队长,山西决死队一总队42团团长,25团团长,太岳军区二分区司令员。1943年3月入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4年11月随同河南军区党委副书记刘子久南渡黄河到达豫西,收编渑池地方武装上官子平部成立八路军独立第7旅,任1团团长。1945年5月26日,上官子平发动“豫西事变”,杀害中共政工人员42人,刘侥幸脱险。后任太岳军区第24旅71团团长。

1946年11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24旅副旅长,1946年冬吕梁战役中,刘丰率1个营攻进隰县县城,冲进敌指挥部,活捉国军上将司令官杨登元。1947年2月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4纵队第11旅副旅长。1948年5月-1949年2月任中原野战军第4纵队11旅旅长。1949年2月任第二野战军第四兵团14军40师师长,1950年4月兼任云南军区大理军分区司令员。

1950年12月19日,赴吉林省四平市,任新组建的空军第8师师长。1954年10月任空军第三军军长。1955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1957年6月任武汉军区空军副司令员。

1967年7月七·二○事件之后,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1968年2月-1972年2月任湖北省革委会副主任。1970年3月-1971年3月任湖北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1971年3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书记。

1971年8月16日下午,毛泽东南巡第一站是武汉,刘丰先后听毛泽东三次谈话。8月27日14点30分,毛泽东离开武汉南下长沙。毛泽东叮嘱刘丰谈话内容先不要传达,尤其对北京要绝对保密。9月1日,刘丰向刚从大连疗养回来的曾思玉传达了毛泽东的讲话,并一再强调要绝对保密。曾思玉没有对任何人讲,所以毛泽东说他是“活党”。9月5日刘丰告诉了陪外宾来访武汉的李作鹏,李作鹏马上告诉了黄永胜,黄永胜告诉了叶群。这样,刘丰成了“死党”。11月,因在九一三事件[2]期间将毛泽东视察武汉情况私自透露给李作鹏,被免职。审查期间曾自杀未遂。1982年经中央军委批准退出现役,政治生活、医疗按师级干部待遇。

1993年3月9日因病在武汉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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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英豪镇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 刘丰,360个人图书馆,2020-02-03
  2. 揭秘九一三事件,中国历史故事网,201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