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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

中文名: 宗族

释 义: 同宗同族的人

宗族(英語:clan ), 人类学术语,一种社会单位,为了生存和安全的目的,由几个核心家庭(总人数一般不超过30~50人)松散地组成。南宗族,北会社。林耀华、弗里德曼等人将宗族组织作为汉人社会的核心论题。不过他们是以单姓村作为汉人的代表性村落,单姓村通过单一宗族将整个村落组织起来。弗里德曼据此预测,杂姓村一定会演变为单姓村,原因在于杂姓村所包含的不同宗族之间的竞争最终会导致村落分裂,导致强大的宗族独占村落,弱小的宗族远走他乡,村落被单一的宗族整合起来。但是,黔中鲍屯的经验显示,作为一个杂姓村并没有如弗里德曼所预期的因分裂而由杂姓村演变为单姓村,其原因是村落中各种跨界的会社将全体村民整合起来,使之成为一个联合的共同体。宗族与会社形成结构性的对立,也即宗族的封闭性使村落产生分裂的趋向,而会社的跨界性却使村落产生整合的趋向。类似的例子是明清吕宋华人、印尼华人与殖民者及土著教组的关系演变对比。

目录

基本信息

宗族,指同宗同族的人。宗族可以并入更大的称为部落(tribe)的社区,也可以由于部落性庆典、狩猎活动或战争而偶尔结合起来。 指拥有共同祖先的人群集合,通常在同一聚居地,形成大的聚落,属于现代意义上模糊的族群概念。类似的用语还有“家族”,有时“宗族”和“家族”互相混淆使用。一个宗族通常表现为一个姓氏,如春秋时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韩氏、魏氏、智氏、范氏、中行氏六家。并构成的居住聚落;一个宗族可以包括很多家族。

宗族简介

宗族亦称“家族”。“族”,指父系单系亲属集团,即以一成年男性为中心(称“宗子”或“族长”),按照父子相承的继嗣原则上溯下延,这是宗族的主线。主线旁有若干支线,支线排列的次序根据与主线之间的血缘关系的远近而决定。族内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联合体。家之父受制于族之宗子,即所谓“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统也”。宗族是一单系结构,其世系是按男性而非由男女两性共同排列的。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所谓“妇女有三从之义,无专门之道”。

历史演变

文明社会伊始,面对严酷的自然及社会的生存斗争,家族只能以较小的规模存在,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子、孙逐渐脱离父族另立宗族。春秋战国以后,一个宗族所包含的人口往往可达几千;魏、晋、隋、唐时,个别豪门大姓甚至有上万人。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

战国策.韩策二》:“臣之仇,韩相韩傀。傀又韩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卫设,臣使人刺人,终莫能就。”

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汉班固《白虎通.宗教》:“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

汉书.韦玄成传》:“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余人。”

后汉书.天文志上》:“夷灭述妻宗族万余人以上。”

唐蒋防《霍小玉传》:“卢亦甲族也,嫁女于他门,聘财必以百万为约,满此数,义在不行。”

红楼梦》第四回:“这他氏亦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

宗族特例

中国姓氏宗族中,有这样的特例,就是异姓同宗不同祖,合姓同宗不同祖,同姓认承同宗不同祖,比如:

异姓同宗不同祖

异姓同宗不同祖。赖、罗,傅皆为黄帝子孙,原均聚居于河南地带,各因有功于国,封地赐爵,后世子孙为体念先世创造之不易,遂以封号为姓。然盛久必衰,势所必然,迨楚灵王崛起,先灭赖、继灭罗,后并傅、三姓受封土地自此消灭,惟自封地开姓以来,以迄被灭、为时已久,彼此姻亲关系,比比皆是。当赖被灭时,楚为恐赖人图谋复国,杀戮至惨。虽主国政之人赴湖续建流亡政府,但国家之成立,必须具有土地、人民、主权三要素,始能存在,赖氏复国之图,处此环境,实心有余,而力不足,日久遂告消灭。当楚灵王大肄残杀之时,因赖氏聚族而屠,相传已久,家室系累,无法随同迁移者甚多,为逃避杀戮,改依罗傅二姓者极另。其后罗国被灭,楚国杀戮如故,亦甚多改姓依附于赖、傅,傅氏被并、亦仍如此。迨局势底定,楚国虽停止杀戮,然已历时数代,子孙众多,混淆不清,均未再复姓,因是三姓遂相议不通遁姻,以表示同气连枝之意,是我赖、罗、傅自来即具有皿统关系,于此可见一斑。赖罗傅三姓在中国民族历史上各有其悠久之历史,故平日相见,均以“亲堂”互称,即可知三姓数千年来,即具有血统关系,与三国时刘关张之因一时情感结合,而为异姓结义金兰,截然不同。

合姓同宗不同祖

合姓同宗不同祖。比如“刘傅氏”,即当初傅氏一支远迁他乡时,同迁徙的乡亲中,有刘姓人家。当途中傅氏家长因病故去后,傅氏孤儿寡母几乎无法赶路,也不能中途落脚定居,这时,善良的刘姓人家就承担起他们的命运。傅氏接宗子还没有成人,母亲也故去了,于是刘姓人家就视其为己出,培养成人。为了这份恩情,傅氏接宗子,将傅刘合姓,并让后代传承至今。

同姓同宗不同祖

同姓认承同宗不同祖。这种情况最多,就是本地已经有同姓人家,却不知自家根源,后迁徙来的同姓却有家谱可溯源,两族关系和睦,本地同姓便认承后来同姓为同宗,也有的认承为同祖。

宗族共同祭祀祖先的地方称为祠堂(宗祠);

记录宗族历史的主要资料为族谱(家谱);

宗族之间由于矛盾引发的冲突,称为宗族冲突(宗族械斗);

宗族居住群落具有防御功能。福建民居土楼即为典型的家族聚居建筑,一座土楼可以居住数十户到上百户家族成员。

宗族现状

中国大陆地区在1960年代以前的经济欠发达时代,农村地区的村落,多为一个姓氏为主集中居住,大的宗族居住地形成村庄或集镇,很多地名源自宗族聚落,如北方地区的王家庄、赵家庄、李家庄,南方的张村(张家村)、王村(王家村)等等类似地名,均已宗族姓氏形成的地名,大陆1980年代拍摄的电影芙蓉镇即在湘西永顺县王村镇拍摄的。2000年代,远离中心城市的农村地区、山区,仍旧存在以宗族聚居为主的村落。

中国的宗族制度的逐步消亡是好事还是坏事?

是好事还是坏事,这要取决于你站在谁的角度看问题。如果你是一个坚定的社会主义者或是一个唯生产力者,那么依附于土地私有化基础的宗族制度自然是你会反感的事物。因为两者都试图在农村建立一种“更现代化”的生产关系,例如比较完全的土地公有制、“人民公社”,甚至工业化的“农业公司”等。再不济也是美式的大农业。他们是坚决要消灭掉小农式的生产关系的。而一旦小农的私有制被消灭,宗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就自动消失。不能依托于土地资产获得特殊优势的宗族制度会弱化成一般的亲族联盟。宗族制度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以血缘为纽带,基于某种道德主义学说,为一个封建大家长赋予近乎无限的权力。这个大家长可以支配每一个家族成员的姻亲与发展,但同时也为他们的基本生存负责。在中国古代,宗族可以提供最好的资源(粮食、财富,甚至在知识传播受限的年代提供“家学”教育,政治上的关系网等)给宗族中的精英,让其跻身进入中央朝廷。对于一般的成员,也可以让其协助宗族在地方的事务。这种基于血缘的小团体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在地方拥有超过朝廷的权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比朝廷的官员更能代表地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宗族超越其血缘性,而成为地方性的势力。但宗族存在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土地制度。因为在古代仅凭个人乃至小家庭几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他必须依存于一个宗族才能够避免朝廷及其官吏的过度盘剥,并防止其他势力的侵犯。到了现代社会,一个普通市民仅仅每日工作,按时纳税(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免税)便不会有性命之忧。高考制度的选拔也最多需要耗费一个家庭而非宗族的力量去准备。法律上有一个存在感较强的司法、执法机关存在,也无需依靠宗族为自己求得公平的待遇。那么,这种情况下,宗族的存在便是格格不入的。基于公有制的联产承包制度及附属的国家收购制度也让土地兼并变得不大可能发生,普通的农民如果愿意耕种土地,他也是无需依靠宗族便能够存活的。但如果情势逆转,村庄中政府的存在感弱化呢?也就是说,所谓的乡贤、士绅真的再次击败、篡夺了村支书、村长,以至于村民不大可能继续实现民主的基层自治呢?到那个时候,宗族的复兴就是顺理成章的。[1]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