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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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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文名:Nanjing National Government

成立时间;1927年4月18日

简称:国民政府

首都:南京

建立者:蒋介石

结束时间:1948年5月20日

南京国民政府(The Nanking National Government,1927年4月18日—1937年11月20日 1946年5月5日-1948.5月2日),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时期的最高行政机关,由以蒋介石为核心的中国国民党建立,宁汉合流后成为中国国民党政权。

统一中国后,南京中央政府展开了一系列恢复国民经济措施。建造各类金属矿产,国防物资,开展科学技术,重视教育,大力发展国有企业;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司法趋向统一,达到近代较高水平。[1]

历程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名义上为统一的中央政府,实际上难以在全国推行其政令、军令。

1929年北伐“成功”后国民党各个派系军阀即开始数次混战,最终演变为“中原大战“。

1934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所属军队占领瑞金,红军被迫长征。1935-1936

1935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屈服于日本对华北“特殊化”的要求,在北平设立冀察政务委员会。

1936年5月,国民政府正式公布《五五宪草》。

1936年6-9月,蒋介石平息了陈济棠李宗仁为首的叛乱,妥善处理了两广事变。12月12日,蒋介石被张学良杨虎城扣押,后与周恩来达成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君子协定,蒋介石获释,西安事变和平解决。

1937年七七事变,中日战争全面爆发,7月17日,蒋介石发表了著名的“最后关头”演说,即庐山谈话。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抵抗日本侵略者的进攻。8月14日,国民政府发表《自卫抗战声明书》,激励中国军民奋起抗战。

1937年8月,国民党中央常委会决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由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决定国防大政、国防经费、国家总动员及其他重要事项。

1938年7月,国民政府发表《抗战建国纲领》,提出了坚持抗战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组织国民参政会,听取各党各派对国事政务的意见,以利于抗日和民主。另一方面,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

1939年1月,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又决定组织国防最高委员会,代替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委员会可以指挥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五院以及军事委员会各机构,因而取代了国民政府的一切权力。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由蒋介石担任。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国民政府代表同盟国,由何应钦主持中国战区受降,并恢复了对中国台湾岛及其附属岛屿和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 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由重庆迁回南京。

1945年8月,蒋介石连发三电,邀请毛泽东到重庆谈判。最终达成双十协定(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并在美国斡旋下,实现1946年1月13日国共停战。期间,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着手起草宪法。

1946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撕毁停战协定,发动全面内战。

1948年3月29日,国民政府在南京召开行宪国大,选出蒋介石为总统、李宗仁为副总统,国民政府改组为总统府,中华民国由训政时期进入宪政时期.

1949年初,国民政府的政治、军事、经济出现全面崩溃,蒋介石不得不在1月21日宣布“引退”,由副总统李宗仁代行总统职权,但实际上仍由蒋操纵着政府的一切党政军经大权。南京国民政府于2月5日宣布迁往广州;4月,由于蒋介石幕后掣肘,李宗仁领导的政府未能在北平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协议。4月23日,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占领了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推翻了国民党在大陆22年的反动统治。

北伐

北伐结束,南京国民政府先后于1929年1月和8月两次召开编遣会议,意欲裁减军队,压缩军费。但编遣会议非但没有减少军队,反而激化了各军阀之间的矛盾,导致大大小小的军阀混战,尤以1930年的蒋冯阎中原大战为最,给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 从1930~1934年,蒋介石又指挥国民政府军队向中国工农红军及革命根据地发起五次“围剿”,但最终未能消灭革命力量。

抗日

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后,南京国民政府所辖部队在全国人民抗日热情的鼓励下,先后在长城、绥远等地抗击日本侵略者。

内战

抗战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无视全国人民对和平、民主的要求和停战协定,于1946年6月发动全面内战。

改组政府与行宪

1947年1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宪法。按照国民大会的决议,1947年4月,国民政府依据政协决议案改组政府,容纳制宪各党进入政府,结束一党专政;

1948年3月29日,行宪国民大会正式开幕,国民政府宣布将政权移交给民选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依照宪法与选举法选举产生中华民国总统与副总统。至此中华民国正式进入宪政时期。[2]

经济

抗战期间,全国大批高等学校迁入内地,其中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南开大学3校组成的西南联合大学规模最大。西南联大为国家培养了大批的科技人才。

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以后,国统区独裁统治加剧,同时出现了空前的经济危机,随着政治、经济危机的加深,文化、教育的危机也日趋严重,教师、学生和文化工作者,在全国发动了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运动,沉重打击了国民党的统治,1949年4月23日中华民国结束了在中国大陆的统治。

交通

铁路

国防和当时内战的需要也促使国民政府把交通建设放在经济建设的首位。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宣布把交通建设作为训政时期的主要任务,尤其以铁路建设为重,为此国民政府成立了铁道部。1932年国民政府公布《铁道法》。

1933年完成了南京至浦口间的长江渡轮工程,使沪宁路与津浦路相接,便利长江南北的经济沟通。1934年,国民政府开始了修补重建旧路、建设新路的铁路。

截止到1936年,全国铁路总里程达128600公里。南京国民政府协同交通部,将西南之粤、桂、湘、黔、滇,与西北之豫、陕、甘、、绥、宁、青及陇新各铁路,均依照交通计划完成。

公路

公路建设消耗资源小,工程效率高,南京国民政府对公路建设极其重视,以适应国防和国内经济建设的需要。1932年12月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公路处,负责督造各省公路的联络工程,并决定先从东南各省着手,次第推展到西南、西北。到1934年完成路线约13676公里。全国经委会于1934年直接主持修筑西兰、西汉公路,随后又修筑绥远至新疆、山西,甘肃至新疆,四川至云南等2万余公里公路,公路建设成为开发西北的先声。

航空

民用航空方面,本期内除对原来航线修复整理,重新开航外,还新辟了不少路线,如沪平沪粤沪蜀平粤线粤桂闽黔滇五省地方政府于1933年冬合资设立西南航空公司,逐步形成了以中央直属的航空公司为主导,地方政府协助参与,构建了一条完整的航空体系。同时完成公路路线总长109500公里。

航运

航运方面,南京国民政府组建民航局,我国轮船公司在数量和实力上都有较大的提升,截至1936年,中国已拥有5000吨以上的大中型轮船公司27家,其中万吨以上的轮船公司14家。

军事

中华民国陆军

中国国民革命军,简称国军,由中国国民党在1925年创设。

早期国民革命军内部的将领和军官由国民党在广州创设的中华民国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加以培养训练,军队同时效忠国民党和中华民国。

1947年中华民国行宪后改组为中华民国国军。

中华民国海军

1927年3月,闽系海军归附国民革命军,参加北伐。1928年,中华民国海军形式上实现了统一。

中华民国空军

东北易帜后,张学良按照南京政府空军的番号,成立东北边防军航空司令部,聘请多名日本教官任教,要求飞行员轮番参加,接受最新式的航空教育。张学良亲自兼任航空司令部司令。

中央空军

抗日战争时期,中央空军在八一四空战、武汉空战等大放异彩。

蒋介石

1928年后,蒋介石历任国民政府主席兼陆海空三军司令、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国民党总裁、国防最高委员会委员长。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1931年12月15日,因九一八事变的舆论压力,蒋介石辞去国民政府主席职务,由林森继任。其间,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在洛阳召开,重新推举蒋介石为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军事参谋部参谋长。1938年3月29日,蒋介石在武汉召开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会议主要内容:一、制订和通过了《抗日建国纲领》;二、选举蒋介石为国民党总裁,汪精卫为副总裁;三、成立民国参政会;四、设立三民主义青年团和中央调查统计局。

1943年8月,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重庆因车祸逝世。同年9月,蒋介石被推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兼国民革命军陆海空军大元帅,并兼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长,而且还是国民党总裁,实现了党政军一人独裁,11月开罗会议时,蒋介石的政治声望达到顶点。1940年代后期,国民政府在大陆召开了两次“国大”,1946年的“国大”在近代史上叫“制宪国大”。

1927年4月14日,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蒋介石、胡汉民、吴稚晖、李石曾、张静江、邓泽如、陈果夫等在南京举行二届四中全会预备会议,并致电武汉:15日开四中全会。由于武汉方面执监委员未到.改为谈话会。

16日,蒋介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委员会与军事委员会联席会议。推选谭延恺为政治委员会主席,蒋介石为军事委员会主席。17日,南京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加派萧佛成、蔡元培、李石曾,陈铭枢、贺耀祖9人为政治会议委员;复推选胡汉民为中央政治会议主席。

18日,南京国民政府在南京举行成立典礼。蔡元培代表国民党中央党部授印,胡汉民代表国民政府受樱请在武汉的原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及原代理主席谭延恺来南京行使职权。成立典礼上举行了阅兵式。

接着发表《国民政府宣言》,声称:“在此国民革命急速进展与民众热烈盼望国民革命完成之时期中,政府谨遵总理遗志,接受多数同志之主张,依据中央政治会议决议,于四月十八日在南京开始办公。

并宣布“国民革命之方略”四条:“一曰使革命军愈与人民密切的结合;二曰造成廉洁之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之实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之利益并扶助其发展。”

医疗

国民政府在医疗机构的设置、医事制度的建立和卫生意识的提升方面做出了努力,为推进中国卫生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成立卫生部,这是中国政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就此开端,历任卫生部(署)次长、部长、署长的刘瑞恒是这一事业的创建者和领导者。

在卫生部(署)和国联的合作指导下,中国的乡村公共卫生领域进步迅速,当时的法律规定地方税收5%必须用于卫生建设,以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多级乡村公共卫生体系。截止到1936年,18个省建立省级卫生中心,三个准省级,86个区卫生分院和96个乡镇卫生所,与两年前全国仅有17个县级卫生院相比,进步是非常显著的。 1941年,据卫生署统计,贵州84个县中已经有76个建立了县级卫生中心。抗战结束后,据调查,1946年县设卫生院达1440所,区卫生院353所,乡镇卫生所783所,这表明在艰难困苦的抗战时期,中国的医疗卫生建设却以空前的速度发展。 [3]

教育

对于全国省一级的社会教育行政机构,在大学院时期,国民政府把全国划分为若干大学区,1928年修正的《大学区组织条例》中规定:“大学区得设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扩充教育处”,社会教育的事宜归扩充教育处办理。1929年,经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议决,停止大学区制恢复教育厅制,各省在教育厅下分设四科,社会教育归第三科管理。1931年,教育部训令各省市教育厅,另外,国民政府还召开民众教育专家会议,对社会教育加以完善。1933年在民众教育专家会议上,明确规定民众教育馆是社会教育的中心机关,实施综合的社会教育事业,民众学校、职业补习学校、民众教育馆,为各地方最低限度的社会教育设施,这种以简代繁的政策,很适合各地方社会教育行政之用。

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对社会教育有了深刻的认识,对社会教育经费有着明确的规定,藉此保证社会教育顺利开展。1928年10月,国民政府通令各省教育厅“规定社会教育经费,应占全教育费中百分之十至二十”。教育部训令各省市自1929年起切实实行,按照规定的标准划拨各地社会教育经费。自此,社会教育经费就有了正式的政令可以遵循。但事实上,1929年达到教育部所规定经费数额的省市寥寥无几,仅有湖南省、福建省、汉口、天津和南京五个地区。江苏省的社教经费仅占9.77%,经济较为发达的上海也仅占3.85%,这与教育部的规定有很大的差距。

农业

科研 中国以农立国,农业经济危机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动摇了国民党的统治基础,迫使国民政府采取措施挽救农村经济。如这一时期掀起农村复兴运动,救济农村金融;废除苛捐杂税,减轻农民负担;成立科研机构,指导农业生产。1933年6月成立的中央农业实验所,曾选出适合我国种植的斯字棉和德字棉。引进美棉到华北各地种植,培育推广稻麦杂粮的优良新品种。 棉花 1933年成立棉业统制委员会,负责改进植棉业,由于它们的努力使当时全国棉花总产量有所提高。1932年全国棉花总产量9489千市担,1933年增为11826千市担,1934年又增至13661千市担。

水利

国民政府还组织进行水利建设,统一水利行政,把全国经委会作为中央级水利行政机构,主管全国水利。设立华北、黄河、长江、淮河四个水利委员会。1932年筑成绥远民生渠、陕西泾惠渠,1935年筑成洛惠渠。铁道部对农产品降价运输,以利于各地农产品的调剂,及时救济农村。

视频

中国近代史-南京国民政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