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南史·褚彦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南史·褚彦传出自于《南史》,《南史》由唐朝李延寿撰,中国历代官修正史“二十四史”之一。纪传体,共八十卷,含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上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年),下迄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年)。记载南朝宋、齐、梁、陈四国一百七十年史事。《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1]

原文

褚彦回幼有清誉。宋元嘉末,魏军逼瓜步,百姓咸负担而立。时父湛之为丹阳尹,使其子弟并着芒屦,于斋前习行。或讥之,彦回时年十余,甚有惭色。湛之有一牛,至所爱,无故堕厅事前井,湛之率左右躬自营救之,郡中喧扰,彦回下帘不视也。又有门生盗其衣,彦回遇见,谓曰:“可密藏之,勿使人见。”此门生惭而去,不敢复还,后贵乃归罪,待之如初。尚宋文帝女南郡献公主,拜驸马都尉,除著作佐郎,累迁秘书丞。湛之卒,彦回悉推财与弟澄,唯取书数千卷。

宋明帝即位,累迁吏部尚书。有人求官,密袖中将一饼金,因求请见,出金示之,曰:“人无知者。”彦回曰:“卿自应得官,无假此物。若必见与,不得不相启。”此人大惧,收金而去。彦回叙其事,而不言其名,时人莫之知也。

彦回美仪貌,善容止,俯仰进退,咸有风则。每朝会,百僚远国使,莫不延首目送之,时人以方何平叔。尝聚袁粲舍,初秋凉夕,风月甚美。彦回援琴奏《别鹄》之曲,宫商既调,风神谐畅。王彧、谢庄并在粲坐,抚节而叹曰:“以无累之神,合有道之器,不可得已。”

时伧人常珍奇与薛安都为逆,后又求降,明帝加以重位。彦回谓全其首领,于事已弘,不足大加宠异。帝不从,珍奇寻又叛。建安王刘休仁,人才令美,帝与彦回谋诛之,彦回以为不可。帝怒曰:“卿痴不足与议事。”彦回惧而奉旨。明帝崩,遗诏以为中书令、护军将军,与尚书令袁粲受顾命,辅幼主,粲等虽同见托,而意在彦回。彦回同心理事,务弘俭约,百姓赖之。既而王道隆、阮佃夫用事,奸赂公行,彦回不能禁也。性和雅,有器度,不妄举动,然世颇以名节讥之。

译文

褚彦回小时候就有纯洁美好的声誉。宋元嘉末年,魏军进逼瓜步山,百姓都挑着担子站着(时刻准备逃跑)。当时他父亲褚湛之任丹阳尹,让他的子弟们都穿着草鞋,在房前练习行走。有人讥笑他的父亲,褚彦回当时十几岁,觉得很羞惭。褚湛之有一头牛,是他非常喜爱的,无缘无故掉入厅事之前的井里,褚湛之带着身边的人亲自营救,郡府之中吵吵嚷嚷,褚彦回放下帘子不观看。又有一个门生偷了褚彦回的衣服,褚彦回碰见,对他说:“你可以秘密地藏起来,不要让人看见。”这个门生惭愧离去,不敢再回来。后来他富贵了,才回来谢罪,褚彦回还像当初一样对待他。褚彦回娶宋文帝的女儿南郡献公主为妻,官拜驸马都尉、著作佐郎,多次升迁任秘书丞。褚湛之死后,褚彦回把父亲的财产都送给弟弟褚澄,自己只取了几千卷书。

宋明帝即位,多次升迁任吏部尚书。有人向他请求官位,秘密地在袖子里挟带一饼黄金,于是请求相见,然后拿出黄金给他看,说:“没有人知道。”褚彦回说:“你自然应该得到这个官位,不必凭借这饼黄金。如果一定要给我,我不得不(向上级)报告你。”此人非常害怕,收起黄金离去了。褚彦回说起这件事时,却没说出他的姓名,当时人都不知道他是谁。

褚彦回仪表秀美,举止优雅,待人接物总是极有风度法则。每次朝会,众位官僚和外国使者,没有不伸长脖子目送他的,当时人把他比作何平叔。曾经在袁粲家聚会,初秋的夜晚极为凉爽,凉风习习,明月当空,景色甚是美丽。褚彦回持琴演奏《别鹄》的曲子,音调和谐,韵致和美。王彧、谢庄都在袁粲家的座席上,打着节拍赞叹说:“用无牵无挂的神思,契合有节律的乐器,简直无法停止。”

当时伧地人常珍奇和薛安都叛逆,后来又请求投降,明帝授予他们高官。褚彦回认为保全他们的性命,在这件事上已经很宽大,不值得格外施加特别的恩宠。明帝不听,常珍奇不久又叛乱。建安王刘休仁,人品才能都很美好,明帝和褚彦回谋划诛杀他,褚彦回认为不可。明帝发怒,说:“你真是痴愚,不值得和你商议事情。”褚彦回惧怕,因而奉旨行事。明帝驾崩,遗诏授予褚彦回中书令、护军将军的职位,与尚书令袁粲同受遗诏辅佐幼主,袁粲等人虽然也同时受托付,但明帝属意于褚彦回。褚彦回和袁粲同心协力处理政事,褚彦回倡导俭约,因此百姓很依赖他,后来王道隆、阮佃夫掌权,奸邪贿赂之事盛行,褚彦回未能禁止。褚彦回性格宽和温雅,有器量,不随便行动,但是世人多在名誉节操方面讥讽他。 [2]

作者简介

 李延寿,生卒年待考。唐代史学家,今河南安阳市人。贞观年间,做过太子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后任御史台主簿,官至符玺郎,兼修国史。他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即《经籍志》)、 《晋书》及当朝国史的修撰,还独立撰成《南史》、《北史》和《太宗政典》(已佚)。《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3]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