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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锦
政府官员
出生 1965年4月
教育程度 北京大学

刘锦,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出生地四川省成都市,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全国优秀留学回国人员(1997年原国家人事部和国家教委联合授予),海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正司长级)。

人物履历

  • 1981.09--1985.09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学习
  • 1985.09--1988.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 1988.08--1995.07海南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1992.11--1993.08美国夏威夷大学法学院学习)
  • 1995.07--1998.06海南大学校长办公室副主任、外事侨务处副处长、海外课程教育中心主任(其间:1996.05晋升副教授)
  • 1998.06--1999.12海南大学外事侨务处处长、海外课程教育中心主任、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 1999.12--2000.06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 2000.06--2001.03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党组成员、省高校工委委员
  • 2001.03--2004.08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其间:
  • 2002.10--2003.01在中组部司局级干部英语强化班进修,
  • 2003.10--2003.11在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行政管理班学习;
  • 1997.09--2001.07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 2004.08--2010.04海南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 2010.04--2011.05海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 2011.05--2011.06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
  • 2011.06--2013.08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第五届主席(2011年8月起兼任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海南省妇女儿童问题研究会会长)
  • 2013.08--2016.09海南省妇联党组书记、第六届主席
  • 2016.09--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正司长级)[1]

十届、十一届全国妇联执委,六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青年联合会第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副主席。

任免信息

  • 2011年5月26日 ,担任省妇联主席、党组书记。
  • 2011年6月28日下午,海南省妇联五届五次执委会(扩大)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替补刘锦同志为海南省妇联第五届执委,并选举刘锦同志为海南省妇联主席。
  • 2013年8月29日上午,海南省妇女第六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各项规定议程,在庄严的国际歌中落下帷幕。随后召开的海南省妇联第六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了省妇联第六届主席、副主席、常委,选举刘锦为海南省妇联主席

参考资料

  1. 刘锦中国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