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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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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崎勤事件
图片来自ulifestyle

宫崎勤事件发生于1988年-1989年的日本东京都埼玉县,案中罪犯宫崎勤(1962年8月21日-2008年6月17日)先后绑架、伤害及杀害四名年纪介乎4-7岁的女童。他幻想吃掉女童后会令死去的爷爷复活。1989年宫崎勤因伤害他人身体与谋杀而被捕。2008年6月17日宫崎勤在东京拘置所被处以绞刑。多年来他未曾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反而向治疗师说:“请你告诉全世界,我是一位好人。”

日本警察厅的正式名称为“警察厅广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警察庁広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日本《现代用语的基础知识[1] 》年鉴则称为“东京・埼玉连续幼女诱拐杀人事件”(东京・埼玉连続幼女诱拐杀人事件)。

动机

宫崎勤成绩优异,但患有“两侧先天性桡骨尺骨愈合症”,双手无法反转手腕令掌心向上,常因此而遭人嘲笑。其家境也较为富裕,父亲从事印刷及出版地方报纸的业务,对他管教严厉,宫崎勤自小与爷爷感情要好。当他爷爷1988年去世后,他妄想吃掉女童尸体能令爷爷复活。1994年,其父因宫崎勤的行为而感羞辱而跳河自杀,宫崎勤指父亲死了令他精神为之一振,并表示“我觉得很爽”。另外凶嫌在幼时就有虐待动物舒压的嗜好,精神状况异于常人。

因此日本法院当时为他进行为期三年的心理评估,两份报告指他精神不全,另一份指他有人格障碍。他多年来以此进行上诉,坚称自己是精神病驱使下犯法;当初的鉴定者保崎秀夫于法庭上表示宫崎有恋童的顷向,而当时恋童并非被鉴定者认为是精神疾病

宫崎勤被捕后不断辩称是卡通人物“老鼠人”所下的毒手,并且画了一张其所谓的“老鼠人”草图,20年来从未向任何受害家属表达过悔意。

事件影响

社会

当时,日本儿童性犯罪非常少见。因此日本人大多反映出来的是震惊和愤怒。许多人,尤其是教育家曾深深的反思。御宅族也因此遭到了批评,指责和歧视。

法律

事实上,宫崎事件后,日本法律并没有对保护儿童性犯罪此作出什么巨大的对策。这和日本人对法律的观点有一定的关系。但近年来日本对性犯罪和开始修订法律。2004年提高了强奸罪的量刑等级;2006年,又规定色情动画不允许以儿童为主角进行制作。

动画、漫画产业

宫崎事件发生后,日本动漫画产业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至1995年《新世纪福音战士》播出,日本人看重了御宅族文化有着可观的经济利润,因而重新发展,才开始恢复。当时负责报导的记者木村透,于2005年11月21日坦诚他在取材时不公正,将成人书刊放置在正常书堆的最上方后进行摄影,造成社会对于动漫画产业的误解,该声明已被删除。由于日本动漫经济的多元化的发展。近年来日本动漫收益仍然年年增长。

后续事件

2004年11月17日宫崎事件被重演,奈良市发生女童被杀事件,称为“小林薰事件|奈良小1女児杀害事件”。该事件中受害者被杀害的方法被发现与日本最著名BBS——2ch上的著名动漫画作品《库洛魔法使》版面的某讨论相似。儿童性犯罪问题再次成为日本人关注和思考的焦点。不过逮捕嫌犯后证实与2ch无关。

受害人

  1. 今野真理,4岁
  2. 吉泽正美,7岁
  3. 难波绘梨香,4岁
  4. 野本绫子,5岁

年表

日期 说明
1988年8月22日 第一被害人(4岁)被诱拐并杀害。杀害后宫崎所拍摄录像表明其曾对已尸僵的尸体实行淫秽行为。
1988年10月3日 第二被害人(7岁,小学一年级生)被诱拐,后在森林中被杀害且立即实行淫秽行为。但根据证词,被害人在遭受淫秽行为时仍然留存有呼吸,双脚也在轻微移动。
1988年12月9日 第三被害人(4岁)被诱拐,被绳索勒死后尸体被抛弃在森林里。
1988年12月15日 警方发现第三被害人的全裸尸体。
1989年2月6日 宫崎在第一被害人的家中放置一盒装有纸片及骨头碎片的纸板箱。
1989年2月10日 宫崎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闻东京本社及第一被害人家属寄送手写犯罪声明。
1989年3月11日 宫崎再次使用假名“今田勇子”,向朝日新闻东京本社及第二被害人家属寄送手写告白文。
1989年6月6日 第四被害人(5岁)被诱拐后杀害。根据证词,宫崎将被害人的双手烘烤并吃掉,但原告认为其为强调自我异常而作假供。
1989年6月11日 警方发现第四被害人的碎尸尸体。
1989年7月23日 宫崎在东京都八王子市对6岁女性幼童姊妹实行淫秽行为。姊姊在宫崎逼迫妹妹拍摄裸照时向父亲告发。宫崎随后遭到公民逮捕并移交警方。宫崎以强制猥亵嫌疑为由被当场逮捕。
1989年8月9日 宫崎招供第四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1989年8月10日 警方据宫崎的口供发现第四被害人的头部。事件开始被媒体广为传播
1989年8月11日 警方以诱拐、杀人及尸体遗弃嫌疑为由再次逮捕宫崎。
1989年8月13日 宫崎招供第一及第三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1989年8月24日 宫崎接受东京地方检查厅总务部诊断室的简易精神鉴定,结论为“无法否认思觉失调的可能性,但现时其仍处于人格障碍的范围内”。
1989年9月1日 警察厅公布事件正式名称“警察厅广域重要指定第117号事件”
1989年9月2日 宫崎以第四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1989年9月5日 宫崎招供第二被害人凶杀案事实。
1989年9月6日 警方据宫崎的口供在东京都西多摩郡五日市町(现秋留野市)发现第二被害人的尸体。
1989年9月13日 警方发现第一被害人的尸体。
1989年9月29日 宫崎以第一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1989年10月19日 宫崎以第二及第三被害人凶杀案被正式起诉。
1990年12月上旬 宫崎接受5名精神科医生与1名临床心理学家为主导的精神鉴定。
1992年3月31日 精神鉴定结论书公开,表明其患有人格障碍
1992年12月18日 受辩护人委托,宫崎再次接受三名专家医师的第二次精神鉴定。
1994年12月 第二次精神鉴定结论书公开,表明为其患有思觉失调症(1人)或多重人格(2人)。
1997年4月14日 东京地方裁判所宣判宫崎勤死刑。宫崎当庭提出上诉。
2001年6月28日 东京高等裁判所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2001年7月10日 宫崎再次提出上诉。
2006年1月17日 日本最高裁判所驳回辩方上诉,维持并确定终审判决。
2006年2月1日 辩方要求纠正判决但被最高裁判所驳回。
2008年6月17日 日本时任法务大臣鸠山邦夫签署死刑执行命令,于上午在东京拘留所执行绞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