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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於 2021年5月28日 (五) 16:36 由 Sisley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removed Category:言官 using Hot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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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政司

布政司,名稱來自中國明、清時期官名布政使,是港英政府時期香港總督首席秘書(Chief Secretary)的中文譯名,在之前稱作輔政司,是香港公務員之首,帶領香港政府執行香港總督的指令。香港回歸後此職位更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

2017年9月,回歸前任職港英政府布政司的霍德在英國離世,終年82歲。

基本信息

名稱 布政司 別名 輔政司
外語 Chief Secretary 來源 中國明、清時期官名布政使

簡介

自1902年以來,當港督離開香港時,布政司即出任署理港督,代理港督職務。布政司還兼任立法局財務委員會主席。布政司的責任主要是制定和執行各項政策,使施政得宜。他在決策方面具有重大影響力,政府各部門及各科首長向總督請求的文件,皆由布政司轉達。

港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也是香港政府的行政首長和最高發言人。換言之,布政司是港府的行政總長,統管所有公務員。在行政和立法兩局中他都是當然官守議員。布政司、財政司、律政司同為有權直接覲見港督的三位行政官員。

布政司主要以布政司署首長的身份發表訓示。布政司署所屬各部門和各科負責人多要直接向布政司述職。財政司其職責是制訂香港的財政經濟政策,全權管理香港的外匯儲備,直接向港督負責,是港督的首席顧問之一。他在副財政司(庫務司)、經濟司、金融事務司和工商司協助下,全面負責財經工作。監察政府內財政科、金融事務科、工商科和經濟科的工作。財政司是行政和立法兩局的當然官守議員、立法局財務委員會成員、財務委員會屬下工務小組委員會主席。財政司負責每年向立法局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以立法局官守議員的身份,每年發表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支出提議在法律上生效。此外,根據有關條例規定,財政司還須親自負責執行多項行政職務,如厘定某些收費和酬金的標準,審核若干個信託基金和法定機構的帳目等。

1985年10月,香港政府增設副布政司,統籌跨越兩個科以上的職責事條,並專責處理有關政制發展等事宜。

1986年至1993年期間,霍德出任港英政府第五任布政司,其間曾主理赤鱲角新機場興建事宜。2017年9月,霍德在英國離世,終年82歲。

布政使是朱元璋設計的,用來代替元朝行省制度的機構最高負責人,這也就是布政使最早的由來,但是這個時候的布政使已經沒有了元朝行省的負責人參知政事那樣的獨立處理政事的權利了。

布政使最開始的時候的權利就與清朝的巡撫的權利是差不多的,在那個時候也就是地方的最高長官了,但是隨着權利的逐漸分化,他的地位也就是一路走低了。

參考資料

[1]