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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伟(1952年11月30日),中华民国政治人物,曾任板桥市民代表会主席立法委员台湾省议员台湾省议会议长台湾省议会副议长[1][2]

刘炳伟
中华民国第4届立法委员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2年1月31日
选区 台北县第一选区
板桥区土城区树林区三峡区莺歌区
台湾省议会第10届议长
任期
1994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前任 简明景
继任 无,精省
台湾省议会第9届副议长
任期
1993年2月1日-1994年12月19日
前任 黄镇岳
继任 杨文欣
台湾省议会第7-10届议员
任期
1981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选区 台北县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2-11-30) 1952年11月30日(71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北县板桥市
新北市板桥区
籍贯 台湾省台北县
国籍 中华民国
政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 谢温柔
儿女 刘美芳
父母 刘顺天(父)
亲属 刘炳华(弟)
  • 板桥市民代表大会(第三届)主席
  • 台湾省议会(第七届)议员
    (1981年12月20日-1985年12月19日)
  • 台湾省议会(第八届)议员
    (1985年12月20日-1989年12月19日)
  • 台湾省议会(第九届)议员
    (1989年12月20日-1994年12月19日)
  • 台湾省议会(第九届)副议长
    (1993年2月1日-1994年12月19日)
  • 台湾省议会(第十届)议员
    (1994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 台湾省议会(第十届)议长
    (1994年12月20日-1998年12月19日)
  • 台北县慢速垒球委员会主任委员
  • 思源医疗基金会董事长
  • 板桥市中兴医院副院长
  • 台湾更生保护会董事
  • 行政院国家统一委员会委员
  • 世界自由民主联盟中华民国总会理事
  • 中华民国义务军人辅导协会荣誉副总会长
  • 中华民国服务总社理事
  •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理事
  • 立法院(第四届)委员
    (1999年-2002年)

目录

生平

刘炳伟出身于板桥海山刘家,其父刘顺天投资房地产致富后便热衷于政治,曾担任台北县议员板桥镇长及升格后的板桥市长

刘炳伟27岁即代表家族参选板桥市民代表,当选后又获选为市代会主席,从此在政坛叱吒了20多年。

1992年底其弟刘炳华当选立法委员,当时刘炳伟担任台湾省议会副议长

1994年更上层楼担任台湾省议会议长,1998年12月20日伴随著精省而卸任,成为末代省议长。

1999年初刘家爆发财务危机。

2001年刘炳伟竞选立委连任又失利,自此刘家在政坛开始走下坡[3]

2003年前省议长赌输3500万,黑道追债 刘炳伟否认[4]

争议

刘炳伟在2000年间,涉嫌利用议长权势,关说第一银行贷款给前台北县议员黄忠信四亿八千多万元,事后向黄忠信借得一亿元,但这笔帐黄忠信只缴一年利息,并因案逃亡中国,该笔贷款即列入呆帐。调查局台北县调查站约谈刘炳伟后,刘炳伟坦承为了顺利获得黄忠信的借款,帮忙向一银关说,由总行指示华江分行核贷给黄忠信。检方于2008年10月14日当庭以涉嫌图利及背信罪逮捕刘炳伟[5],但随即在翌日地院召开合议庭审理后,以罪证不足驳回,获判无罪当庭获释[6]

视讯

老宋会刘炳伟 引发挖墙角联想


家族


相关条目

注释

外部连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