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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刘颂(?―300年),字子雅,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人, 西晋时期律法学家、官员,西汉广陵厉王刘胥之后。年少时明辨事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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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300年),字子雅,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人, 西晋时期律法学家、官员,西汉广陵厉王刘胥之后。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都不就任。历任司马昭相府掾、尚书三公郎、中书侍郎、议郎等职,后代理廷尉,在职六年,号称详察公平,被时人比作西汉张释之。西晋灭吴后,王浑、王浚二人争功,武帝命刘颂考核此事,刘颂定王浑为上功、王浚为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持法失理,将他贬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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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box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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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刘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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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刘颂1.jpg|缩略图||center|[http://p2.so.qhmsg.com/bdr/300_115_/t0174636eb88ccabbb7.jpg 原图链接]  [http://st.so.com/stu?a=list&imgkey=t0174636eb88ccabbb7.jpg&keyword=%E8%A5%BF%E6%99%8B%E5%88%98%E9%A2%82&tp=imgurl&srcsp=st_icon 来自360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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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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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日期 =   公元3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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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地点 =   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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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    =   中国 西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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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    =   律法学家、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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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作品 =  [[《文集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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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就 =   在地方任职,颇有功绩。执法公平,被时人比作张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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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g>刘颂</big>''',(?―300年),字子雅,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人, 西晋时期律法学家、官员,西汉广陵厉王刘胥之后。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都不就任。历任司马昭相府掾、尚书三公郎、中书侍郎、议郎等职,后代理廷尉,在职六年,号称详察公平,被时人比作西汉张释之。西晋灭吴后,[[ 王浑、王浚]] 二人争功,武帝命刘颂考核此事,刘颂定王浑为上功、王浚为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持法失理,将他贬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后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又公平分利,受百姓称赞。元康元年(291年)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历任三公尚书、吏部尚书。张华死后,刘颂为之痛哭,又反对加掌权的赵王司马伦九锡,因而被司马伦党羽张林、孙秀所忌恨。改任为光禄大夫,不久后即逝世,追谥贞,此后又被追封为梁邹县侯。有文集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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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颇有政绩,又公平分利,受百姓称赞。元康元年(291年)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历任三公尚书、吏部尚书。[[ 张华]] 死后,刘颂为之痛哭,又反对加掌权的赵王司马伦九锡,因而被司马伦党羽张林、孙秀所忌恨。改任为光禄大夫,不久后即逝世,追谥贞,此后又被追封为梁邹县侯。有文集三卷。
  
 刘颂在刑法方面颇有成就,他坚持恢复肉刑,并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关系原则。法史学家何勤华认为"刘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封建的'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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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在刑法方面颇有成就,他坚持恢复肉刑,并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关系原则。法史学家何勤华认为"刘颂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封建的'罪刑法定'原则"。<ref>https://baike.so.com/doc/7543770-7817863.html 刘颂在刑法方面颇有成就,他坚持恢复肉刑,并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统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关系原则来自360搜索</ref>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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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生平 ==
本名
 
刘颂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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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室后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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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为汉武帝刘彻第四 、广陵厉王[[刘胥]]的后代,出身世代名门望族。同郡还有雷、蒋、谷、鲁四姓,都排在刘姓之后。时人为此说到:"雷、蒋、谷、鲁,刘为最祖。"刘颂的父亲刘观曾任平阳太守。刘颂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他都不就任。相国司马昭征召他为相府掾属,奉命到蜀地出使。当时蜀地刚平定,百姓饥饿土地荒芜,刘颂上表请求赈贷,没等回报便实行,为此被除名。
  
  所处时代
+
 执法祥平
西晋
 
 
 
民族族群
 
晋人(汉族)
 
 
 
去世时间
 
公元300年
 
 
 
主要作品
 
文集三卷
 
 
 
 
主要成就
 
在地方任职,颇有功绩。执法公平,被时人比作张释之
 
 
 
籍贯
 
广陵(治今江苏淮阴县)
 
 
 
官职
 
淮南相、吏部尚书、光禄大夫
 
 
 
谥号
 
 
 
 
追封
 
梁邹县侯
 
 
 
目录
 
1人物生平
 
2主要成就
 
3个人著作
 
4历史评价
 
5轶事典故
 
6亲属成员
 
7史书记载
 
折叠编辑本段人物生平
 
折叠汉室后裔
 
刘颂为汉武帝刘彻第四子、广陵厉王刘胥的后代,出身世代名门望族。同郡还有雷、蒋、谷、鲁四姓,都排在刘姓之后。时人为此说到:"雷、蒋、谷、鲁,刘为最祖。"刘颂的父亲刘观曾任平阳太守。刘颂年少时明辨事理,被时人称颂。被察举为孝廉、秀才,他都不就任。相国司马昭征召他为相府掾属,奉命到蜀地出使。当时蜀地刚平定,百姓饥饿土地荒芜,刘颂上表请求赈贷,没等回报便实行,为此被除名。
 
 
 
折叠 执法祥平
 
 
 泰始元年十二月(266年),晋武帝司马炎受魏帝曹奂禅让,建立西晋,授刘颂为尚书三公郎,掌管法律、审理冤狱。经屡次升迁担任中书侍郎。
 
 泰始元年十二月(266年),晋武帝司马炎受魏帝曹奂禅让,建立西晋,授刘颂为尚书三公郎,掌管法律、审理冤狱。经屡次升迁担任中书侍郎。
  
 
 咸宁(275年-280年)年间,武帝下诏命刘颂与散骑郎白褒巡视安抚荆、扬二州,刘颂因出使符合旨意,转任黄门郎。又升为议郎,并代理廷尉。当时尚书令史扈寅无罪被下狱,武帝诏令刘颂考核究竟,刘颂坚持扈寅无罪,扈寅才得以免祸,时人把他比为西汉的张释之。他在职六年,号称最详察公平。
 
 咸宁(275年-280年)年间,武帝下诏命刘颂与散骑郎白褒巡视安抚荆、扬二州,刘颂因出使符合旨意,转任黄门郎。又升为议郎,并代理廷尉。当时尚书令史扈寅无罪被下狱,武帝诏令刘颂考核究竟,刘颂坚持扈寅无罪,扈寅才得以免祸,时人把他比为西汉的张释之。他在职六年,号称最详察公平。
  
  折叠 淮南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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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南为相
 
 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但此后平吴功臣王浑与王浚为了功劳而争执不休,武帝命刘颂来审定、处理这件事。刘颂认为王浑立上功,王浚是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断法不合理,就把他降职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太康元年(280年),西晋灭吴,但此后平吴功臣王浑与王浚为了功劳而争执不休,武帝命刘颂来审定、处理这件事。刘颂认为王浑立上功,王浚是中功,武帝认为刘颂断法不合理,就把他降职为京兆太守,还没就任,又改任河内太守。
  
 
 临行前,刘颂上奏有利国家的事宜,大多被采纳。河内郡有很多公家主办的水碓,阻塞流水,渐成水灾,刘颂上表废除,百姓获得方便。不久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期满后,除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严肃公正,很有政绩。先前官府修治芍陂,每年都动用数万人,当地豪强相互兼并,孤独贫穷的人失业,刘颂让当地人戮力同心,按功劳大小获利,百姓都称他公平。
 
 临行前,刘颂上奏有利国家的事宜,大多被采纳。河内郡有很多公家主办的水碓,阻塞流水,渐成水灾,刘颂上表废除,百姓获得方便。不久因母亲去世而离职。服丧期满后,除任淮南国相,在职期间严肃公正,很有政绩。先前官府修治芍陂,每年都动用数万人,当地豪强相互兼并,孤独贫穷的人失业,刘颂让当地人戮力同心,按功劳大小获利,百姓都称他公平。
  
  折叠 忠鲠不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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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鲠不挠
 
 元康元年(291年),刘颂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时值皇后贾南风政变诛杀太傅杨骏,刘颂在殿内屯聚卫兵。当晚,惠帝下诏让刘颂任三公尚书。又因上疏议论律令,为时论所称美。许久后,转任吏部尚书。
 
 元康元年(291年),刘颂随淮南王司马允入朝。时值皇后贾南风政变诛杀太傅杨骏,刘颂在殿内屯聚卫兵。当晚,惠帝下诏让刘颂任三公尚书。又因上疏议论律令,为时论所称美。许久后,转任吏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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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年,诏书认为刘颂诛灭贾谧督理众事有功,追封他为梁邹县侯,食邑一千五百户。
 
 同年,诏书认为刘颂诛灭贾谧督理众事有功,追封他为梁邹县侯,食邑一千五百户。
  
  折叠编辑本段 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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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成就 ==
  折叠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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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任吏部尚书时,建立了将官员分九个等级考核的制度,计划使朝廷大小官员在职位上都企求升迁,考核官员胜任与否,明确对官员的奖惩制度。但当时外戚贾氏、郭氏专擅朝廷大权,想当官的人都想迅速升迁,因此刘颂的计划没有能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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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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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颂任吏部尚书时,建立了将官员分九个等级考核的制度,计划使朝廷大小官员在职位上都企求升迁,考核官员胜任与否,明确对官员的奖惩制度。但当时外戚[[ 贾氏]] [[ 郭氏]] 专擅朝廷大权,想当官的人都想迅速升迁,因此刘颂的计划没有能够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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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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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代古曲陆春龄改编,梅花三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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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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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西晋军政人物]]

於 2019年10月3日 (四) 18:34 的最新修訂

劉頌
出生 不詳
廣陵(治今江蘇淮陰縣)
逝世 公元300年
國籍 中國 西晉
職業 律法學家、官員
知名作品 《文集三卷》

劉頌,(?―300年),字子雅,廣陵(治今江蘇淮陰縣)人, 西晉時期律法學家、官員,西漢廣陵厲王劉胥之後。年少時明辨事理,被時人稱頌。被察舉為孝廉、秀才,都不就任。歷任司馬昭相府掾、尚書三公郎、中書侍郎、議郎等職,後代理廷尉,在職六年,號稱詳察公平,被時人比作西漢張釋之。西晉滅吳後,王渾、王浚二人爭功,武帝命劉頌考核此事,劉頌定王渾為上功、王浚為中功,武帝認為劉頌持法失理,將他貶為京兆太守,還沒就任,又改任河內太守。

後任淮南國相,在職期間頗有政績,又公平分利,受百姓稱讚。元康元年(291年)隨淮南王司馬允入朝,歷任三公尚書、吏部尚書。張華死後,劉頌為之痛哭,又反對加掌權的趙王司馬倫九錫,因而被司馬倫黨羽張林、孫秀所忌恨。改任為光祿大夫,不久後即逝世,追諡貞,此後又被追封為梁鄒縣侯。有文集三卷。

劉頌在刑法方面頗有成就,他堅持恢復肉刑,並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統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關係原則。法史學家何勤華認為"劉頌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封建的'罪刑法定'原則"。[1]

人物生平

漢室後裔 劉頌為漢武帝劉徹第四子、廣陵厲王劉胥的後代,出身世代名門望族。同郡還有雷、蔣、谷、魯四姓,都排在劉姓之後。時人為此說到:"雷、蔣、谷、魯,劉為最祖。"劉頌的父親劉觀曾任平陽太守。劉頌年少時明辨事理,被時人稱頌。被察舉為孝廉、秀才,他都不就任。相國司馬昭徵召他為相府掾屬,奉命到蜀地出使。當時蜀地剛平定,百姓飢餓土地荒蕪,劉頌上表請求賑貸,沒等回報便實行,為此被除名。

執法祥平 泰始元年十二月(266年),晉武帝司馬炎受魏帝曹奐禪讓,建立西晉,授劉頌為尚書三公郎,掌管法律、審理冤獄。經屢次升遷擔任中書侍郎。

咸寧(275年-280年)年間,武帝下詔命劉頌與散騎郎白褒巡視安撫荊、揚二州,劉頌因出使符合旨意,轉任黃門郎。又升為議郎,並代理廷尉。當時尚書令史扈寅無罪被下獄,武帝詔令劉頌考核究竟,劉頌堅持扈寅無罪,扈寅才得以免禍,時人把他比為西漢的張釋之。他在職六年,號稱最詳察公平。

淮南為相 太康元年(280年),西晉滅吳,但此後平吳功臣王渾與王浚為了功勞而爭執不休,武帝命劉頌來審定、處理這件事。劉頌認為王渾立上功,王浚是中功,武帝認為劉頌斷法不合理,就把他降職為京兆太守,還沒就任,又改任河內太守。

臨行前,劉頌上奏有利國家的事宜,大多被採納。河內郡有很多公家主辦的水碓,阻塞流水,漸成水災,劉頌上表廢除,百姓獲得方便。不久因母親去世而離職。服喪期滿後,除任淮南國相,在職期間嚴肅公正,很有政績。先前官府修治芍陂,每年都動用數萬人,當地豪強相互兼併,孤獨貧窮的人失業,劉頌讓當地人戮力同心,按功勞大小獲利,百姓都稱他公平。

忠鯁不撓 元康元年(291年),劉頌隨淮南王司馬允入朝。時值皇后賈南風政變誅殺太傅楊駿,劉頌在殿內屯聚衛兵。當晚,惠帝下詔讓劉頌任三公尚書。又因上疏議論律令,為時論所稱美。許久後,轉任吏部尚書。

永康元年(300年),趙王司馬倫發動政變,殺皇后賈南風等,當時執政的張華也被殺害,劉頌聽說後哭得很傷心。後來聽說張華的兒子得以逃脫,高興地說:"茂先(張華的字)呀,你還有後代呀!"司馬倫的同黨張林聽說此事後大怒,怕劉頌主持公道而不能傷害。不久後,司馬倫同黨孫秀在朝廷中商議加賜司馬倫九錫之禮,文武百官沒有誰敢提出不同意見。只有劉頌說:"過去後漢封曹魏九錫,曹魏封晉九錫,都是當時的特殊運用,不能認為是通例。周勃、霍光,他們的功勳卓著,都沒有聽說給他們加九錫。"張林聽後特別憤怒,把劉頌當作張華的黨羽,要殺掉他。孫秀說:"誅殺了張華、裴頠已經損害我們的聲望,不能再殺劉頌。"張林這才罷休。於是任劉頌為光祿大夫,在府前設置行馬。不久後病死,惠帝派使者弔唁,賜錢二十萬,及一套朝服,諡號貞。中書侍郎劉沈提議,劉頌是當時少見的大臣,應該追贈開府。但孫秀一向憎恨他,所以沒同意。

同年,詔書認為劉頌誅滅賈謐督理眾事有功,追封他為梁鄒縣侯,食邑一千五百戶。

主要成就

選舉 劉頌任吏部尚書時,建立了將官員分九個等級考核的制度,計劃使朝廷大小官員在職位上都企求升遷,考核官員勝任與否,明確對官員的獎懲制度。但當時外戚賈氏郭氏專擅朝廷大權,想當官的人都想迅速升遷,因此劉頌的計劃沒有能夠實行。

視頻

晉代古曲陸春齡改編,梅花三弄

參考來源

  1. https://baike.so.com/doc/7543770-7817863.html 劉頌在刑法方面頗有成就,他堅持恢復肉刑,並在刑法方面第一次系統地表述了封建法制的罪刑關係原則來自360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