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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山事件
圖片來自sohu

北塔山事件 (Байтаг Богдын хилийн мөргөлдөөн,Конфликт на Байтак-Богдо) 是1947年6月5日-1948年7月在中华民国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间的边界战争。

背景

民國元年(1912年),俄國聯合外蒙古攻打中國科布多城,蘇俄並以察罕通古到布爾根河為雙方停戰界線。新疆1944年在苏联支持下发生伊宁事变,苏联其后在中蒙冲突中支持外蒙古,还意图进犯新疆。1946年中华民国承认外蒙古独立,但未与蒙古解决边界划分问题。

位置

北塔山原名巴一達克博格達山或拜克達山,位於東經91度,北緯45度,北由富蘊250公里,南至奇台170公里,東南至鎮西240公里,東北至布爾根120公里,西側有元湖。

後續

1947年7月1日,新疆迪化的共產黨幹部發動革命,吐魯番副縣長柯文章遭暴動群眾毆打至昏迷,暴徒並佔領西大橋與南樑一帶據點,宋希濂下令鎮壓,警備司令部調集憲警驅散群眾。7月8日,托克遜的共產黨聚集約500人,攻擊連木沁警局,殺害警員搶奪全數槍枝,接著圍攻汗墩警所。7月12日,疆獨組織發動天山南路的三縣暴亂(吐魯番鄯善托克遜三縣)。7月17日,國軍部隊增援,雙方展開激戰。8月15,宋希濂大致平定了三縣暴。

过程

1947年2月,乌斯满及其追随者被三区革命武装赶到北塔山附近地区,距离馬希珍連部约20km。新疆警备司令宋希濂电令馬希珍协助乌斯满在当地休整。1947年5月18日,乌斯满部进入外蒙古境内,捕去8名外蒙古士兵。遭中國馬希珍連部捕獲,請示新疆警備司令部尚未得回覆時。 6月2日,外蒙边防军科布多中校指揮官班子爾克沁蒙文下達最後通牒:「北塔山屬於外蒙,限48小時內撤退,並釋放士兵与军马,假使不照要求釋放,日後事件責任由馬希珍承擔。」馬希珍隨即汇報给新疆奇臺旅部。依所谓“最后通牒”时间,6月5日黎明,蒙军一营,附有炮兵一连,突然向马希珍连进行猛烈攻击,并有涂有红星标志的飞机5架投弹轰炸和低飞扫射国军阵地,还向當地哈薩克族地方武裝首領烏斯滿·巴图尔实际控制的大石头、乌龙布拉克一带投弹多枚,於十小時內先後投下百磅炸彈80多枚。但由於國軍守區地形複雜,最终外蒙军未能攻克该地。

马希珍当晚以紧急电向骑兵第五军军长马呈祥情况,称苏联派5架飞机支持蒙军,并请求派兵增援。马呈祥6月6日清晨向宋希濂报告,宋决定增援。并嘉奖马希珍连。 将情形分别电南京国防部及兰州西北行辕报告。 张治中认为这是蒙古在苏联支配下配合伊犁方面,迫使国民政府答应伊犁方面提出的各项要求。外蒙军7日晨8时,先以飞、炮兵、步骑兵攻击中国军队,重机枪掩护,被击退。烏斯滿率領精銳骑兵与蒙军交战,蒙军又被击退。从阵亡的蒙古军官身上缴获的蒙古军队作战命令称“北塔山是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被华军侵占,驱逐华军,巩固边防,是我们的神圣任务。”

6月9日,外交部长王世杰收到北塔山消息后,就主观判断苏联参加了北塔山战斗,责怪西北行辕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张治中主政西北与新疆一年以来“对苏联一味迁就,在军事政治方面均然”,致使苏蒙军在北塔山攻击国军,“决议将此事公开向苏蒙抗议”。国民政府對这一事件表示重視:《中央日报》、《和平日报》等均在第一版用大字标题,同时一再发表社论,谴责苏联和外蒙的侵略行为;各知名人士谴责苏、蒙。国民政府外交部分别向苏联及蒙古严重抗议。苏联驻华大使馆参赞费德林6月21日递交中华民国外交部复文一件,否认苏联政府曾参与北塔山事件。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6月22日由其驻莫斯科公使以复文交中华民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坚持北塔山系在蒙古疆界之内,称中国军队侵入蒙境,才引起军事冲突等语。

6月15日、17日、20日均有小规模的战争。6月26、27日两日,外蒙军又发动较大规模的进攻,无果。7月3日又有一次激战,到1948年9月以后才未再有战争。缴获的外蒙军的文件地图旗帜等,成为中华民国驳斥外蒙的证据。

骑兵第一师师长韩有文[1] 回忆,两国边防军在北塔山的冲突直至1948年9月才彻底平息。

參考文獻

  1. 韩有文,wanweibai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