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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良璧(1684年~1764年),字省斋,清湖南衡阳人,清朝官员。 雍正二年进士,历任连江县知县、诸罗县知县、龙溪县官员、漳州海防同知、台湾知府、代理福建分巡台湾道、分巡台湾,道乾隆十二年(1747年)补兴泉永道。后以老告归,卒于家。 。

生平

《湖南通志》云:“良璧状威猛,而清慎强明,能以恩信驭众,在官数载,令行禁止,台人畏而敬之。”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举人,雍正二年(1724年)进士。雍正五年(1727~1730年任诸罗县知县。)由连江县知县转诸罗县知县,雍正九年(1731年)调龙溪县, 有才干,为政勤敏而爱民。雍正十三年(1735)陞漳州海防同知,驻南胜,立义学,政声大著。权知漳州府事。乾隆二年(1737年)由漳州海防同知升任台湾知府,乾隆四年(1739年)短暂代理福建分巡台湾道。乾隆五年(1740年)因积极调停处理泉漳械斗颇有功绩,正式任分巡台湾道。 《湖南通志》云:“良璧状威猛,而清慎强明,能以恩信驭众,在官数载,令行禁止,台人畏而敬之。”丁艰服阕,乾隆十二年(1747)补兴泉永道。任满以丁忧去职离台。以老乞归,卒于家,年八十馀岁。

台湾道任内主修台湾府志,并撰〈海东书院学规〉

刘氏在台前后近十一年,究心地方风土,曾历时八月,于乾隆五年(1740)主持编修《重修福建台湾府志》二十卷;另著有《台湾风土记》一卷,惜未见刊本传世。[1] 有诗文散见台湾府志,“刘志、艺文”收有任诸罗令时所撰之〈红毛城记〉,巡道任内捐俸倡修海东书院,并撰〈海东书院学规〉,允为重要文学文献。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费时半年馀,学界称为“刘志”

重修福建台湾府志乾隆五年 (1740年),台湾举人陈邦杰等人呈请福建分巡台湾道刘良璧重修台湾府志。前此台湾府志之编纂已有蒋毓英(1685)、高拱干(1695)、周元文(1712)等人之主修或重修,不过,自周志迄此近30年,台湾之开垦情形及社会变化极大,亦有朱一贵起事等重大事件,皆不及备载,重修实有必要。 刘良璧遂与台湾知府钱洙(生年不详,号恪斋,清浙江嘉兴人,荫生,1740~1742年任台湾知府,以疾卒于任。)延揽在地士绅耆宿共同纂修,有举人陈辉任分辑,贡生施士安任监刻,1740年10月起,迄1741年5月完成,费时半年馀,学界称为“刘志”。 台湾自入清即属于福建省,但各志皆未冠福建迳称台湾府志,冠名福建,也是“刘志”特色。 全书分为圣谟、星野、建置沿革、山川、疆域、城池、风俗、田赋、户役、典礼、兵制、学校、公署、职官一、二、名宦、选举、人物、古迹、杂记、艺文20卷,不名志。艺文有奏疏5、公移1、文5、序5、传1、记17、赋3、诗176等8类。〈凡例〉称:“旧志艺文颇繁,今稍为厘订,择其恺切详明有关政教、风土者录之,以资考镜,亦佐志乘所不逮焉。”表达了编纂者个人强烈的文艺观。


知府刘良璧捐俸倡修,并亲订〈海东书院学规〉

海东书院 分巡台湾道梁文煊(生年不详,字几汀,清安徽寿州人,1718~1722年任分巡台湾道,因朱一贵事件遭革职,后被正法。)于台湾府学西侧建海东书院,设备规模粗具,书院有名无实,仅供岁科考棚之用。 1739年,提督学政单德谟奏请别建考院于东安坊,遂成闲廨。 1740年,巡台御史杨二酉于巡方视学时,发现“中多轩楹,可读可栖;明堂列前可以讲,矮屋通后可以爂。”乃奏请仿照直省书院之例,聘请府学教授为师,选拔诸生肄业。 明经施士安(生卒年不详,字伯钦,1715年例贡,施世榜长子。)先输稻千斛为开办费用,再捐水田千亩为学田,以其租入为书院长久维持之膏火。 知府刘良璧捐俸倡修,并亲订〈海东书院学规〉:为明大义、端学则、务实学、崇经史、正文体、慎交友。 1750年台湾县署移建于红毛楼右侧,知县鲁鼎梅乃改东安坊旧县署为海东书院。 1765年,知府蒋允焄(生卒年不详,字为光,号金竹,清贵州金筑人,1737年进士,1763~1766年任台湾府知府。)于宁南坊新建海东书院,为全台规模最大之书院。日治时代,此地被辟为营房及学校。[2]

沙辘行>作者:刘良璧

晓出彰山北,北风何凄凉。晚入沙辘社,社番何踉跄1。十年大甲西2,作歹自惊惶。牛骂及大肚3,挺而走高冈。蠢尔无知番,奋臂似螳螂4。王师一云集,取之如探囊5。忆此沙辘社,先年未受创。王丞为司马,抚绥得其方。孙公为副臬6,恤赏不计量。为言北路番,无如沙辘强7。马牛遍原野,黍稷盈仓箱8。麻踏9如飞健,牵手10逞艳妆。倘为千夫长11,驭之卫疆场。张弓还挟矢,亦可壮金汤12。奈何逢数奇13,职守失其纲。劳役无休息,铢求14不可当。穷番计无出,挖肉以医疮15。支应力不给,势促乃跳梁16。一朝分箭起,焚杀自猖狂。蛮声振半线17,羽镞若飞蝗18。调兵更遣将,荡平落大荒。危哉沙辘社,几希就灭亡。皇恩许迁善19沙辘奉改为迁善社,牛骂改为感恩社,大甲西改为德化社,生者还其乡。番妇半寡居,番童少雁行20。嗟乎沙辘番,盛衰物之常。祗今防厅廨,荒烟蔓道旁。造物宁恶满,人事实不臧21。履霜坚冰至,易戒恶可忘22。夜深风飒飒,独坐思茫茫。司牧23人难得,惘然太息长。

【题解】

本诗为五言古诗,收入《全台诗》第贰册。据刘良璧自注,此诗写于乾隆5年(1740)。沙辘社,约位于今台中县沙鹿镇。康熙统一台湾后乃为纳饷三十八社熟番之一,隶属诸罗县。因巡台御史黄叔璥北巡至此,沙辘社曾被称为“回马社”,雍正元年(1723)彰化建县改隶之。雍正9年(1731)冬12月,彰化县发生大甲西社事件,由于当时官弁劳役原住民过甚,引发原住民反抗,其间又发生道役杀死大肚番民引发原住民围彰化县城。事至10年(1732)冬11月,社番缚林武力以献,乱事告平。因沙辘社协从“大甲社”反抗朝廷,而被更名为“迁善社”。本诗对于当时附从大甲西社叛乱的因素剖析至微,借由对于沙辘社动乱前后之情况的书写,反映出当时原住民面对官弁劳役的处境.

【注释】

1. 踉跄:音ㄌㄧㄤˋ ㄑㄧㄤˋ,走路歪斜不稳。 2. 十年大甲西:指雍正10年大甲西社番林武力等鼓众倡乱之事。 3. 牛骂及大肚:台中平埔族社名,牛骂位于今清水镇,大肚社位于今大肚乡。 4. 奋臂似螳螂:奋臂,振臂而起。奋臂似螳螂犹言螳臂当车,比喻不自量力。 5. 探囊:比喻事情极容易办到。 6. 王丞:台湾镇总兵王郡。王郡,陕西人,雍正6年任台湾总兵。值大甲西社与吴福生之事件,因平乱有功,升福建陆路提督,调水师提督。孙公,孙国玺,正白旗人,进士.雍正6年任台湾道。 7. 为言北路番,无如沙辘强:清初北路所指诸罗县以北之区域,沙辘社乃为拍瀑拉平埔族社之一,拍瀑拉族自荷兰时期曾为大肚王统治,明郑之时,曾反抗刘国轩的部队,为诸罗以北地区最强盛的原住民村社。 8. 仓箱:收藏谷物的地方。 9. 麻踏:即麻达,年轻而未婚的原住民男性。 10. 牵手:早期台湾原住民平埔族的婚俗,称男女成婚为“牵手”,离婚为“放手”。 11. 千夫长:长,音ㄓㄤˇ,职官名,统率千人的将领。 12. 金汤:即金城汤池,喻若利用原住民来御敌,将坚固无比。 13. 奈何逢数奇:古人迷信,认为偶数吉利,单数不吉利,故将命运不佳,称为“数奇”。此指下联所引述之“职守失其纲,劳役无休息,铢求不可当”。 14. 铢求:铢,极小的计算单位,用以比喻极细微。 15. 挖肉以医疮:本指农家为了缴税,忍痛把未抽的丝和未收的谷预先以贱价卖掉,此种作法就好像为了医治疮口,而挖掉一块好肉,喻用有害的方法济急,而不顾后果。 16. 跳梁:跳跃。比喻叛乱者猖獗跋扈,蛮横霸道的样子。 17. 蛮声振半线:蛮声,指大甲西社与大肚社的气势,惊动彰化城。半线,彰化旧称。 18. 羽镞若飞蝗:羽镞:带羽毛的弓箭;比喻箭矢之多如蝗虫过境。 19. 迁善:大甲西社事件后清廷当局将沙鹿社易名为“迁善社”。 20. 番妇半寡居,番童少雁行:雁行,群雁飞行的行列。此指因战争致使寡妇增多,儿童减少之意。 21. 人事实不臧:臧,善也。人的计画不够细密完备。 22. 履霜坚冰至,易戒恶可忘:恶,音ㄨ。易戒恶可忘,此指诗中所述动乱之始末、因果,不可忘记。比喻从事物的征兆可看出它将来发展的结果或逐渐扩大、严重。 23. 司牧:掌管治理。[3]


著作

刘氏在台近十一年,细致研究当地风土,乾隆五年(1740年)主持编修《重修福建台湾府志》二十卷。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 张炳楠(监修),李汝和(主修),《台湾省通志》,台湾省政府,1961年。
  • 李腾岳等(监修),王诗琅(纂修),1981年,《台湾省通志稿—人物志》,台北市,成文出版社。
官衔
前任:
孙鲁
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雍正五年(1727年)上任
继任:
冯尽善
前任:
徐治民
台湾府知府
乾隆元年(1737年)上任
继任:
钱洙
前任:
尹士俍
福建分巡台湾道
乾隆三年(1739年)代理
继任:
鄂善
前任:
鄂善
福建分巡台湾道
乾隆四年(1740年)代理
继任:
庄年

对外连结

刘良璧.台湾记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