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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瑞瑞:刑法学博士,在读博士后。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主任助理。

刘瑞瑞,女,刑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在读博士后。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系主任助理。

目录

人物事迹

科研成果

一、著作:

参 编:《犯罪形态研究精要》,2005年3月于法律出版社出版。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论文:

在《中国刑事法杂志》、《法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十篇。[1]

三、负责主持的重要研究课题

1. 上海市政治文明办课题:《立法成本、执法成本、违法成本三者关系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完成, 2005年11月。

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预防不良金融事件、防范金融犯罪的法经济学分析》(2005BZH011),项目负责人,在研。

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一般科研项目:《法经济学视野中的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预防机制》(05TS06),项目负责人,在研。

4. 吉林大学博士后课题:《金融犯罪的经济分析》,项目负责人,在研。[2]

5.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教育高地项目《刑事执行法学》的负责人,课程建设正在实施中。[3]

获 奖:

1. 上海市曙光学者;

2. 上海市司法行政个人三等功;

3. 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4. 上海政法学院先进个人。

上海政法学院简介

历史沿革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办学定位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密切联系、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近1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教学名师、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一批专家在国内外重要学会、国际组织担任会长、主席等重要学术职务。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外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