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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入境全隔離 |
執行時間 :2020年3月16日0時起 |
北京入境全隔離,3月15日下午,北京召開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控第51場新聞發布會,北京市海關、市城管執法局、市疾控中心、北京地壇醫院、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等有關單位發布相關信息,並答記者問。[1]
從3月16日0時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 ,集中觀察點將配置專業醫護和工作人員,開展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進行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隔離人員的費用實施自理自備。[2]
具體措施
發布會上,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陳蓓介紹,境外輸入已成為北京疫情防控的主要風險,境外輸入病例已成為北京新增確診病例的主體。為有效防範境外輸入疫情的擴散,首都聯防聯控協調機制,將採取更加嚴密、有力的防控措施。具體包括三個方面:[3]
1、即日起,首都機場全部國際及港澳台地區進港航班均停靠首都機場T3-D處置專區,實施遠端管控,近端篩查,科學處置,責任交接,閉環管理。
2、從3月16日0時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集中觀察點將配置專業醫護和工作人員,開展健康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使回國人員更安全,家人更放心。有特殊情況的,經嚴格評估可進行居家觀察,那麼這裡面也要說明一點,進行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隔離人員的費用實施自理自備。
3、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
費用解釋
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陳蓓說,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診治上,對境外回國的人員,總體上把握的是兩個方面的政策:[4]
1、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過程之中,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報銷以後再實施財政的補助。個人不需要負擔相關費用。
2、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回國入境過程之中被確診為輸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原則上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了商業保險的人員,可以按照商業保險的合同規定支付相應的費用。
經認定的困難人員,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予以醫療救助。下一步我們還將與國家的相關政策做好進一步的對接。
視頻
所有無症狀入境北京人員集中隔離14天新政
參考文獻
- ↑ 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集中隔離14天,費用自理 澎湃網
- ↑ 16日零時起 所有無症狀入境北京人員集中隔離14天 環球網官方帳號
- ↑ 北京:所有入境進京人員原則上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新浪網
- ↑ 明天起,所有入境進京人員原則上集中觀察14天,費用自理 大河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