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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渡江又稱南渡河,古稱黎母水。是中國海南島最大河流。發源于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縣南開鄉南部的南峰山,幹流斜貫海南島中北部,流經白沙瓊中儋州澄邁屯昌定安瓊山等市縣,最後在海口市美蘭區的三聯社區流入瓊州海峽。全長333.8千米,比降0.72‰,總落差703米,流域面積7033平方千米。幹流上游建有松濤水庫,是海南省最大的人工湖,也是最大的水利樞紐工程。

目錄

幹流概況

南渡江上游稱南開河,發源於白沙縣青松鄉南部的南峰山,東南流至道銀村轉北流,經白沙縣南開鄉元門鄉後流入儋州市境內,經松濤水庫主庫面,於壩址儋州蘭洋鎮番雅村出庫後向東北流,經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北端、澄邁縣南部,於澄邁縣金江鎮轉東流,進入海口市,經過一段定安縣海口市邊界,在定安縣城東北右納仙屯河後轉北流,經海口市區入海。河口處有新埠島海甸島,使河口段分三支入瓊州海峽:北支為幹流,在三聯入海;西北支橫溝河在網門港入海;西支海甸河在海口港入海。

名字來源

南渡江是海南人民的母親河,一直以來,「南渡江」這個名字從何而來缺少站得住腳的說法。有人「望文生義」地認為,這是閩南人當年南渡而來、路過此江,故名南渡江,其實這是錯誤的認識。 歷史上臨高先民居住在南渡江流域以及海南島的西北部,包括文昌、海口瓊山、澄邁、儋州和臨高一帶土地肥沃的沿海地區,以後逐步向全島沿海地區擴展。「南渡江」三字就是以臨高話命名的,因為「南渡江」的發音與臨高話中對河水的說法不謀而合。

《讀史方輿紀要》是研究中國歷史地理的重要文獻,記述了明代以前各代州郡的位置、形勢,與用兵進退之策,被譽為「古今之龜鑑、治平之藥石」。在《讀史方輿紀要》中,南渡江是「土人呼水為湳,故名」。在臨高話中,水就是湳,這是眾所周知的。

書里記載的土人如果不是臨高人,海南島還有「呼水為湳」的其他人嗎?結合今人研究的成果「臨高先民歷史上居住在南渡江流域以及海南島的西北部」和《讀史方輿紀要》中「土人呼水為湳,故名」的記載,兩相結合可以認定,「南渡江」這個名字就是以當時居住在南渡江流域的臨高人先民(即古書中的「土人」)所說的方言(即臨高話)來命名的。

流域概況

南渡江流域地處熱帶北部邊緣,具有豐富的降雨、陽光和熱能,颱風頻繁,乾濕季差別顯著;多年平均氣溫23.5℃,年均日照2100小時,年均相對濕度85%,年均降水量1929.2毫米。南渡江上游和中游山地的仙婆嶺和黎母嶺一帶是海南全島降水和暴雨中心。 流域內經濟以農業為主。

環境

根據《2014年9月海南省地表水環境質量期報》,南渡江的所有監測河段水質均符合或優於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水質達到優級。2城鎮河段和入海口河段水質較差,污染類型以耗氧有機類污染和石油類污染為主。


特點

南渡江水源豐富,流量大。流域氣候有明顯的乾濕兩季,又多暴雨,故河流流量和水位常出現暴漲暴落。每當暴雨後,山洪暴發,河水猛漲,立即可達最大洪峰。一年中河流水位出現兩次高峰,一為5月,一為9、10月。1961年南渡江上游建成松濤水庫,庫容量達31億立方米,有防洪、灌溉、發電等效益,對克服流量不穩定的狀況有重要作用。南渡江三角洲河床比降小,河道淤積快,夏秋颱風暴雨之時,潮水倒灌,時有洪潮災害。

采砂

南渡江幹流河道中下游段河砂資源豐富,南渡江河道采砂有着較長的歷史,20世紀90年代達到高峰。受利益驅使,南渡江曾一度出現無序、超量、甚至掠奪性開採河砂的現象。采砂大都集中於原瓊山市潭口電廠至南渡江大橋1.8公里的河堤上,最多的時候有近百個采砂點,有的業主無證長期在河道內亂采濫挖。這種無計劃、無序的開採活動使河道形成不規則斷面,河床坑窪不平,局部河段甚至出現坍塌,危及河道和大橋安全,甚至引起河口咸潮上溯,岸線後退等問題。有關資料表明,近20年,因采砂已造成約500畝農田被毀。近10年間,周邊公路河岸段發生了17起崩塌事件。

今後在南渡江采河砂要注意了—日前通過專家評審的《南渡江河道采砂規劃》明確限定了采砂範圍,劃定了三大禁採區。規劃主要可采河段3個,可採區34個。

專家認為,河道采砂應實行可持續開採,應嚴格控制年度開採額度,結合南渡江年采砂量,建議采砂量宜控制在100萬立方米~120萬立方米/年。

規劃以確保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滿足環保要求為前提,科學合理地規劃了禁採區、可採區。

三大禁采河段

一是澄邁縣金江鎮自來水廠取水點上游1000米處至金江大橋下游1000米處。禁采河段約3.5公里,段內上游有金江鎮自來水廠取水點,中游有兩座跨江公路大橋,兩岸為金江鎮防洪堤,故劃為禁採區。

二是龍塘大壩上游4340米處至潭口電廠段。該禁采河段長約8.8公里,段內上游有龍塘大壩、海口市龍塘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國家級水文站—龍塘站。

三是南渡江大橋上游500米處至海口市麻余村。該河段長約11.5公里,段內建有多座大型橋樑,且由於上世紀90年代過量開採河砂,短期內砂量難以補充到初期的平衡狀態,故將其劃為禁採區。

禁漁期

每年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各省(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在執行統一禁漁規定的基礎上,適當延長禁漁時間和擴大禁漁範圍 。

禁止類型

除休閒漁業、娛樂性垂釣外,在規定的禁漁區和禁漁期內,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因養殖生產或科研調查需要采捕天然漁業資源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規定,經省級以上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海南立法保護南渡江

海南島母親河南渡江生態環境保護將有法可依。《海南省南渡江生態環境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近日獲海南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部分人大代表說,立法後要注意保證其實施到位。《規定》中明確指出,流域內市縣政府對所轄流域的生態環境質量負責。流域內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城鎮應當建設生活污水處理廠,根據省政府批准的城鎮垃圾處理控制性規劃建設標準垃圾處理廠,禁止向流域內水體傾倒或者在河道管理範圍內及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填埋生活垃圾。《規定》要求,流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居住小區、賓館、飯店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設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經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驗收合格,項目方可投入使用。對未建成或未經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環保部門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並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規定》明確表示,政府應當逐年增加對南渡江生態環境保護的資金投入,要加快流域內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等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建設。同時規定,對流域內的主要水污染物實行排放總量控制,排放超出總量控制指標的市縣,經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不得新建、擴建向流域內排放同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在規定區域內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已建成的要限期搬遷或者關閉。《規定》禁止在南渡江的幹流、支流投放飼料從事漁業養殖,同時禁止炸魚、毒魚、電魚,以及在河床、河灘和江中洲建設建築物等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規定》還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標準。

據記者了解,南渡江流經白沙、儋州、海口等7個市(縣),全長333.8千米,人口225.6萬,約占全省人口的30%。其流域內有11家糖廠、30家橡膠廠、1家造紙廠等排放工業企業生產廢水,另外還有10個主要城鎮的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流域水體,每年排入南渡江的廢水有1526噸。部分人大代表建議,在控制現有的排污企業排污行為的同時,應禁止發放新的排污許可證,禁止新的排污企業將污水排入南渡江,這樣才能真正保護好南渡江的生態環境。

海南省人大委員馬道文說,制定《規定》很重要也很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保證省和流域內市、縣政府對環境保護骨幹工程的投入,而且應當提出硬性指標要求。這方面的建設如果沒有實質性進展,是很難保證《規定》實施的,南渡江生態環境也難以得到真正的保護。*[1]

視頻

雲端航拍南渡江越江隧道

視頻

南渡江特大橋

視頻

南渡江水流長


視頻

海南澄邁縣-南渡江航拍


參考文獻

  1. 海南省義工互助協會在南渡江龍塘段開展河道清理行動 保護母親河不受污染. 19 十二月 2019 [12 三月 202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